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该不断改进提升产品环保性能,新国家标准中除了对原先未做规定的产品类型规定了明确的VOC限量值,还对已有标准的VOC限量值普遍进行加严。比如《GB24409-2020车辆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对原GB24409-2009中未有VOC限量要求规定增加了水性涂料VOC检测要求。而《GB18581-2020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中对于溶剂型腻子的VOC限量则由GB18581-2009的≤550g/L将至新标准中的≤400g/L,其他类型涂料的VOC限量也都有30~100g/L的降幅。定制VOC在线监测仪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询价。南通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报警仪
当前医药化工行业VOCs废气流量不稳定,受生产周期性影响大,成分多且复杂,在投料或切换过程中,废气浓度明显偏大,因此对废气治理提出很高的要求,随着国家“双90”的推行,本篇文章以苯酚、甲醛、三乙胺、苯胺这四种医药化工典型VOCs废气相关特点以及废气治理技术思路浅谈。苯酚有弱酸性与碱作用生成盐。其大多数盐类是水溶性的,能被碳酸所游离,利用此特性可以区分酚类和羧酸,工业上用来从复杂的煤焦油中分离苯酚。苯酚与氯化铁的水溶液或醇溶液作用。呈现蓝色或紫蓝色。大多数酚类在浓硫酸中加入亚硝酸钾都发生利伯曼(Liebermann)显色反应。苯酚容易发生醚化或酯化反应,可以制得乙酸苯酯(C6H5OOCCH3)、磷酸三苯酯[(C6H5)3PO4]、水杨酸苯酯(C6H5OOC6H5OH)、苯甲醚(C6H5OCH3)、二苯醚(C6H5OC6H5)等。苯酚容易氧化,生成多羟基衍生物、联苯和二苯醚衍生物、醌类、草酸及树脂状物质阜阳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设备厂家购买VOC在线监测仪请找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洽谈。
涉VOCs治理企业该如何安装呢?VOCs在线监测系统都需要有一个安装工作平台,安装要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控制设备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不受环境光线和电磁辐射的影响。一个完整的VOCs在线监测系统包括采样系统、预处理系统、气体分析系统和DAS系统等。据了解,自动监测数据受外界环境影响较小,更准确,适用于日常监测管理。当前我国未对挥发性有机物组分在线监测有所表述,未来我国将继续加快对在线VOCs监测标准的制订。在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中,VOCs在线监测系统将成为企业和相关部门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依据。
我国在污染治理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特别是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长三角地区,但是,大气污染物浓度仍然居高不下,超标严重,所以如何实现VOCs在线监测是我们打赢蓝天保卫战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关键因素。相对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控制,VOCs的治理监测基础薄弱,是大气环境治理的短板。当前我国VOCs排放主要集中在京津冀、山东省、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资料表明,我国工业源VOCs排放量从1980年的115万吨增加到2010年的1335万吨,增幅超过10倍,实现了年均8.5%增长速度。在这些排放中,炼油、建筑装饰、机械设备制造和印刷业在2010年分别排出了213万吨、198万吨、140万吨和92万吨VOCs。预计到2020年,我国工业VOCs的排放量将达到2113万吨。由此可见,VOCs污染排放进入了一个高速增长期,每年高达3000万吨的VOCs排放量,对大气造成了严重污染。另外,石油化工、工业涂料、包装印刷、石油储运和销售等行业也是我国VOCs的主要排放源。为了赢得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亟需加强重点行业VOCs综合整治,随着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的重视,VOCs监测和治理也迫在眉睫,其监测设备市场需求也随之拉动。租赁VOC在线监测设备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询价。
对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进行监控时,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其他开口(孔)等排放口外1m,距离地面1.5m及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若厂房不完整(如有顶无围墙),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距离地面1.5m及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针对厂区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指标选择NMHC,因为其便携式仪器比较稳定。为了明确厂区内监测位置,这里明确了监测采样位置。这里针对的是厂房,不再包括储罐区;针对厂房,如果是通过排气扇排放厂区外,则在排气扇外监测;如果是通过通风口排放,则应该为通风口外1米进行测量。即使通风口在厂房,也需要进行监测。定做VOC在线监测设备请联系上海晟原合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欢迎来电详谈。湖州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报警仪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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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等标准,《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关于环保部门现场检查中排污监测有关方法问题的解释》(公告2007年第16号)、《关于“现场即时采样”监测数据认定有关问题的复函》(环办政法(2017)1642号)、《关于环境行政处罚即时采样问题的复函》(环办法规函〔2018〕1246号),都规定了现场即时采样可以作为判别是否超标的依据。按照(环办政法(2017)1642号),“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环办法规函〔2018〕1246号)则明确:“现场即时采样是指现场检查时可以取一个样品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该样品的采集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这是现场即时采样即为一次性采样的释义,并且明确其监测结果可以作为判定污染物排放是否超标的证据。比如,按(HJ693-2014)规定的方法,连续5-10分钟采样监测的一次测量值,且具备5个有效的分钟数据,这个数据是有效的,则可以作为判断达标与否的依据。南通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报警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