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为落实习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纵深推进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充分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对校服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巩固专项检查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生态和更加满意的育人环境,切实维护学生、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生校服(以下简称校服)管理工作,优化和改进选用采购流程,加快健全校服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站位,完善工作机制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校服质量关系学生身体,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保障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切身利益、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校要坚持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办满意的教育,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校服选购,完善监管机制,构建公平公开、规范有序的校服选用秩序,严防校服采购中的行为,促进校服质量和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确保进校园的校服、合体、美观、舒适。 南京骏飞的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平台,让校服信息登记如行云流水般顺畅!广东学校校服备案系统

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开招标确定企业模式1.选用组织和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沟通选用需求、质量要求、价格区间、服务要求等事项,并由学校和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2.选用组织审查招标代理机构制作的招标文件,确认无误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3.选用组织选派作为采购人,参与评标工作。4.招标结果报选用组织确认。以上4个环节要形成完整纪要。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应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及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到期后,由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服务时限不得超过3年。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也可由学校统一收取后转交供货企业,学校不得违规截留、挪用、挤占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校服费用。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河南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与验收规范》(T/HEEIA0002-2022)中的验收部分对校服进行资料、外观质量、内在质量以及特殊要求四个方面的验收。 广东学校校服信息管理平台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

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川教„2022‟39号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提升校服管理水平,确保校服安全和品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一、提高思想认识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各环节。、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展示学生的风貌,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益方式,是传承中华传统文化的积极探索。规范中小学生校服管理,严格选购程序、标准,科学设计、使用校服,保证校服产品质量和安全,不断满足学生对美好校园生活向往,是维护利益、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进一步提高站位,对学生校服存在的校服质量不高、款式陈旧、含棉量少以及采购中的问题要有清醒认识,加强校服管理,严格校服选购。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校服质量安全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对符合《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的规定条件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每年按市(州)学校数5%以上比例开展监督抽查,及时向社会公告监督抽查情况,督促不合格企业及时改正,鼓励有条件的县(区、市)探索开展校服公证检验,相关经费由财政保障。(三)严格收费管理。学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教育收费政策规定,按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或校服选购组织代收取校服费用。及时主动向学生、家长公开校服代收费情况。代收校服费由学校全部划转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或截留、挪用。严禁学校及其相关人员从中谋利。实行先服务后付费制度。“双送检”检验费用不得向家长收取。(四)加大关爱力度。鼓励校服供货企业对贫困学生、低保家庭子女、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家庭困难学生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积极引导有关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向学校捐赠校服。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五)建立“红榜”和“黑名单”制度。校服管理系统,实现校服从采购到回收的全流程管理,让管理更高效便捷!

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供货企业。规模较小的学校可以由所有相关家长投票,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由评定组织投票,也可以采用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的方式按规范流程确定供货企业。上述工作环节要形成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6.公示采购结果。学校采取多种方式向所有相关家长公示采购结果,包括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标准及检测项目、采购价格、采购流程、服务年限、售后服务、意见反馈渠道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公示渠道须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公示期间无异议或反映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方可签订合同。7.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代收取校服费用。校服纳入代收费项目的地区,学校设置代收代付专款专户,专款**,并及时公开财务收支情况。8.校服检查验收。坚持执行“双送检”制度,按照合同约定,对同一批次校服实行两次检测,在校服生产前对面料抽样进行送检,检验合格后再生产;校服生产完成后对成品再次进行抽检,抽检合格后再使用。重点查验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处理校服登记事务,节省时间和精力!吉林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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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文件桂教规范〔2023〕6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要求,加强和改进我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更好保障校服安全和品质,推进清廉和校园文化建设,促进中小学展、成长,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加强校服规范化管理,是落实以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办好满意教育的必然要求。各地要统一思想认识,提高站位,加强统筹管理,完善校服监管机制,促进校服管理服务质量持续提升。自治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由我厅基础教育处牵头,自治区教育技术和信息化中心负责校服管理日常工作。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订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采购信息公开、“黑名单”及合同备案等制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促进公平竞争各地要按照《中华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 广东学校校服备案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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