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必须保证增值率不超过20%;对于豪华住宅,虽然没有免税政策,但还是有涨价的空间。当然,应该仔细地测量这个空间,如果房价涨过了购买力,就会造成房产空置。企业在确定房价时应该仔细测算利润率,结合市场的承受能力,再决定升价与否,升多少或降多少才能使企业的利益比较大化。4、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法规定: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如果增值额没有超过扣除项目金额的20%,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纳税人既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进行其他房地产开发的,应分别核算增值额;不分别核算增值额或不能准确核算增值额的,其建造的普通标准住宅不享受免税优惠。根据税法规定,这方面纳税筹划的关键就是通过适当减少销售收入或增加可扣除项目金额使普通住宅的增值率控制在20%以内。这样做的好处有两个:一是可以免缴土地增值税;二是降低了房价或提高了房屋质量、改善了房屋的配套设施等,可以在目前激烈的销售战中取得优势。但是如果没有控制好普通住宅的增值率,就会出现多缴税的情况。例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08年商品房销售收入为1.5亿元,其中普通住宅的销售额为1亿元,豪华住宅的销售额为5000万元。税法规定的可扣除项目金额为1.1亿元。河南公司如何税务筹划进行合理避税?上海合伙企业合理避税解决方案
2、收取的款项从收取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给购房人。考虑到现实中房价的实际情况,各地税务**可以根据市场价确定诚意金的金额,而关于退还时间的问题,可以约定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之日。在此之前,开发商收取的诚意金计入“往来款-其他应付款”,税务上不做处理。在此之后,开发商应将未中签客户的诚意金退还,对于中签的客户,其交纳的诚意金应确认为预收款,按照税法规定进行相应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的处理。三、预收款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的预收款,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不符合确认收入的条件,但按照税法相关的规定需要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等相关税费。(一)预收款的会计处理为了减轻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金压力,按照规定,企业在建商品房满足预售条件时,准予采取预售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企业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购房者在支付预售款时,未能取得商品的控制权。企业收到预售款时不能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的确认收入条件,所以会计上不能确认收入。在实务核算过程中,可使用“预收账款”科目核算企业当期收到的预售款。在房地产企业的预售业务中。湘潭合伙企业合理避税生产制造业如何合理避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申报表不同的是要填列《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中的第三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事项是专门针对预收款调整的,包括两个部分的内容:房地产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和房地产企业销售的未完工产品转完工产品特定业务计算的纳税调整额,涉及调整的事项有毛利额、税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的调整。2、增值税财税36号文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三)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四)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
三、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区改造安置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仍暂不预征。《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的通知》(湘地税发[2008]16号)规定:二、预征率1、普通标准住宅为1%。2、除别墅外的非普通标准住宅为2%。3、别墅、写字楼、营业用房等为3%。4、单纯转让土地使用权为5%,然后按土地增值税有关规定进行清算,多退少补。5、对房地产开发公司既开发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又开发建造其他类型商品房的,其销售收入应分别核算,否则一律从高实行预征。四、诚意金退还的税务处理由于诚意金本身不具有固定合同的效力,对于购房者而言,诚意金的**终用途及是否返还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为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部分地方**出台了返还政策,如《四川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房地产经营者与房屋买受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以“诚信金”“排号费”“预购金”等形式收取的费用,买受人改变购买意愿的,经营者应当全额退还。结合上文分析,对于摇号前改变购买意愿的客户以及未中签的客户交纳的诚意金,由于不属于预收款,尚未做出税务处理,房地产企业通过签订退款协议后,应当将诚意金全额退还。商砼站行业如何税务筹划?
虽然税务筹划的类型有很多,但无论是什么类型的税务筹划,都需要注意方式以及手段的选择,这是因为合适的税务筹划方式以及手段,能够有效的促进筹划的成功。那么税务筹划有哪些方式和手段呢?1、设立分公司,分解收入。主体公司可以设分公司。分公司作为分支机构的一种,不是完全**的核算单位,与主体公司在财务上统一核算。分公司的设立,可以帮主体公司降低应纳税所得额。总公司与分公司可以根据业务的盈利和亏损情况进行汇总纳税,例如总公司亏损,分公司盈利,就可以盈亏相抵后差额纳税,避免一面亏损未抵扣,一面纳税的情况。2、拥抱税收洼地。所谓税收洼地及部门特定的区域,在其税务管理辖区注册的企业通过区域性税收优惠、简化税收征管方法和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等处理方式,实现企业税负降低的目的。那么税收洼地能怎么使用呢?举个例子,如果主体公司需要另设子公司的话,可以到价值洼地去设。可以增值税按属地原则进行交税,如果在税收洼地设子公司,按照当地的税收优惠走,子公司就能减少增值税的纳税。3、综合品牌的情况选择匹配的**架构。根据企业的盈亏情况,将风险和成本相当分担。将赚钱的分公司/子公司和不赚钱的分公司/子公司进行匹配。招投标行业如何税务筹划?洛阳合伙企业合理避税怎么做
增值税有返税的税务洼地吗?上海合伙企业合理避税解决方案
相信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对于个人独资企业这个名词,都不会陌生,这是因为现在很多企业和个人都在积极的利用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来完成税收筹划工作,另外个人独资企业在税收筹划方面具备独特的优势。那么对于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缺点,你们了解多少呢?个人独资企业的优点:1、企业资产所有权、控制权、经营权、收益权高度统一。2、企业业主自负盈亏和对企业的债务负无限责任成为了强硬的预算约束。企业经营好坏同业主个人的经济利益乃至身家性命紧密相连,因而,业主会尽心竭力地把企业经营好。3、企业的外部法律法规等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决策、进入与退出、设立与破产的制约较小。个人独资企业的缺点:1、难以筹集大量资金。因为一个人的资金终归有限,以个人名义借***难度也较大。因此,独资企业限制了企业的扩展和大规模经营。2、投资者风险巨大。企业业主对企业负无限责任,在硬化了企业预算约束的同时,也带来了业主承担风险过大的问题,从而限制了业主向风险较大的部门或领域进行投资的活动。这对新兴产业的形成和发展极为不利。3、企业连续性差。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的产权结构,虽然使企业拥有充分的自***,但这也意味着企业是自然人的企业,业主的病、死。上海合伙企业合理避税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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