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满足国家标准《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标准要求。功能及特点:满足国家标准GB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标准要求;主备电自动转换,可手动强启,为后端灯具提供应急电源;自动对设备进行周期性充放电检测及运行状态年月检,实现无人值守;冗余化设计,性能稳定、可靠;具备开路、过载、欠压、过电流等多重保护;具备CAN、RS485、等外部通讯控制端口,实现控制器远控、FAS及市电失电联动;中文液晶显示。应急照明供电方式非常多。深圳照明集中电源销售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根据使用场所和功能需求不同有以下几种分类:1)按额定输出电压等级分为: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和蓄电池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均不大于DC36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主电源或蓄电池电源额定输出电压大于DC36V或AC36V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2)按适用系统类型分为: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组成集中控制型系统,并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其工作状态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非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组成非集中控制型系统,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并控制其应急启动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工业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咨询当申接电池组额定电压大于等于12V时,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对电池进行分段保护。
简单来说的话,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就是箱体自带电源,灯具不带电源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为分支不带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提供应急时供电输出,按照供电输出类型,又分为B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AC220V输出)和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DC36V以下安全电压输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设主电、充电故障和应急状态指示灯,主电状态用绿色,故障状态用黄色,充电状态和应急状态用红色。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
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非集中控制的不同点:验收测试标准不一样,系统线路不完全一样。集中控制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前,应将应急照明控制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使应急照明控制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非集中控制火灾状态下的系统控制功能调试时在设置区域火灾报警系统的场所,使得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应根据系统设计文件的规定,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输出信号。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之前应当时刻保持。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中应急照明不同于普通照明,它包括了疏散照明、备用照明、安全照明三种。转换时间根据实际工程及有关规范规定确定。在我国有关建筑防火规范、电气规范、照明规范以及灯具产品制造规范年中对应急照明的设计、使用和灯具的制造方面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但由于相关的规范比较多,且有些条文规定也不致,设计人员对应急照明的理解也不同。应急照明是在正常照明系统因电源发生故障,不再提供正常照明的情况下,供人员疏散、保障安全或继续工作的照明。应急电源具有的特点是操控灵活性。深圳照明集中电源销售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实现了安全电压供电。深圳照明集中电源销售
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的注意事项如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在下述情况下应发出故障声、光信号,并指示故障的类型;故障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有新的故障信号时,故障声信号应再启动;故障光信号在故障排除前应保持。故障条件如下所述:a)充电器与电池之间连接线开路;b)应急输出回路开路;c)在应急状态下,电池电压低于过放保护电压值。应急照明是现代公共建筑及工业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难,电源中断时,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深圳照明集中电源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