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票者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实际投票人员数应当不低于评定组人员总数的80%,选定校服款式得票数应当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如参评校服款式得票数均未超过投票数的一半,则由得票数排前两位的校服款式进入第二轮投票,得票数超过投票数一半的确定为选定校服款式)。5.服装生产企业根据相关校服质量标准、选定款式生产和销售校服。6.家长在市场上自行购买。以上1—4个环节要求程序到位,材料齐全。六、公示采购结果评选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供货企业名称、款式、质量要求、采购价格、服务年限、售后服务要求等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七、签订采购合同公示期间无异议,或相关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后,方可签订合同。采购合同应当及时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八、校服费用支付校服费用原则上由学生家长直接支付给供货企业。九、校服检查验收学校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制度。按照合同约定,通过批量发货前随机抽样或日常零星购买抽样的方式,重点查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报告原件及成衣质量标识,每个批次和样式的校服各抽取2套(件)留样封存,作为必要时送检的样本。 学校校服软件研发,不断探索新技术,为校服管理带来更多可能!安徽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不得滥用行力,妨碍异地供货企业进入本地市场,设置特定条件歧视中小企业,限定或变相限定购买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四、优化选用管理在校服选用采购工作中,坚持“两个自愿”原则。学校遵循自愿开展原则,进行深入论证,加强信息公开,征询家长意见,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确定选用校服的学校须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学生和家长遵循自愿购买原则,各地各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倡导探索学生校服循环使用模式,共同推动绿色发展。校服选用采购坚持“适宜、实用、够用”原则。学校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和套(件)数等,坚决化、化倾向。校服征订应当充分尊重学生及家长的意见,确保选择过程民主透明。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减轻家长经济负担。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积极构建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服档案。五、加强采购管理校服采购原则上以每3年为一个时段进行采购,毕业年级不得组织采购校服。使用非财政性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学校在校服采购工作中要征询家长意见,制定或完善采购操作程序,全程公开采购过程,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操作。 新疆校服登记管理软件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功能齐全,满足校服管理中多样化的需求!

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夯实各级责任,严格校服选购,不断提升校服管理水平,提高校服总体品质,努力构建师生满意、家长放心的校服选用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确保学生健康成长。二、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各地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校服选用相关要求,在校服招标文件、采购合同中明确校服执行标准,严禁采购低于国家标准要求的校服。校服面料、辅料、配件(料)和制作工艺等有关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GB/T28468《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等国家标准。三、规范校服选用秩序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制定校服穿着规范和管理要求,根据“适用、实用、够用”原则,合理确定校服需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选购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不得违反市场原则采取“定点”、“定商标”等方式干涉交易,不得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充分保证校服市场公平有序竞争。各类学校要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加强校服采购公示,建立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一、起草背景自1995年以来,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部署校服工作,1999年底成立了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管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学装中心)。2003年研制《北京市学生装管理办法》(京教办〔2003〕19号)确定全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管理组织架构及职责,市教委成立由主管委领导任组长,有关处室及市学装中心有关人员组成的北京市学生统一着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学装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有关政策;市学装中心依据政策,管理协调相关工作。2014年,随着市教委直属事业单位,市学装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学装办)设在北京学校后勤事务中心,管理协调全市学生装工作。2015年,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市学装办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标准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要求,每年下发关于加强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不断加强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学生统一着装工作,确保校服品质与安全,发挥校服育人和审美功能,保障了我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为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校服管理水平,强化校服品质保障。 学校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优化校服信息流程,提升学校管理效能!

校服的采购可通过采取区域统一招标采购、学校集中委托采购、学生自行选购的方式进行。采取区域统一招标方式的,由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实行学校集中招标采购的,须征求家委会意见,并由家委会出具书面委托,明确学校为采购主体,学校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代理校服招标采购工作。具体工作参照**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实施。采购单位应全程公示校服采购信息,包括向学生和家长公示通过招投标等公开方式选定的校服生产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采购单位应将采购各环节的相应材料全部存档备查。校服费属于中小学代收费管理项目,应按照“确有必要、家长自愿、据实收取、不得盈利、及时结算、定期公布”原则管理。校服费已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学校坚持非营利原则与供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学校不得获取任何经济利益。如有折扣的,需全额返还学生。代收费项目收取的校服费由学校全部转交供货企业,不得计入学校收入。严禁任何部门、单位或个人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资金。校服费未纳入学校代收费项目的地区,由家长自行完成购买或由家长(家长委员会)代办。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软件,智能分析校服数据,为管理决策提供依据!江西学校校服管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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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相关部门强化监管,监督招标过程、企业信誉、售后服务和校服质量。校服选用采购每3年一个时段(即小学1-3年级、4-6年级、初中阶段、高中阶段),在该时段起始年级采购,毕业年级不组织采购校服。二是以学校为使用主体。校服订制与购买,由学校自行组织,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购买;坚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合理确定校服种类、款式、套数,坚决避免化、化现象,坚决避免增加家庭经济负担。三是以家委会为选购主体。建立以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吸纳学生、家长、教师等共同组成的校服选用组织,由校服选用组织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决定本校是否选用、选用样式、价格范围等。校服款式一经选用,要保持相对稳定性和连续性。采用代收费定向采购的地区,要制定采购操作规范程序和统一采购合同。采用采购的地区,要按照相关法律做好招投标工作。四是以全社会为监督主体。充分发挥12315投诉举报热线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作用,畅通学校、家长反映校服问题的渠道,实行“双送检”和公示制度,每一批次的校服成品抽样检测报告必须进行公示,及时告知全体学生和家长。四、加强全程监管,强化选用纪律各地要加强校服工作监督管理。 安徽校服登记管理系统
让校服备案平台更加贴近用户需求,赢得了一致好评。数据安全,守护每一份信任在数字化时代,数据安全是用户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南京骏飞科技深知这一点,因此在平台更新过程中,特别加强了数据安全防护措施。从数据加密传输到访问权限控制,从定期的数据备份到应急**机制,平台构建了一套多层次的数据安全防护体系。这一体系确保了用户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更为校服备案工作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用户在使用平台时,可以放心地提交个人信息和反馈意见,无需担心数据泄露或滥用问题。联合创新,共绘教育新蓝图南京骏飞科技与常州市教育局的此次合作,不只是一次简单的合作,更是一次理念上的碰撞与融合。双方共同致力于通过科技手段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