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该设在:①疏散指示标志的方向指示标志图形应指向近的疏散出口或安全出口;②设置在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上方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下边缘距门的上边缘不宜大于0.3m;③设置在墙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标志中心线距室内地坪不应大于1m(不易安装的部位可安装在上部),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5m,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m(设置在地下建筑内,不应大于15m);④设置在地面上的疏散指示标志,宜沿疏散走道或主要疏散路线连续设置;当间断设置时,蓄光自发光型标志间距不应大于1.5m,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不应大于3m;⑤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玻璃或其它不燃烧材料制作的保护罩;⑥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可采用蓄电池作备用电源,其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少于20min(设置在高度超过100m的高层民用建筑和地下建筑内,不应少于30min)。工作电源断电后,应能自动接合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通信设备容量大、通信速率高、布线简便、抗干扰能力强。苏州电梯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集中控制就是在消防监室设一台集中控制器,统一控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识的启动并监视各设备状态。非集中控制没有监控室的控制器,利用切断设备的常用电源切换至各用电源启动,监控室无法得知现场设备工作状态。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智能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能在火灾发生时,根据火灾报警信息及烟雾蔓延方向(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接),智能地为建筑内的人群指示出佳逃生路线,让被困人员安全、准确、迅速的逃离火灾现场。浙江集中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型号集中电源应急疏散系统对逃生路径进行分析,调整疏散方案。
智能动态疏散为了做到“安全、准确、迅速”的逃生,必须引入动态疏散的理念。系统根据建筑着火发生点,自动执行相应疏散预案,调整应急指示标志灯具的方向及状态,迅速引导现场人员快速逃生。控制对象: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应急标志灯具、应急照明灯具。集中控制和非集中控制的区别:集中控制的是有一个控制器,配电箱输出端先输入到集中控制器,然后在输出到灯具,非集中控制型就是配电箱直接输出到灯具,其区别在于有没有集中控制器。
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说明:应急照明配电箱,是指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指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集中电源是应急照明疏散系统中的重要分配电装置。
针对消防疏散照明灯具和预留照明灯具要是选用全自动变换是非常容易保持的。即便应用柴油机发电机作为EPS应急电源,选用全自动起动、全自动变换都是能够保持的。针对安全性照明灯具,因变换時间为0.5s非常短,因此不可以选用柴油机发电机为EPS应急电源,也不可以用荧光灯管作为灯源,务必用瞬间引燃的日光灯且须全自动变换。A型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当一切正常电源已不出示一切正常照明灯具必须的少色度的情况,即一切正常照明灯具电源电流为额定电流60%下列时,变换到应急照明电源供电系统。智能疏散系统有非常多的使用特点在不同的环境里面。浙江备用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咨询问价
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集中控制功能。苏州电梯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智能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由**通讯模块、中继通讯模块、带有地址编码的终端疏散灯具,及自带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连接的标准串行通讯端口组成。系统具备监视终端设备及系统本身的工作状态,接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位置信号,根据疏散通道情况,自动生成佳疏散路线。驱动标志灯动态指示安全出口方向等工作,标志灯是系统的疏散指示执行机构,平时处于巡检状态,火灾时,接收到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器的动作命令后,其发光指示箭头开始按顺序向安全出口方向依次闪烁移动,完成导向光流引导的功能。苏州电梯应急照明疏散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