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的风格,应与作品的书体,风格相协调一致。如单刀直入的急就印章,不宜钤盖在工整秀丽的小楷作品上,奔放雄健的书法作品,不宜钤盖娟秀工丽的铁线印章,否则,便格格不入,直接影响书法作品的艺术效果。钤用闲章,不仅要注意使其内容与作品正文浑然一体,不可违悖,而且应注意保持印章内容与风格的协调一致,如“祖国河山”印不能刻得支离破碎,“一代英豪”印不能刻得纤细无力。如此等等。一枚精美的印章,如果没有质地细腻厚重光洁的印泥,就不能将其风神充分地显现出来,效果就会大为逊色。一般说,大字多用殷红印泥。小字多用朱红印泥。尤其在字帖黑底上钤印,则必须用朱红印泥。古往今来,印章是权力、身份的象征,是责任、信用的体现方式,更是文人雅士把玩的心爱之物。印章是用作印于文件上表示鉴定或签署的文具,大多印章都会先沾上颜料再印,不沾颜料,印上平面后会呈现凹凸的称为钢印,有些是印于蜡、火漆或信封上的蜡印。制作材质有金属、木头、石头、玉石等。如对方爱好藏书,可送藏书章;如对方热爱书画创作,则除了送落款姓名章外,还可以送引首章。湖南篆刻印章
花押印又称"押字",兴于宋,盛于元,故又称"元押"。元押多为长方,一般上刻楷书姓氏,下刻八思巴文或花押。从实用意义上说历代印章大都有防辨伪的作用,作为个人任意书写,变化出来的"押字"(有些已不是一种文字,只作为个人记号),自然就更难以摹仿而达到防伪的效果,因而这种押字一直沿用到明清时代。封泥又叫做"泥封",它不是印章,而是古代用印的遗迹──盖有古代印章的干燥坚硬的泥团──保留下来的珍贵实物。由于原印是阴文,钤在泥上便成了阳文,其边为泥面,所以形成四周不等的宽边。封泥的使用自战国直至汉魏,直到晋以后纸张、绢帛逐渐代替了竹木简书信的来往,才有可能不使用封泥。后世的篆刻家从这些珍贵的封泥拓片中得到借鉴,用以入印,从而扩大了篆刻艺术取法的范围。武汉印章材料官印一般比私印大,谨严稳重,多四方形,有鼻纽。
由于印章不再钤抑封泥而转为钤于纸帛,封泥时代结束,钤朱时代到来。印泥(一般为红色)出现了。同样出于追求醒目的实用目的,公印也由秦汉的阴文转为阳文。秦汉印主要分铸、凿两种,故所用缪篆平正谨严。隋代公印是用薄铜片盘曲成印文再焊于印面上,故又称蟠条印。其印文盘曲,多为圆曲笔道。后世为将宽大的印面填满,更将文字笔画任意重叠折绕,发展为九叠文。秦汉时代,官印从不署款。从隋始,官署印有了刻款的习惯。有印款隋公印凡见三例,皆刻铸造时间,如“观阳县印”,背部凿款“开皇十六年(596年)十月十五日造”。
唐代公印,首先,出现了“宝记”“朱记”等新的印章自名。其次,唐初印章钮式从隋代接近汉魏的鼻钮向宋以后的橛钮又跨进了一步,鼻钮升高,钮穿渐向竖长方形发展。唐代后期印穿已消失,完全演化为橛钮,如西安文物考古研究所藏唐“千牛府印”。第三,印背多刻楷书印文,如唐“武夷县之印”背款刻“武夷县之印”5字,不再像隋公印印背凿刻造印时间。第四,出现了新的印章门类鉴藏印和斋馆印。金建国之初,使用在征辽伐宋过程中掠去的辽、宋官印。正隆元年(1156年)海陵王金朝官印,追缴袭用之辽、宋旧印。海陵王和金世宗时期(1149—1189年)成为金代公印的典范时期,公印铸造精工,外观平整光滑,很少见到气孔和毛刺。金印一般印背左侧刻造印机构名称,如少府监、礼部、尚书礼部、行宫礼部等。右侧刻铸印年及月。印台侧面刻印文名或兼印章的编号。如公元1200年的金“库普里根必刺谋克印”,印台左侧面刻“库普里根必刺谋克印”,印背右侧刻铸印年月“永安五年闰二月”,左侧刻造印机构“礼部造”。书法作品上的印章,是书法作品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缺了印章就不成为完整的书法作品。
传世的古代玺印,多数出于古城废墟、河流和古墓中。有的是中战败者流亡时所遗弃,也有在中殉职者遗弃在战场上的,而当时的惯例,凡在战场上虏获的印章必须上交,而官吏迁职、死后也须脱解印绶上交。其它有不少如官职连姓名的,以及吉语印、肖形印等一般是殉葬之物,而不是实品。其它在战国时代的陶器和标准量器上,以及有些诸侯国的金币上,都用印章盖上名称和记录上制造工匠的名姓或图记性质的符号,也被流传下来。古玺是先秦印章的通称。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战国古玺。印文笔画细如毫发,都出于铸造。白文古玺大多加边栏,或在中间加一竖界格,文字有铸有凿。我们现在所能看到的一般早的印章大多是战国古玺。湖南篆刻印章
体制复杂,可以从字意,文字安排,制作方法,治印材料以及构成形式上分成各种类别。湖南篆刻印章
印章根据历代人民的习惯有:“印章”、“印信”、“记”、“朱记”、“合同”、“关防”、“图章”、“符”、“契”、“押”、“戳子”等各种称呼。先秦及秦汉的印章多用作封发对象、简牍之用,把印盖于封泥之上,以防私拆,并作信验。而官印又象征权力。后筒简牍易为纸帛,封泥之用渐废。印章用朱色钤盖,除日常应用外,又多用于书画题识,遂成为我国特有的艺术品之一。古代多用铜、银、金、玉、琉璃等为印材,后有牙、角、木、水晶等,元代以后盛行石章。湖南篆刻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