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当及时在取土场、开挖面和存放地的裸露土地上植树种草、恢复植被,对闭库的尾矿库进行复垦。在干旱缺水地区从事生产建设活动,应当采取防止风力侵蚀措施,设置降水蓄渗设施,充分利用降水资源。第三十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采取下列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一)免耕、等高耕作、轮耕轮作、草田轮作、间作套种等;(二)封禁抚育、轮封轮牧、舍饲圈养;(三)发展沼气、节柴灶,利用太阳能、风能和水能,以煤、电、气代替薪柴等;(四)从生态脆弱地区向外移民;(五)其他有利于水土保持的措施。第五章监测和监督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在决策、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服务中的作用。县级以上人民应当保障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经费。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完善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对全国水土流失进行动态监测。第四十一条对可能造成严重水土流失的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自行或者委托具备水土保持监测资质的机构,对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情况定期上报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期待您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长春市土壤治理公司哪家好
恒宇水土为您介绍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具体承担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审查、颁发、延续、变更等管理工作;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受中国水土保持学会委托承担甲级资格证书的初审和乙、丙级资格证书的申请受理、延续及变更的审查、日常检查等具体管理工作。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乙、丙级资格证书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承担。第六条管理原则资格证书实行动态管理,总量控制。中国水土保持学会根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业务的需求等情况确定不同时期的持证单位控制总量,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申请单位,择优发放资格证书。第七条征求意见资格证书的颁发、延续、处罚等应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第二章资格证书的申请、审查与颁发第八条甲级资格证书条件申请甲级资格证书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的法人,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组织章程或管理制度,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或开办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或固定资产不少于1000万元)。(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机构持有上岗证书的专职技术人员达20人以上。辽宁城镇低效用地规划公司哪家好期待您的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
五)近2年内持证单位没有承接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任务的;(六)拒绝接受日常检查的。第二十五条再申请限制被吊销或不予延续资格证书的单位,3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被降级或降级延续资格证书的单位,2年内不得申请原等级资格证书。第二十六条证书变更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编制机构发生变更的,须在变更后2个月内向资质管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证明材料。资质管理单位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应于2个月内办理变更手续。第二十七条证书失效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内,持证单位依法终止、分立、改制和股权变更的,资格证书自动失效。第二十八条证书交回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将资格证书交回中国水土保持学会。(一)已申请到上一级别资格证书的;(二)资格证书被吊销的;(三)资格证书被降级的;(四)资格证书失效的;(五)资格证书到期的;(六)应当交回资格证书的其他情形。第二十九条遗失处理持证单位遗失资格证书,应当在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指定的媒体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相应的资格证书。第四章附则第三十条资质印制《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恒宇水土为您介绍。
没有省级水土保持学会的直接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省级水土保持学会应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乙、丙级持证单位年度业绩汇总表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第十九条日常检查中国水土保持学会预防监督专业委员会负责对甲级、省级水土保持学会负责对乙、丙级持证单位进行日常检查。第二十条日常检查内容日常检查的主要内容:(一)贯彻执行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情况;(二)遵循水土保持技术标准规范情况;(三)单位、编制机构及技术负责人情况;(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开展情况;(五)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组成、培训及继续教育情况;(六)设备仪器配置情况。第二十一条警告条件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其警告处理:(一)明显拷贝、抄袭其他水土保持方案技术成果的;(二)现场勘测不落实或不扎实的;(三)方案编制质量较差,一次没有通过技术审查的;(四)水土保持方案与主体工程设计严重脱节的;(五)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用明显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六)一次未按规定报送年度业绩报告表的;(七)技术审查后拖延水土保持方案修改完善时间,无正当理由超过3个月以上的。第二十二条整改条件日常检查中,发现持证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我们期待您的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
无法避让的,应当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有效控制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第二十五条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没有能力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应当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的机构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应当包括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范围、目标、措施和投资等内容。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生产建设项目的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需要作出重大变更的,应当经原审批机关批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办法,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二十六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第二十七条依法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中的水土保持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我们期待您的咨询.将竭诚为您服务,想了解更多,可以点击官网. .榆树城镇低效用地规划公司哪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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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地制宜地采取轮封轮牧、植树种草、设置人工沙障和网格林带等措施,建立防风固沙防护体系。在重力侵蚀地区,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监测、径流排导、削坡减载、支挡固坡、修建拦挡工程等措施,建立监测、预报、预警体系。第三十六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单位和个人,采取预防保护、自然修复和综合治理措施,配套建设植物过滤带,积极推广沼气,开展清洁小流域建设,严格控制化肥和农药的使用,减少水土流失引起的面源污染,保护饮用水水源。第三十七条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者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的坡耕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修建梯田、坡面水系整治、蓄水保土耕作或者退耕等措施。第三十八条对生产建设活动所占用土地的地表土应当进行分层剥离、保存和利用,做到土石方挖填平衡,减少地表扰动范围;对废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等存放地,应当采取拦挡、坡面防护、防洪排导等措施。生产建设活动结束后。长春市土壤治理公司哪家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