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建筑噪声检测标准第二部分:
GB/T19889.10—2006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0部分:小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
GB/T19889.14—2010声学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14部分:特殊现场测量导则
GB/T20247—2006声学混响室吸声测量
GB/T21232—2007声学办公室和车间内声屏障控制噪声的指南
GB/T25079—2010声学建筑声学和室内声学中新测量方法的应用MLS和SS方法
GB50118—2010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T50121—2005建筑隔声评价标准
GB/T50356—2005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
CJ/T312—2009建筑排水管道系统噪声测试方法
JGJ/T170—2009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
JG/T279—2010建筑遮阳产品声学性能测量
JJF1142—2006建筑声学分析仪校准规范 惠州隔声检测设备方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
在低频段(通常指低于400Hz,特别是低于100Hz),不能期望被测房间内达到扩散声场条件,特别是当房间容积只有50m'或者更小时。房间尺寸至少为一个波长的一般要求,在比较低频段不能满足。在低频段房间简正模式少是房间空间内存在驻波的原因。
简正模式的激发主要依赖于声源位置。隔声量主要取决于被激发的房间模式。在低频段即使重复率不差,再现率也会很差。
为了减少测量结果的离散性,对房间内声场的激发和采样还应采取更多的措施,房间必需满足特定的要求。
在小容积或者尺度不理想的房间内,低频段的测量未必总是能够获得可靠的结果。对于比较低频带中心频率,房间至少有一个尺寸要满足一个波长,而另一个尺寸是比较低频带中心频率的半波长,并且应有空间供按要求放置声源与传声器。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要求
选择能反映各类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特征的监测点1至若干个,进行长期定点监测,每次测量的位置、高度应保持不变。
对于0、1、2、3类声环境功能区,该监测点应为户外长期稳定、距地面高度为声场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比较大值处,其位置应能避开反射面和附近的固定噪声源;4类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设于4类区内***排敏感建筑物户外交通噪声空间垂直分布的可能比较大处。
声环境功能区监测每次至少进行一昼夜24小时的连续监测,得出每小时及昼间、夜间的等效声级Leq、Ld、Ln和比较大声级Lmax。用于噪声分析的,可适当增加监测项目,如累积百分声级L10、L50、L90等。监测应避开节假日和非正常工作日。 翁迪公司专业提供建筑隔声检测用功放。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2022年3月28日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隔声检测系统具体操作方法。湛江住宅隔声检测设备方案
噪声测量仪器要求
1测量仪器为积分平均声级计或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其性能应不低于GB3785和GB/T17181对2型仪器的要求。测量35dB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型声级计,且测量范围应满足所测量噪声的需要。校准所用仪器应符合GB/T15173对1级或2级声校准器的要求。当需要进行噪声的频谱分析时,仪器性能应符合GB/T3241中对滤波器的要求。
2测量仪器和校准仪器应定期检定合格,并在有效使用期限内使用;每次测量前、后必须在测量现场进行声学校准,其前、后校准示值偏差不得大于0.5dB,否则测量结果无效。
3测量时传声器加防风罩。
4测量仪器时间计权特性设为“F”档,采样时间间隔不大于1s。 湛江住宅隔声检测设备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