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中小学校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选用校服。相关部门要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定期开展校服质量联合检查,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向所在地质监部门及其所属专业纤检机构通报校服供货企业名单,及时反映有关校服质量问题的线索;一经发现校服质量问题,采购单位要依照采购合同约定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办理退赔等事宜,并向本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和机构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履行职责,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等行为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五、健全保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各地要把校服管理工作作为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工作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标准,严密监督招标采购流程,严肃开展阳光监督,切实保障校服安全和质量。要健全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组织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为企业生产校服和学校采购校服提供参考。对家庭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切实减轻其经济负担。有条件的地区,可由地方向中小学生无偿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提升校服管理效率,减轻老师工作负担!河南校服管理平台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同时,积极开展校服展演、样式遴选等工作,鼓励和引导专业设计人员、学生参与校服样式设计,充分考虑学生教学和活动需求,突出地域文化特点,兼顾面料选择,不断提高中小学生校服的功能需求和文化品质,让中小学生校服更符合时代精神特征,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为广大学生身心成长提供安全、健康的保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史会明,联系电话: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教育信息化研培与传媒中心安健彤、梁磊,联系电话:,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黑龙江省教育厅2023年6月2日附件中小学校校服选用采购规范流程1.学校集体决策。校服选用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合理确定选用需求,包括采购年级、套数、件数、价格区间等,制定校服选用工作方案。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公开。2.征集采购意向。学校校服选用工作方案及会议纪要向涉及到的相应年级所有家长征求意见,坚持自愿原则,征得三分之二以上家长同意后方可进入选用采购环节。天津中小学校服管理系统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有效提升校服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值得拥有!

财库〔2019〕38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指导,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不得滥用行力,妨碍供应商进入本地市场,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严格执行标准各地各选购校服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明确要求生产企业严格执行《中小学生校服》(GB/T_31888)、《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_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_31701),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提高相关指标要求。采购单位在验收时,要及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随机抽样送到有资质的法定质量技术机构(优先送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以备复查复验。要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注重知识产权保护,防止学生家长购买到假冒伪劣产品,维护校服特色和学生的权益。四、坚持自愿原则校服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统一着装上学。要切实承担校服管理主体责任。
二、规范校服选用学校承担校服选用主体责任,每年秋季学期开学前,学校将校服采购纳入“三重一大”事项,在与家长委员会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按照“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选用需求,包括种类、款式、套(件)数、价格区间等。按照自愿原则征求家长意见,确定是否选用校服应征得2/3以上家长同意,经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组织采购。学校应建立以管理人员、家长委员会、教师、学生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负责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其中学生和家长占比不低于80%。校服选用采购确保公开、透明,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进行监督。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要认真落实“学生(家长)自愿购买校服”的原则,学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购买校服。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更的应征得半数以上学生家长同意。校服选用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一般分时段在起始年级选用,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选用校服。三、加强采购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采购单位的工作指导,加强校服采购工作的监管。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强大,操作简便,是校服管理的得力助手!

校服的采购可通过采取区域统一招标采购、学校集中委托采购、学生自行选购的方式进行。采取区域统一招标方式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学校集中招标采购的,须征求家委会意见,并由家委会出具书面委托,明确学校为采购主体,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校服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工作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单位应将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校服费属于中小学代收费管理项目,应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管理。校服费已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学校坚持非营利原则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如有折扣的,需全额返还学生。代收费项目收取的校服费由学校全部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校服费未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代办。校服管理平台,连接学校、家长、供应商,构建校服管理新生态!吉林学校校服软件定制
校服备案平台,规范备案流程,确保校服备案工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河南校服管理平台
GB184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品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中小学生校服》(GB/T31888)等国家标准。生产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各地各校在校服采购过程中要按照国家标准严格查验,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采购的校服必须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并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学校校服选用方式、流程等需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统一采购校服的地方,采购方案需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采购单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财政部关于促进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及时清理废除本部门现有校服选用采购管理相关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和行政垄断等内容,不得滥用行力排除、限制公平竞争,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自由,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由学生家长自费购买的校服,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作为采购单位采购校服并强制购买。三、坚持自愿原则,规范工作流程各地要在坚持自愿原则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各方主体、规范工作流程。一是以教育部门为管理主体。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校服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完善管理制度。 河南校服管理平台
让校服备案平台更加贴近用户需求,赢得了一致好评。数据安全,守护每一份信任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安全是用户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南京骏飞科技深知这一点,因此在平台更新过程中,特别加强了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从数据加密传输到访问权限控制,从定期的数据备份到应急**机制,平台构建了一套多层次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这一体系确保了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更为校服备案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用户在使用平台时,可以放心地提交个人信息和反馈意见,无需担心数据泄露或滥用问题。联合创新,共绘教育新蓝图南京骏飞科技与常州市教育局的此次合作,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合作,更是一次理念上的碰撞与融合。双方共同致力于通过科技手段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