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需求是否符合预算、资产、财务等管理制度规定;对采购方式、评审规则、合同类型、定价方式的选择是否说明适用理由;属于按规定需要报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核准的事项,是否作出相关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是否完整。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二)竞争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确保充分竞争,包括应当以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的,是否依法采用公开竞争方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是否符合法定情形;采购需求的内容是否完整、明确,是否考虑后续采购竞争性;评审方法、评审因素、价格权重等评审规则是否适当。(三)采购政策审查。主要审查进口产品的采购是否必要,是否落实支持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采购政策要求。(四)履约风险审查。主要审查合同文本是否按规定由法律顾问审定,合同文本运用是否适当,是否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权利义务。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云平台,南京骏飞科技带您体验便捷的云端管理!辽宁采购项目管理平台

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内蒙古全生命周期项目管理决策平台南京骏飞科技的基建项目管理系统,有效提升基建项目管理效率,快来了解!

合同文本应当经过采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及**参与验收,相关验收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验收内容要包括每一项技术和商务要求的履约情况,验收标准要包括所有客观、量化指标。不能明确客观标准、涉及主观判断的,可以通过在采购人、使用人中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转化为客观、量化的验收标准。分期实施的采购项目,应当结合分期考核的情况,明确分期验收要求。货物类项目可以根据需要设置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调试检验、配套服务检验等多重验收环节。工程类项目的验收方案应当符合行业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履约验收方案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第二十五条对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采购项目,要研究采购过程和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判断风险发生的环节、可能性、影响程度和管控责任,提出的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要求供应商报出安装调试费用、使用期间能源管理、废弃处置等全生命周期成本,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第二十二条合同类型按照民法典规定的典型合同类别,结合采购标的的实际情况确定。第二十三条合同文本应当包含法定必备条款和采购需求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采购标的质量、数量(规模),履行时间(期限)、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价款或者报酬、付款进度安排、支付方式,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采购项目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处理的,如订购、设计、定制开发的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应当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和处理方式。采购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划分合同履行阶段,明确分期考核要求和对应的付款进度安排。对于长期运行的项目,要充分考虑成本、收益以及可能出现的重大市场风险,在合同中约定成本补偿、风险分担等事项。合同权利义务要围绕采购需求和合同履行设置。有关部门依法制定了采购合同标准文本的,应当使用标准文本。属于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范围的采购项目,合同文本应当经过采购人聘请的法律顾问审定。第二十四条履约验收方案要明确履约验收的主体、时间、方式、程序、内容和验收标准等事项。财务内控项目管理审计平台,南京骏飞科技帮您监控财务内控项目风险!

开展装备理念、产品、标准体系、应用、管理、服务的交流合作。四、保障措施(一)健全管理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和规范装备职能机构建设,合理确定职责任务,科学安排人员,确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各地装备部门要与教学管理、教学研究等部门建立密切协作机制,形成合力。加快构建教育行政部门和之间的管办分离、权责明晰、运转的新型装备治理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咨询、第三方服务、装备部门管理的现代服务机制。建立技术团队,加强对各级装备工作的指导与咨询服务。(二)保障日常运维各地要结合教育发展需求,按照标准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确保消耗性材料的补充与供给,确保每个班级都能按照教学进度开齐开足实验,限度满足学生动手实践活动的需要。加强日常运行维护服务,采取多种措施,降低运维成本。鼓励多渠道筹措装备资源,引导和鼓励社会、企业公益支持装备事业发展。(三)建好管理队伍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要配好装备工作人员,为其提供有利工作和发展环境。鼓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实施实验室、教室管理员标准。鼓励创造条件,促进使装备工作人员发展,评聘相应的技术职务。探索与有关高校合作开展相关学科的研究生培养。 南京骏飞科技的高校项目管理平台,为高校项目管理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上海财务内控项目管理软件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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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采用公开方式邀请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第二十一条采用综合性评审方法的,评审因素应当按照采购需求和与实现项目目标相关的其他因素确定。采购需求客观、明确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中客观但不可量化的指标应当作为实质性要求,不得作为评分项;参与评分的指标应当是采购需求中的量化指标,评分项应当按照量化指标的等次,设置对应的不同分值。不能完全确定客观指标,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的采购项目,可以结合需求调查的情况,尽可能明确不同技术路线、形式及相关指标的重要性和优先级,设定客观、量化的评审因素、分值和权重。价格因素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分值和权重。采购项目涉及后续采购的,如大型装备等,要考虑兼容性要求。可以要求供应商报出后续供应的价格,以及后续采购的可替代性、相关产品和估价,作为评审时考虑的因素。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且供应商经验和能力对履约有直接影响的,如订购、设计等采购项目,可以在评审因素中适当考虑供应商的履约能力要求,并合理设置分值和权重。需由供应商提供设计方案、解决方案或者方案,采购人认为有必要考虑全生命周期成本的,可以明确使用年限。辽宁采购项目管理平台
重大事项备案是教育系统规范管理、防止违规干预的重要制度,在于将干部人事、项目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置于监督之下,确保程序合规、结果公正。备案范围通常包括:干部人事:如干部选任、职务调整、职称评聘、评奖评优等。项目安排:如大宗采购、校服采购、招标投标、招生录取、班级分配等。其他重大事项: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备案要求因地区而异,但一般需注意:时限:通常需在决策前或决策后规定时间内备案,例如温州市教育局要求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需在每年3月31日前公布。材料:一般需提交备案登记表、决策草案、相关依据等材料。流程:需经内部决策程序(如校务会、办公会)通过后,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