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第十九条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判(磋商)方式采购,通过综合性评审选择性价比比较好的产品,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如首购订购、设计服务、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般采用谈判(磋商)方式采购,综合考虑以单方案报价、多方案报价以及性价比要求等因素选择评审方法,并根据实现项目目标的要求,采取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等单一或者组合定价方式。第二十条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在有限范围内竞争或者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外。 建立设备清单:对学校的教育装备进行多方面梳理。江苏财务内控项目管理系统

第三十二条审查工作机制成员应当包括本部门、本单位的采购、财务、业务、监督等内部机构。采购人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相关和第三方机构参与审查的工作机制。参与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的和第三方机构不得参与审查。第三十三条一般性审查和重点审查的具体采购项目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主管预算单位可以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确定由主管预算单位统一**重点审查的项目类别或者金额范围。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应当开展重点审查。第三十四条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调查、确定、编制、审查等工作应当形成书面记录并存档。采购文件应当按照审核通过的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编制。第五章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采购需求管理的监督检查,将采购人需求管理作为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采购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材料。第三十六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未按本办法规定建立采购需求管理内控制度、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和审查工作的,由财政部门采取约谈、书面关注等方式责令采购人整改,并告知其主管预算单位。重庆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决策平台项目管理是为了提高装备类项目的管理效率和质量,确保项目能够按照预期的要求顺利完成,实现项目目标。

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党有关部门,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大会办公厅,办公厅,比较高法院,比较高检察院,各民主党派,有关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管理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是行政事业单位为满足自身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需要而控制的,使用年限和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与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落实党、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有效盘活并使用固定资产,地解决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管理责任,健全管理制度(一)明晰责任。各级财政部门要强化和落实综合管理职责,加强固定资产管理顶层设计,明确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固定资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各项工作。
对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将有关线索移交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处理。第三十七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方式、评审规则、供应商资格条件等存在歧视性、限制性、不符合采购政策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在采购项目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采购人存在无预算或者超预算采购、超标准采购、铺张浪费、未按规定编制采购实施计划等问题的,依照《中华*****采购法》、《中华*****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党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九条采购项目涉及**秘密的,按照涉密采购有关规定执行。第四十条因采购人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实施采购的,可以适当简化相关管理要求。第四十一条由集中采购机构**的批量集中采购和框架协议采购的需求管理,按照有关制度规定执行。第四十二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第四十三条本办法所称主管预算单位是指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向本级财政部门申报预算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建立详细的设备清单,明确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位置等信息,便于管理和维护。

需求复杂的采购项目可引入第三方机构和,吸纳社会力量参与采购需求编制及论证。(四)严格依据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及合同。采购文件及合同应当完整反映采购需求的有关内容。采购文件设定的评审因素应当与采购需求对应,采购需求相关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采购合同的具体条款应当包括项目的验收要求、与履约验收挂钩的支付条件及时间、争议处理规定、采购人及供应商各自权利义务等内容。采购需求、项目验收标准和程序应当作为采购合同的附件。三、严格规范开展履约验收(五)采购人应当依法履约验收工作。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自行项目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验收。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履约验收的,应当对验收结果进行书面确认。(六)完整细化编制验收方案。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项目特点制定验收方案,明确履约验收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内容。技术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服务类项目,可根据项目特点对服务期内的服务实施情况进行分期考核,结合考核情况和服务效果进行验收。要有教学设备总账,教务处要有设备档案,管理人员要有明细账。重庆采购项目管理软件研发
项目范围是指项目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和交付物,包括项目的需求、功能和性能等。江苏财务内控项目管理系统
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是否明确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履约验收方案是否完整、标准是否明确,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是否可行。(五)采购人或者主管预算单位认为应当审查的其他内容。江苏财务内控项目管理系统
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第十九条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定价方式的选择应当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和采购需求特点,其中,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因特殊情况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的,应当依法获得批准。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规格、标准统一的采购项目,如通用设备、物业管理等,一般采用招标或者询价方式采购,以价格作为授予合同的主要考虑因素,采用固定总价或者固定单价的定价方式。采购需求客观、明确,且技术较复杂或者性较强的采购项目,如大型装备、咨询服务等,一般采用招标、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