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①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②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③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对于人员密集场所、老年人照料设施、病房楼或手术部内的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10.0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具有可靠的输出过载保护、短路保护、过热保护、电池过放电保护等保护功能。苏州集中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型号
集中控制就是在消防监室设一台集中控制器,统一控制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识的启动并监视各设备状态。非集中控制没有监控室的控制器,利用切断设备的常用电源切换至各用电源启动,监控室无法得知现场设备工作状态。紧急备用电源一般由自备发电和蓄电池供给,如采用蓄电池时,其连续供电时间不能小于200min。智能照明疏散指示系统,能在火灾发生时,根据火灾报警信息及烟雾蔓延方向(需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接),智能地为建筑内的人群指示出佳逃生路线,让被困人员安全、准确、迅速的逃离火灾现场。杭州专业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咨询问价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通过图形显示终端的方式来显示系统设备及灯具的状态信息。
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控制器集中控制并显示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及其配接的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非集中控制型系统,是指系统未设置应急照明控制器,由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或应急照明配电箱分别控制其配接消防应急灯具工作状态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说明:应急照明配电箱,是指为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供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集中电源,是指由蓄电池储能,为集中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供电的电源装置。
智能动态疏散为了做到“安全、准确、迅速”的逃生,必须引入动态疏散的理念。系统根据建筑着火发生点,自动执行相应疏散预案,调整应急指示标志灯具的方向及状态,迅速引导现场人员快速逃生。控制对象:应急照明控制器、消防应急电源、分配电装置、应急标志灯具、应急照明灯具。集中控制和非集中控制的区别:集中控制的是有一个控制器,配电箱输出端先输入到集中控制器,然后在输出到灯具,非集中控制型就是配电箱直接输出到灯具,其区别在于有没有集中控制器。应急照明疏散系统通信设备容量大、通信速率高、布线简便、抗干扰能力强。
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要求:1.出口标志应设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严禁安装在可移动的门、窗上。设在安全出口、疏散出口上部确有困难时(例如顶棚高度与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处的门框高度相差无几时),也可设在门框侧边缘,出口诱导标志灯侧边缘距门框应不大于0.15m,宜在门的两侧安装且不能被门遮挡,标志的中心应距地面1.3m~1.5m。2.疏散走道上的疏散指示标志(灯)应有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标志,箭头所指方向应与疏散方向一致;有向两侧疏散的可能性时,应选用向两侧指示疏散方向的箭头标志;临近安全出口、疏散出口时的疏散指示标志(灯),箭头应指向该安全出口、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可负载灯具为200~500之间。苏州自带应急照明疏散系统
应急照明疏散系统直观明了,方便消防指挥调度。苏州集中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型号
一旦发生火灾,其连续供电时间很有可能出现短于90min的情况。若应急照明灯具要满足其备用的供电连续时间要求,则需增加替电池的初装容量,则应急照明灯具单灯的体积就会增大,对应急照明灯具生产、安装都制造了不少麻烦。因此,高层项目如果不采用集中电源型产品的话,将无法满足建规的相关要求。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采用集中控制和集中电源架构,可以满足各消防规范需求,另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控制器内置备用电源,主电源供电不足时,备电源自动切换,切换过程中系统保持平稳运行状态,有效保证系统可靠运行,且备用电源至少保证应急照明控制器正常工作3h。苏州集中型应急照明疏散系统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