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护栏结构部位
|
隔声量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与一般教室间的隔墙与楼板
|
≥50
|
-
|
-
|
一般教室与各种产生噪声的活动室间的隔墙与楼板
|
≥45
|
-
|
-
|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的隔墙与楼板
|
≥40
|
-
|
-
|
楼板部位
|
允许噪声级
|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
有特殊安静要求的房间与一般教室之间
|
≤65
|
-
|
-
|
一般教室与产生噪声的活动室之间
|
≤65
|
-
|
-
|
一般教室与教室之间
|
≤75
|
-
|
-
|
目前有关环境振动限值及测量标准主要有:
• GB 10070-19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 10071-1988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T 50355-2018 住宅建筑室内振动限值及测量方法,TB/T 3152-2007铁路环境振动测量,JGJ/T 170-2009 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HJ918-2017 环境振动监测技术规范。
• GB 10070-1988与GB 10071-1988 由原国家环境保护局发布,使用年限长,应用面广,影响力也比较大。它们适用于控制城市环境振动污染、城市区域环境振动的测量。
• GB/T 50355-2018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为规范住宅建筑室内振动及其结构噪声限值与测量方法,并为住宅建筑室内振动与结构噪声控制提供依据。
• JGJ/T 170-2009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列车运行引起沿线建筑物振动与室内二次辐射噪声的控制和测量,规定了限值和测量方法。
• HJ918-2017 由环境保护部发布,规定了环境振动监测仪器性能、测量条件、测点布设、拾振器安装、采样及数据分析、测量时段及测量量、测量记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建筑行业是碳排放重点领域。随着城市建设进程的推进,深圳新建建筑规模继续增长,建筑数量和建设速度仍将居于全国前列,建筑领域的能源消耗与碳排放量也持续增加。与此同时,人民**对建筑使用功能、空间环境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为有效控制建筑领域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建筑业转变增长方式,有必要深化和完善绿色建筑领域的立法工作,提升建筑能效、降低碳排放,促进建筑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深圳率先实现建筑领域碳排放达峰目标和碳中和愿景。隔声检测可以在建筑物或设备建成之前进行,以确保其符合规定标准。
《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
隔声检测可以帮助确定建筑物或设备的隔音性能是否符合环保标准。惠州房间之间空气声隔声检测现场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