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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点提示:工伤事故是一种很常见的人身伤害事故,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是司法实务中处理工伤事故纠纷的重要问题,本文拟从工伤事故的概念、性质出发,分析了工伤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进而通过对国际上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关系模式分析比较,从理论与实践的角度阐述如何促进我国工伤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一、工伤事故的概念、特征及性质1、工伤事故的概念、特征。“工伤”是国际上通用的术语,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所遭受的人身损害,以及罹患职业病的意外事故。这种事故主要是企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在执行工作职责中发生的导致其人身伤亡的事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损害赔偿权利义务的法律事实。“劳动者”是指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工作人员、学徒,接受个人雇佣的非承揽合同性质的劳动者,也可视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是指国有和集体所有制企、事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以及雇佣他人从事劳动的个人,但是不包括依照承揽合同雇佣以及具有承揽合同性质的按照钟点雇用工人的人。认定工伤首先要证明其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证明该问题就要认定是否具备劳动主体资格。宝山区民间借贷法律咨询在线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伤残或者死亡,造成暂行或者长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家属有权根据法律从或者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目前世界各国从保护劳动者利益出发均采用工伤保险制度,通过社会保险使受害人能得到更充分的救济。我国也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了《工伤保险条例》,我国的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这样既有利于受害人获得充分的救济,又分散了企业的赔偿责任,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另外有利于劳资关系的和谐,避免劳资***和纠纷。2、工伤事故的性质。关于工伤事故的性质,在学界尚有争论,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是一种劳动保险关系,因为我国《劳动法》和《工伤保险条例》均明确了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性质。另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是侵权行为关系。还有一种观点认为工伤事故具有工伤保险和侵权行为的双重性质。我国民法理论实务界大都认为工伤事故是侵要行为。然而,实际上现实中的工伤有的是侵权行为,有的则不是侵权行为。长宁区合伙纠纷法律咨询在线离婚财产分配、子女抚养、重婚罪认定与辩护、遗产继承婚姻家庭领域,擅长处理重大疑难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

事故必须是职工受到损害的原因,即事故须与职工受到人身损害的事实之间具有引起与被引起的因果关系。事故并非只指工业事故,还应包括职工履行职责中受到的**等意外伤害,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上下班途中要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等。事故与损害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的,也应当认定为因果关系。例如,事故致职工身体损伤,没有直接造成死亡的后果,但是职工受到伤害之后***破伤风病毒致死,事故与伤害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与死亡之间具有相当因果关系,因而认定事故与死亡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二、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区别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多种经济成份并存,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越来越复杂,特别是建筑工程施工领域,大量不具备合法用工主体资格的建筑施工劳务使用人的存在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不注意劳动卫生安全保护,致使工伤与雇员人身损害频繁发生。由于劳动关系、雇佣关系的相似性和建筑工程施工领域的特殊性,使工伤事故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处理成为焦点和难点。工伤事故责任与雇员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产生的基础是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处理非法分包、违法转包或者借用他人私自签订的合同无效,如何处理的问题。这个问题如果大家学习过合同法的话应该有所了解。有过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具体到合同纠纷当中,处理原则和方法又是怎么样的呢?最高人民法院的比较高司法解释当中,对于非法分包、违法转包导致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一般原则是收缴非法所得,审判实践中,法院一般掌握的原则是按照其实际施工部分非法所得予以收缴。因此,一个主要的原则和观点就是合同无效,是不能谋利的。黑白合同的效力认定黑白合同并非是一个具体的合同,而是人们在处理合同时两种不同做法的称谓。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当中,建设单位与实际的承包单位会签订一个备案合同,往往建设单位为了压低工程款或者降低税金等各方面考虑在备案合同以外与施工单位再另行签订一个合同,也就是实际履行的合同,备案的合同称为白合同,与备案合同不一致,另行签订的实际施工合同叫黑合同。人工智能的触角已经遍及到个人助理、安全防护、自动驾驶、医疗健康、电商零售、金融、教育等多个领域。

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资料收集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工程施工资料,为以后的工程结算创造条件,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在建设工程合同施工过程当中,我们应当注意收集双方往来的信函,包括工程联系函、会议纪要、执行备忘录,以及工程变更设计的相应资料、引进工程的签证、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签拟,单位的整改、通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天气状况是否影响施工,工期延误或者窝工,有没有签证单或者联系函。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收集好证据,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以后就可以用证据说话,定纷止争,维护自身利益的比较大化和合法化。“完工”和“竣工”的区别很多人容易混淆,但其实这是两个概念。“完工”是建设工程的施工企业,也就是总包单位按照施工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全部的工作量。工程“竣工”是工程完工以后基本验收合格才能叫做竣工。“竣工”比“完工”的要求和定义更加高,工程竣工主要是工程达到竣工的条件才叫竣工,比完工的要求更高。作为建设工程领域的专业律师应当注意以上概念的区分,只有自己更加专业才能取得当事人的信任,业务也会越来越多。法律咨询是指从事法律服务的人员就有关法律事务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提出建议和解决方案的活动。奉贤区股权转让法律咨询费用

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宝山区民间借贷法律咨询在线

展开全部处理劳动纠纷,有以下几个方式:第1、双方自行协商。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应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当然协商解决是以双方自愿为基础的,不愿协商或者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当事人可以选择调解程序或仲裁程序。第2、调解程序。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是自愿的,只有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申请调解,调解委员会才能受理该案件;当事人可不经过调解而直接申请仲裁。另外,工会与用人单位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不适用调解程序,当事人应直接申请仲裁。第3、仲裁程序。若经过调解双方达不成协议,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仲裁程序是强制性的必经程序,也就是说,只要有一方当事人申请仲裁,且符合受案条件,仲裁委员会即应予受理;当事人如果要起诉到法院,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未经过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第4、法院审判程序。当事人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宝山区民间借贷法律咨询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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