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手册的进口化妆品料件是境外产料体,在中国的保税区添加配料后,功效发生了改变,加工手册加工成的成品料体的原产国,是如何确定?
如果进口化妆品的料体经过进一步调配,功效发生实则性改变,按”’税则归类改变’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所得货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中的四位数级税目归类发生了变化。”的规定,通过加工手册加工成的成品料体的原产国,应该是中国。
如果进口化妆品的料体经过进一步调配,功效发生改变,按”’税则归类改变’标准”,HS仍为进口化妆品料体的HS,这时就需要按”‘从价百分比’标准,是指在某一国家(地区)对非该国(地区)原产材料进行制造、加工后的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的规定来确定原产国了,增值部分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的,原产国为中国;增值部分未超过了所得货物价值的30%的,原产国为境外国。
如果对进口化妆品料件进行调配和加工,是为了规避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有关规定的,原产国仍为境外国。某市利用保税加工手册对美国产”植物原料”进行加工成“果干”,HS四位数级税目发生了变化,但原产国仍应为美国而不是中国。 报关过程中,注意保护知识产权。洋山港国内仓配进口化妆品经验丰富
“食品级”进口化妆品是对消费者的误导
一些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在生产化妆品时使用了某些可用于生产“食品”的原料。因此,一些商家就借机称这样的化妆品为“食品级”进口化妆品,以表示其销售的进口化妆品更安全,特别是暗示家长,把这样的进口化妆品给儿童使用更安全,儿童即使吃了都没风险。事实上,化妆品和食品是两种不同类别的产品,依据不同的法规规定,适用不同的产品标准、原料要求、生产条件等,根本不存在所谓的“食品级”进口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是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因此,化妆品不是为食用而设计的产品。在进口化妆品的日常使用中,如偶尔少量从口唇部摄入化妆品,例如:口红、唇膏被舔食入口,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这种摄入量较小,仍在安全容许的范围内。但如果儿童把进口化妆品误当作食品,主动大量摄入,则可能导致健康风险,如果出现不适症状,还应及时就医。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进口化妆品的标签宣称“食品级”“可食用”等,违反了化妆品标签管理的法规规定,应予禁止。 上海进口化妆品操作流程标准东尔公司可以为您提供进口化妆品HS的再确认服务!
医疗美容不同于生活美容!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生活美容”是指运用进口化妆品、保健品和非医疗器械等非医疗性手段,对人体所进行的皮肤、毛发的护理、按摩等带有保养或者保健型的非侵入性的美容护理。美容院等生活美容机构须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面部医疗美容中以肉毒ru注射、软组织填充(包括透明质酸或自体脂肪填充等)、化学剥脱术、激光脱毛、微晶磨削术为主。在上述医疗美容过程中使用的药物、医疗器械均属于医疗美容产品。使用医疗美容产品进行美容,必须在有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内,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的医生才能操作。
在生活美容中,进口化妆品应用普遍。进口化妆品主要采用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将进口化妆品散布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任何部位,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的目的。进口化妆品的施用部位是人体表面,所以施用部位深入真皮层或者皮下的产品,均不是化妆品。化妆品是日用化学工业产品,故一些美容仪器、设备均不属于化妆品。
儿童进口化妆品,是指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进口化妆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对儿童进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和功效宣称负责。进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儿童进口化妆品质量管理,诚信自律,保证产品质量安全。进口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确保儿童进口化妆品可追溯。进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和可能的应用场景,遵循科学性、必要性的原则,研制开发儿童进口化妆品。儿童进口化妆品应当在销售包装展示面标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的儿童化妆品标志。非儿童化妆品不得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儿童进口化妆品应当以“注意”或者“警告”作为引导语,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标注“应当在成人监护下使用”等警示用语。进口化妆品人工贴标和机器贴标在省钱方面的问题需要考虑多个因素,不能简单地作出结论。
进口化妆品标签上的警示语标识有哪些?
(一)化妆品标签上应标注必要的警示信息,如使用条件、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可能的不良反应等。
(二)化妆品标签上标注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等应符合其所含原料的安全性要求。
(三)化妆品如含有现行《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限用物质、限用防腐剂、限用紫外线吸收剂、限用染发剂等,应按照《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在标签上标注相应的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
(四)育发类、染发类、烫发类、除臭类、脱毛类产品及指甲硬化剂标签上必须标注使用条件、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染发类化妆品必须在标签上标注以下警示语:对某些个体可能引起过敏反应,应按说明书预先进行皮肤测试;不可用于染眉毛和眼睫毛,如果不慎入眼,应立即冲洗;专业使用时,应戴合适手套等相关用语。
(五)育发、美乳和健美类产品须在标签上标注:本产品功效未经卫生部检验机构验证。
(六)压力灌装气雾剂产品,应标注产品不得撞击;应远离火源使用;产品存放环境应干燥、通风,温度在50℃以下,应避免阳光直晒,远离火源、热源;产品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处;产品用完的空罐勿刺穿及投入火中;喷雾时与皮肤保持距离,避开口、鼻、眼,勿在皮肤破损、发炎或瘙痒时使用。 选择正规渠道进口化妆品,避免侵权风险。保税区保税加工进口化妆品操作流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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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企业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进口化妆品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是依法设立的我国境内企业或者其他组织,境外注册人、备案人不可直接进行申报工作,应当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作为境内责任人方可;(二)有与申请注册、进行备案化妆品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体系;(三)有不良反应监测与评价的能力,进口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还应当进行化妆品安全评估,并设立专门的质量安全负责人岗位。
境内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以注册人、备案人的名义,办理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二)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化妆品新原料安全监测与报告工作;(三)协助注册人、备案人实施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召回工作;(四)按照与注册人、备案人的协议,对投放境内市场的进口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承担相应的质量安全责任;(五)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
初次申请特殊进口化妆品注册或者办理普通进口化妆品备案时,境内的注册申请人、备案人和境内责任人应当提交《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资料、境内责任人授权书原件及其公证书原件等。 洋山港国内仓配进口化妆品经验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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