CIF条件与卸货港滞期费:一般而言,依CIF类合同卖方有义务订立运输合同。就买卖合同而言,如果买卖双方以CIF条件、CIFFO条件或在一般的买卖合同里CIFundischarged条件订立买卖合同,则买卖合同与租船合同中的“freeout”or“linerout”条款相配合,在承运人依租船合同向卖方索赔滞期费后,卖方可依买卖合同向买方追偿。因为,在某种意义上,CIF就意味着运输合同中可有“freeout”or“linerout”条款。如果买卖合同当事人对卖方应订运输合同种类、目的港费用没有其他特别约定则买方应当承担此种卸货费用。海运CIF适用的运输方式:海运和内河运输,贸易国(货物运抵的海港或河港)。小件海运CIF/CAF交货服务
CIF班轮运输:又叫定期船运输,有以下特点:船舶按照固定的船期表,沿着固定的航线和 港口 来往运输,并按相对固定的运费率收取运费。因此,具有“四固定”的基本特点。由船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包括在运费中,船货双方也不计算滞期费和 速遣费。船货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豁免,以船方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班轮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货运质量较有保证。班轮运输适用于成交量大、批次多的货物运输。上述特点说明,采用班轮运输, 船方不再另外加收装卸费,而是将装卸费计算在运费中。由于按CIF术语成交的合同 是由卖方支付运费,同时也将装卸费一并支付了。小件海运CIF/CAF交货服务国际空运询价要素有:品名(是否危险品);
海运CIF的卖方义务有哪些?通知买方,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交货凭证运输单据,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货物,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可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且除非另有约定,应该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者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如果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描述单据可以由具有等同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讯息代替。
CIF条款和CIP条款在国际海运中有什么区别呢?CIF指货物自装运港装上船起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须签订运输合同,支付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运费和其他费用,且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提供货物保险。CIP指卖方在双方约定的地点向其指定的承运人或其他人交货,卖方负责签订运输合同,支付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地的运费,还须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的风险提供货物保险。CIF和CIP二者都是由卖方签订运输合同、保险合同,并支付运费、保费,且风险和费用的分界点相对分离。国际空运询价要素有:品名(是否危险品)。国际空运询价要素有:包装(是否木箱,有无托盘);
CIF的有利之处: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出口合同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海运需要找专业正规的公司进行。小件海运CIF/CAF交货服务
CIF条款和CIP条款不同点:保险涵盖区间。对CIF和CIP术语的保险责任起始点解释相同。小件海运CIF/CAF交货服务
CIF术语的象征交货问题:从交货方式来看,CIF是一种典型的象征交货。所谓象征交货是针对实际交货而言。指卖方只要按期在约定地点完成装运,并向买方提交合同规定的包括物权凭证在内的有关单证,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而无须保证到货。可见,在象征交货方式下,卖方是凭单交货,买方是凭单付款。只要卖方如期向买方提交了合同规定的全套合格单据(名称、内容和份数相符的单据),即使货物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买方也必须履行付款义务。反之,如果卖方提交的单据不符合要求,即使货物完好无损地运达目的地,仍有权拒绝付款。但是,必须指出,按CIF术语成交,卖方履行其交单任务,只是得到买方付款的前提条件下,除此之外,他还必须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卖方提交的货物不符合要求,买方即使已经付款,仍然可以根据合同的规定向卖方提出索赔。小件海运CIF/CAF交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