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的若干规定首先为进一步规范进出口代理业务,打击和防范各种违规、骗汇、逃套汇和骗税行为,防止或变相进出口经营权和许可证,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外贸企业(指各类经批准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以下均同)以自己名义从事的进出口代理业务。第三条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外贸企业,必须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具有进出口代理经营范围。对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和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无该项商品进口或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代理业务。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和科研院所、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允许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的投资性公司和合资外贸公司除外)等均不得以任何方式从事进出口代理业务。货物收发人、运输负责人、物品所有人或其代理人按照海关的规定,办理进出境及相关海关事务的手续和步骤。珠海委托代理报关
其它有关单证。包括:(1)经海关批准准予减税、免税的货物,应交海关签章的减免税证明,北京地区的外资企业需另交验海关核发的进口设备清单;(2)已向海关备案的加工贸易合同进出口的货物,应交验海关核发的"登记手册"。代理报关是相对于自理报关来说的,两者都是针对进出口货物报关来讲的。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有权办理代理报关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在海关注册登记珠海委托代理报关帮助企业完成包括报关申请、查验、监管、结关等系列报关手续,并负责与海关、商检等管理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报关是指进出口货物装船出运前,向海关申报的手续。按照我国海关法的规定:凡是进出国境的货物,必须经由设有海关的港口、车站、国际航空站,并由货物所有人向海关申报,经过海关放行后,货物才可提取或者装船出口。清关(CustomsClearance)即结关,是指进口货物、出口货物和转运货物进入或出口一国海关关境或国境必须向海关申报,办理海关规定的各项手续,履行各项法规规定的义务。而进口清关即为货物从国外进口到国内结关的一整套流程,为什么货物进口需要像海关申报呢,那有些人就会问,中国这么大一个国家,每年、每天都会以快递、海运、空运、陆运不同的方式进口很多货物,那海关不会忙死吗?但就是因为这样,进口报关是履行海关入境手续的必要环节之一。进口报关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要求进行相关操作,需要明确相关资料等。如果海关监管的不严格,那么许多危及我国安全,违法的货物全都会流入我国,举个很典型的例子,生物入侵,违法进口外来生物,会严重破坏我国生态环境,对我国环境造成不可预估的严重后果,严重可能导致某一生物灭绝。
截关是每个船运公司都是会对运载的货物有一个出口报关的时间限期,一般在开船前四天上下能够开展申请,到开船前的一天或二天终止接受海关放行信息内容,这就是截关。结关是海关放行后的一个程序流程,将获放行的相关材料及货已预配的材料提交海关,办理备案归档及事后的进出口退税(外汇核销)等工作中。因而结关日就是指国际性出航船只于出入口前办好海关手续、付清适当的各种各样账款,海关准予离港航行的日期。通关即结关、海关清关的一系列动作的通称,就是指进出口贸易货物和装运货物,进出一国海关毗连区或国境线务必申请办理的海关要求手续。只有在申请办理海关申报、检查、缴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可以放行,出口贸易方式下中后期销账结束,这一系列动作进行后才叫通关。出口货物报关的,外汇管理部门应当盖“监管汇款”一章,并在各出口申报单的右上角填写适用编号。
清关费和报关费?清关费,狭义上讲就是报关费+验货费(如果有商检或海关验货)+报检代理版费+商检费(如果有),即为与清关有关的费用,广义上可能包括关税,特别是在出口发货人负责进口地清关的情况,进而可能包括的有拖车费,码头杂费等等。货值超过500元的货物就需要报关,在向海关申报的一系列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就是报关费。出口报关费用的产生首先取决于报关的种类以及性质,同时因出口地区和口岸的不同,费用多寡也有所差异。主要区别:报关是清关的一个重要环节,而清关的整个流程,不仅有报关,还有换单、查验、放行等流程,因此在清关费中除了报关费还会有其他费用,如木检费、叉车费、换单费、搬运费、吊装费等等,故而清关费和报关费是有区别的,这里清关费包括了报关费。结关与放行:海关通过审核后,报关代理进行结关操作,并协助企业办理货物放行手续。梅州国际海运代理报关手续
自理报关单位必须有对外贸易经营和报关的权利。代理报关则根据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又分为其他。珠海委托代理报关
第八条对国家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一律由代理人负责按规定办理许可证,不得交由委托人(包括配额持有单位)或其他第三方代办。对国家实行进口证明、进口登记管理的产品,由委托人或由代理人(凭委托人的委托书)按规定办理进口证明、登记表。第九条海关报关和纳税手续,由代理人或由代理人委托经海关批准注册的专业报关单位(凭代理人的委托书)按规定办理,不得交由委托人或其他第三方代办。对违反上述规定办理报关的,海关不予受理。对构成非法和违规的,海关根据报关企业管理办法,给予暂停或取消其报关权。第十条海关查验货物时,代理人应到场,或通知委托人到场,接受海关查验。第十一条代理人、委托人的外汇收支活动必须按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办理。珠海委托代理报关
信任放行是海关为适应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在海关监管的前提下,对监管模式进行**的一项措施。海关根据进出口企业的通关信誉、管理水平等因素,对其进行评估分类。对被海关授予“信得过企业”称号的各类企业给予通关便利,采取集中报关、预先报关、信任放行等优惠措施,使这些企业的进出口货物在口岸进出口时径直放行,事后一定时期内,通过分批或集中定期纳税来完备海关手续。这种放行制度是建立在海关与企业、报关人相互信任的前提下的。但在方便企业的同时,也给海关构成一定的管理不安全因素。为此,各地海关采取与企业签订“信任放行”的谅解备记录,实行“义务监管员”制度,即企业按海关要求推荐义务监管员,经海关培训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