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各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灵活确定校服采购模式:一是校服选用组织委托第三方采购代理机构公开采购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二是校服选用组织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三是校服选用组织确定校服款式但不指定供货企业模式。具体可参考《浙江省中小学生校服采购流程指引》(见附件)。使用财政资金或公益资金进行校服采购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采购。鼓励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手段加强校服管理,加强对学校校服选用采购全工作流程的监督和支撑,畅通诉求反映渠道,有效保障学生家长全程参与。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采用电子商务平台做好校服的购买、配送和评价工作,减少中间环节,提高服务质量,但不得向家长收取平台服务费用。六、严格质量监管校服供应和验收要严格执行“明标识”制度。选用采购的校服应当具备齐全的成衣合格标识和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本批次成衣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各地各校在接收校服时,应当进行检查验收,查看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和质量标识。鼓励实行“双送检”制度,即在供货企业送检基础上,由采购单位随机抽样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相关送检费用不得强制向学生家长收取;按要求保留校服样品。校服备案系统,数据加密存储,保障校服备案信息安全,提升管理水平!重庆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选用须征求所有有校服购买意向的家长意见(须由校服选用投票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校服选用模式。校服选用模式确定后,要及时将采购方案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向家长、社会公布。五、展示确定供货企业不论采用何种选用模式,均不得对参加展示展评的校服企业资格和评分标准等方面设置歧视性条件,如要求供货企业必须为本地企业,或要求企业在当地设厂、纳税等。(一)选用自主评定确定供货企业模式。1.选用制定校服采购方案和采购信息,在采购平台、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官方网站、公告栏、家校联—12—系群等多渠道上公开发布,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报备。2.选用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深度调研,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等信息,并从中筛选出的2-3家企业。3.选用通知筛选出的2-3家企业。准备质量合格的样品和报价等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展示说明。4.选用选取合理比例的学生、教师和家长共同组成评定组,评定组的总人数应按在校学生总人数的30%确定(1000人以上的总人数控制在300-500人)。其中学生和家长的总人数应不低于评定组总人数的80%。5.选用制作、发放家长投票资料。 四川中小学校服信息管理系统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让校服信息管理跟上信息化时代步伐!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持续规范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保〔2023〕212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精神,持续规范我省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推进、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进校园,发挥校服育人功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主体选择统一着装的学校承担选用主体责任。建立以学校和家长委员会为主体,学生、家长、社会等多方参与的校服选用组织,开展选用、采购、监督等工作。家长付费购买校服且校服费用纳入代收费的地区,由学校签订校服采购合同,据实代收取校服费用,专款,严禁截留、挪用。不得委托家长委员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代收取校服费用,要将校服代收费情况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开。使用财政资金采购校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职责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明确校服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制定校服管理实施办法或细则。
为学生购买校服提供便利;畅通校服意见反映渠道,及时核实处理师生和家长反映的问题。要建立校服评价反馈机制,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校服企业,并作为今后采购的评价参考。校服采购签订合同购货期一般不得超过3年,合同到期,原则上要重新开展采购,不得自行续签合同。(四)落实保障措施。各地各校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条件成熟的地区,可通过财政采购的方式,为学生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中小学生。鼓励中标的校服生产企业按一定比例向的贫困学生无偿提供校服,鼓励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捐助学生校服。(五)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各校要加强校服管理有关政策的宣传解读,适时管理人员、教师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培训。采取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对家长和学生开展校服管理政策宣传;通过新媒介、公众号等方式向社会宣传和解读校服管理政策。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作用。(六)严格责任追究。 中小学校服登记信息管理软件,快速登记,准确统计,校服信息一目了然!

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切实保障校服工作高质量发展,市教委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二、起草依据1.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5﹞3号)。2.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中小学生校服选用采购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2号)。三、起草过程参考上海市、广东省、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黑龙江省、河南省等兄弟省市校服管理意见,在前期调研了解全市中小学校服管理情况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起草形成我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先后两次在全市16区(含经开和燕山)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征求意见,同时在委内相关处室也征求了意见,并进行了修改完善。四、主要内容《意见》包括切实提高站位、严格履行职责、强化选用管理、规范采购流程、严格质量监管、遵循市场原则、强化监督问责等八大部分,共22条内容。部分:切实提高站位。明确加强校服规范管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现实需要,也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第二部分:严格履行职责。 校服备案平台,让校服备案工作告别繁琐,进入高效便捷的新时代!陕西学校校服登记管理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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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校服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学校和校服企业,并作为是否续签合同及今后采购评标的依据。推动采购绿色低碳认证标识的校服,积极探索校服以旧换新、以小换大等回收利用机制。有条件的地区可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探索建立校服信息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以及其他特殊家庭学生等的校服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减免校服费或无偿提供校服。对采取减免或无偿提供校服的,可由财政统一买单或纳入学生资助体系予以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向中小学生**配发校服,并优先配发给农村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等社会力量,公益捐助学校或学生校服。重庆校服登记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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