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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就是在履行工作职责的时间界限之内,即用人单位规定的上班时间,为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对工作时间的认定应适当放宽。一是,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的正式工作时间的前后,认定为工作时间。二是,因工作外出时间,认定是工作时间;三是,上下班途中的时间,认为是工作时间。工作场所,是指在履行工作职责的环境范围之内,包括工作场所和上班的途中。工作原因是指履行工作职责任的事由,包括进行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遭受的伤害。确认履行工作职责的界限,就是要根据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衡量确定。《工伤事故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都是根据这三个要素确定的。在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形下,用人单位可在相近或类似岗位上安排劳动者工作,并不得随意降低劳动者的工资标准。黄浦区委托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费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关系。劳动关系、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法律关系,由于我国立法的滞后,对雇佣关系的认定长期无章可循,以致于在司法实践、劳动行政执法中经常产生认识偏差。以往实践中,区分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一般是审查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若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则属于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在肯定有营业执照,已履行登记、备案手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关系认定为劳动关系基础上,扩大了劳动关系的外延。第63条规定“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由该单位向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闵行区离婚法律咨询律师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职工必须受到人身损害事实。工伤事故的损害事实,是职工人身遭受损害的事实,不包括财产损害和其他利益的损害。职工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都是劳动保险范围之内,都是工伤保险事故侵害的客体,职工患职业病,也是一种人身损害事实。侵害的客体是健康权。在确定工伤事故责任的时候,应当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意义在于确定是否构成工伤事故责任,而劳动能力鉴定则是为了确定工伤职工享受何种工伤待遇。因此,只要将职工的人身伤害认定为工务,即具备工伤事故损害事实的要件。职工的损害必须在其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要求受雇职工的损害是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生,但并不要求必须是因其执行职务行为所致,也包括在执行职务过程中因其他原因所致,如机器故障、他人疏忽等。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的范围内造成自身损伤,就构成本要件。在在实践中怎样判断工伤事故的履行工作职责,就是工伤事故构成的三要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和工作原因。

工伤保险是一种社会保障责任,目的在于补偿受害人的损失,而侵权行为责任是一种个人责任,目的在于赔偿受害人的损失,工伤保险责任未必能完全填补受害人的损失。其次,工伤保险一般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而侵权行为责任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再次,工伤保险责任是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认定工伤后,对受害职工所负的提供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由于专业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在认定工伤后,对受害职工所负的提供工伤保险待遇责任,由于是专业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其快捷迅速、程序简单、成本低廉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取补偿。而侵权行为责任,虽然赔偿范围更广一些,但其程序复杂,成本比工伤保险责任高得多。总之,工伤保险与侵权行为责任各有利弊,无法互相取代,只有将两者结合才能比较好地维护受害职工的合法权益。因此应当将工伤事故认定为具有工伤保险与侵权行为双重性质。诚实信用原则不只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也是整个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处理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或者借用他人私自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大家学习过合同法的话应该有所了解。有过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体到合同纠纷当中,处理原则和方法又是怎么样的呢?最高人民法院的比较高司法解释当中,对于非法分包、违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是收缴非法所得,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掌握的原则是按照其实际施工部分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因此,一个主要的原则和观点就是合同无效,是不能谋利的。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往往建设单位为了压低工程款或者降低税金等各方面考虑在备案合同以外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实际施工合同叫黑合同。因执行国家的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规定而产生的劳动纠纷。嘉定区民间借贷法律咨询在线

如果是隔离导致被隔离无法上班的,公司应当支付工资。黄浦区委托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费

如何确定建设工程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建设合同中的重要条款,业主一般处于主导地位去确定一些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关于这个重要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点: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等;如果采用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或者由承包商垫资承包,这些业主的资金来源保证情况等因素;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对于物价上涨、汇率变化、法律变化等对合同价格调整的规定;合同双方风险的分担;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关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控制措施的设定,业主在工程施工中对工程的控制是通过合同来实现的。合同中必须设计完备的工程控制措施来保证工程的顺利完工,比如变更工程的权利,工程质量的检查权,对工程付款的控制权,当施工进度拖延时立即加速的权利,当承包方与施工单位不履行合同时,业主的处理权,这些合同重要条款的把控,当然主要是对发包方而言,只要条款设置得比较合理,就可以有效防止纠纷的发生,防患于未然,也可以依靠规范的合同来进行处理。以上讲的主要是作为业主或者业主方面的法律顾问,对建设工程合同重要条款的设计及把控。黄浦区委托律师法律咨询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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