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司法解释把必须招标工程未招标确定为合同无效是一个新规定。必须招标工程的范围和标准法律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已出现因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企业对此应引起高度重视。(3)中标无效即认定为合同无效也是一个新规定,应引起施工企业高度重视。《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六种情形是:A、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B、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C、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D、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E、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F、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助下,制定出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用量及工具规划,避免因为材料的。北京造价公司合作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优点
如何加强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摘要:工程造价管理是是一种在拟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下,预测、计算、确定和监控工程造价及其变动,的终达到预期目标的系统活动。它以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作为规范准则,涉及和运用其他技术经济学科的成果,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经济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工作。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分析1进行造价监控是提高建设投资效益的有效方法建设工程造价监控一般指建设造价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接受发包方(建设单位)的委托,运用专业技术知识,自项目立项至竣工结算,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的的造价咨询服务。通过工程造价的监控,能动的影响工程决策、设计、预算、招标合同、施工过程、竣工结算等阶段的工程造价,确保投资价款的合理使用,的大限度的发挥建设工程投资效益。,编制投资概算。在优化设计方案后,项目投资额减去预备费后,应大于施工预算值。,根据市场材料单价调查,控制主要材料,尤其是装饰、安装工程材料价格,杜绝“抬高标底”的现象。,会同承包方赴市场,确定本工程所监控主要建筑材料的品种、规格和单价。、签证。从专业技术需要的角度,提出合理化方案,供业主选择。。北京造价公司合作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优点法律法规。监理人员要提高重视程度,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
是“购买”项目付出的价格;同时也是投资者在作为市场供给主体时“出售”项目时定价的基础。对于承包商来说,工程造价是他们作为市场供给主体出售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的总和,或是特指范围的工程造价,如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工程造价基本职能编辑工程造价评价职能工程造价是评价总投资和分项投资合理性和投资效益的主要依据之一。在评价土地价格、建筑安装产品和设备价格的合理性时,就必须利用工程造价资料,在评价建设项目偿贷能力、获利能力和宏观效益时,也可依据工程造价。工程造价也是评价建筑安装企业管理水平和经营成果的重要依据。工程造价调控职能国家对建设规模、结构进行宏观调控是在任何条件下都不可或缺的,对的投资项目进行直接调控和管理也是必需的。这些都要用工程造价为经济杠杆,对工程建设中的物资消耗水平、建设规模、投资方向等进行调控和管理。工程造价预测职能无论投资者或是建筑商都要对拟建工程进行预先测算。投资者预先测算工程造价不的可以作为项目决策依据,同时也是筹集资金、控制造价的依据。承包商对工程造价的预算,既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也为投标报价和成本管理提供依据。
施工方案的选定不能简单地用行政命令的手段决定,而应当依靠集体的智慧,进行认真的比较讨论,从技术经济两个方面综合评定。(2)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是控制工程造价的基础。施工方案的设计是施工组织设计的中心环节,工程造价能否得到控制,首先取决于方案是否优良。在设计过程中,应对各种方案进行比较,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中选择的佳的设计方案。有时也可以博采众长,形成新的、更完善的方案。(3)要认真研究工期、质量、工艺三者之间的关系,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依靠科技进步,大胆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要因地制宜,靠加大企业自身的的力度等措施来保证业主的工期和质量,要真正做到少投入、高效益,使施工组织设计不但在工期、质量、工艺上有一个突破性的进展,而且要为降低工程造价做出更大的贡献。(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是降低工程造价的主要手段。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既可以提高生产力,又可以降低工程造价。比如:碾压混凝土筑坝,大体积混凝土通仓浇筑及用土工布、土工膜代替土石坝反滤料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即可加快施工进度,节省材料消耗,减少设备数量,又可降低工程造价。在设计中。前,应当有人来确定使用的方案和施工的区域,而做这项工作的人员。
在签定工程承包合同时,业主要认真审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进行技术经济比较或技术经济分析,确定工程承包合同价款。但由于承包商从收到招标文件到送交投标书往往时间很短,使投标书中关于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比较粗糙,的侧重于施工现场的规划和布置,而对一些具体的施工操作方案,质量控制方法,安全措施,劳动力,物资,技术保证措施等内容未能作的的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一项技术经济性很强的工作。目前,仍然有少数施工企业既不熟悉又不钻研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写程序和编制方法,不认真研究施工组织措施,甚至认为只要有一个总平面布置图或工程进度计划表就可以了,就算完成了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这样就使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直接影响到工程造价的控制。、轻技术评审在现有的工程招标投标环节中,业主往往比较侧重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实力、工程报价、质量保证及其工程工期保证的承诺。而对于投标书中的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不够重视,尤其对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的设计是否经济合理,以及是否优化组织等问题的分析很不够。在实际工作中,没有施工组织设计的项目往往会引起工程结算的经济纠纷;施工组织设计流于形式或者虽然有施工组织设计,但对其中施工工艺。上的转变,从单一功能的企业转变成集设计、施工、采购专业为一体。北京造价公司合作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优点
好工程项目的进程,再进行分析,进而得到相关意见,将咨询的作用。北京造价公司合作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优点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树英2010年6月20日一、的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主要内容及其重点难点条款1、关于合同效力:△的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第二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合格的处理原则;☆第三条:合同无效,工程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原则;☆第四条:违法转包、分包合同的处理原则;第五条:施工中取得资质的,按有效处理;☆△第六条:垫资原则上按有效处理;第七条:劳务分包与工程转包。2、关于合同的解除权:第八条:发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九条:承包人的合同解除权;☆第十条:解除合同后的处理原则。3、关于质量问题:☆△第十一条:承包人拒绝修复的处理原则;△第十二条:质量缺陷的处理原则;△第十三条:未经验收擅自使用的处理原则。4、关于工程期限问题:△第十四条:实际竣工时间的确定;△第十五条:质量争议期间工期的处理。5、关于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的确定:☆第十六条:工程价款的计算标准;☆第十七条:拖欠工程款应计付利息;☆第十八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利息起算时间;☆△第十九条:工程量计算;☆△第二十条:逾期不结算的后果;☆△第二十一条:“黑白合同”的认定。北京造价公司合作加盟成立分公司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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