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进口化妆品成分有哪些?
(1)基质类成分,含量较多,如水、乙醇、矿物油、凡士林等。
(2)皮肤护理成分,如具有保湿作用的甘油、透明质酸、胶原蛋白水解物等,能修复角质层的神经酰胺、维生素E等,能帮助去角质的水杨酸、溶角蛋白酶等,能抗氧化的超氧化物歧化酶(SOD)、维生素C衍生物等,能滋润肌肤的荷荷巴油及乳木果油等。
(3)护发成分,包括帮助头发柔顺的成分,如聚二甲基硅氧烷(硅油)、季铵盐、维生素E等;帮助去屑的成分,如吡硫翁锌、水杨酸等。
(4)酸碱度调节成分,常用的酸碱调节剂有柠檬酸、磷酸、酒石酸、磷酸二氢钠、三乙醇胺等。
(5)防腐剂成分,常用的有羟苯甲酯、羟苯丁酯、羟苯乙酯、羟苯异丁酯、羟苯丙酯、山梨酸钾、苯甲酸钠、三氯生、苯扎氯铵、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苯氧基乙醇、氯酚甘油醚、脱氢醋酸钠等。
(6)清洁剂,如洗发产品及沐浴露中常用的椰油酰胺丙基甜菜碱、月桂醇硫酸酯钠及月桂醇聚醚硫酸酯钠等;氨基酸洗面奶中常用的月桂酰谷氨酸钠、月桂酰肌氨酸钠及月桂酰胶原氨基酸钠等;洁面膏中常用的天然油脂(脂肪酸)和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 关注进口化妆品的成分,确保安全可靠。保税区运输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在我国境内初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调整已使用的化妆品原料的使用目的、安全使用量等的,应当按照新原料注册、备案要求申请注册、进行备案。申请注册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去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新原料,应当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提交申请资料。受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资料的形式审查,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注册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职权范围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三)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告知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四)申请资料齐全、符合规定形式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注册申请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机构应当自受理注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申请资料转交技术审评机构。上海保税加工进口化妆品价格合理与海关密切合作,顺利进口化妆品。
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管理,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以下简称《目录》),对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进行了更新。根据公告要求,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不得生产、进口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目录》规定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该公告发布之前已经取得注册或完成备案但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目录》更新后新增的禁用原料的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可以通过变更配方,替换或删除相应禁用原料的方式,保留原注册或备案编号。拟保留原注册或备案编号的,注册人、备案人应当于2022年5月1日前按照《办法》规定的注册备案变更程序,提出配方变更申请,并按照新产品注册备案资料要求提交相应的检验报告、安全评估等相关安全性资料。已经按照承诺制审批程序完成原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的产品,注册人可在国家药监局开展事后技术审查之前,按照上述要求提出变更申请。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逾期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的,相关产品不得继续上市销售。
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不仅享有税收和物流上的便利,还能开展一系列的业务活动,进一步拓宽市场,提升品牌影响力。
首先,进口化妆品可以在保税区内设立展示中心,展示产品和品牌形象,吸引潜在客户和合作伙伴的注意。这不仅能够提升产品的曝光率,还能够促进与国内外商家的交流与合作。
其次,保税区为进口化妆品提供了跨境电商的机遇。进口化妆品企业可以利用保税区的政策优势,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不仅拓展了销售渠道,还提高了销售效率,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商机。
此外,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还可以开展市场调研和品牌推广活动。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调研了解消费者需求和市场趋势,为产品研发和市场定位提供有力支持。同时,通过品牌推广活动,企业能够提升品牌认知度和美誉度,吸引更多消费者的关注和认可。
综上所述,进口化妆品在保税区内可以开展展示中心、跨境电商、市场调研和品牌推广等多项业务活动。这些业务活动不仅能够促进进口化妆品的销售和市场拓展,还能够提升品牌形象和竞争力,为企业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进口化妆品,人工贴标相对更灵活,可以适应不同尺寸和形状的标签,且更容易调整。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备案程序:普通进口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
普通化妆品异地进口的备案简要流程:已经备案的普通进口化妆品拟在境内责任人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口岸进口的,应当通过信息服务平台补充填报进口口岸以及办理通关手续的联系人信息。
已经备进口化妆品的变更:已经备案的普通进口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已经备案的普通进口化妆品不得随意改变产品配方,但因原料来源改变等原因导致产品配方发生微小变化的情况除外。备案人、境内责任人地址变化导致备案管理部门改变的,备案人应当重新进行备案。
年报制:普通进口化妆品的备案人应当每年向承担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生产、进口情况,以及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的情况。
注销备案:已经备案的进口化妆品不再生产或者进口的,进口化妆品备案人应当及时报告,承担向负责备案管理工作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销备案。 报关进口化妆品,把控质量关。物流园区机器贴标进口化妆品承诺守信
物流不停歇,美丽不打烊,进口化妆品满足您的每一个瞬间。保税区运输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在我国境内初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的申请资料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按照技术审评的要求组织开展技术审评,并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一)申请资料真实完整,能够证明原料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通过的审评结论;(二)申请资料不真实,不能证明原料安全性、质量可控性,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不通过的审评结论;(三)需要申请人补充资料的,应当一次告知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在90个工作日内按照要求一次提供补充资料,技术审评机构收到补充资料后审评时限重新计算;未在规定时限内补充资料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作出技术审评不通过的审评结论。技术审评结论为审评不通过的,技术审评机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技术审评结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复核的内容只限于原申请事项以及申请资料。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复核结论。保税区运输进口化妆品口碑推荐
“食品级”进口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一些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
【详情】进口化妆品料体通过加工手册灌装加工后,成品的原产国是如何确定的? ...
【详情】如何选用美白进口化妆品? 首先,应该通过正规渠道选购美白进口化妆品,购买...
【详情】技术审评机构应当自收到“在我国境内初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为化妆品新原料”的申请资料之日起...
【详情】进口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或者其他组织;(二)有与申请注册...
【详情】加工手册的进口化妆品料件是境外产料体,在中国的保税区添加配料后,功效发生了改变,加工...
【详情】儿童进口化妆品配方设计应当遵循安全优先原则、功效必需原则、配方极简原则:(一)应当选用有长期安全使用...
【详情】特殊进口化妆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注册人应当在产品注册证有效期届满前90个工作日至30个工作...
【详情】随机储放每一个货品被指派储存的位置都是经由随机的过程所产生的,而且可经常改变,也就是说,任何货品可以...
【详情】进口化妆品经海关检验检疫合格的,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列明货物的名称、品牌、原产国家(...
【详情】进口化妆品通过保税区进口,不仅享受了关税减免的优惠政策,还确保了产品的高效流通与质...
【详情】儿童进口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进口化妆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