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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企业商机

2、不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如果对方律师没有法院发出的调查令,对其调查行为可以不予配合。

23 股权转让***中要求律师**保证打赢官司才聘请,科学吗?这样是否能够找到专业律师?

答:律师不得承诺案件的判决结果。(《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2004]律发字第20号第16条)这样的要求是不科学的,也不能找到专业律师。

24 两人股东公司,其中一人故意躲着不出来,股权转让能否进行下去?

答:公司股东需对外转让自己股权时,首先要征得过半数的股东同意,如果对方故意躲起来说明他有可能不同意转让,也可能故意阻止股权的转让。

在一方故意躲起来不接书面通知情况下,因为《公司法》对“书面通知”送达方式没有具体规定,怎么界定“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在对方躲起来“无法送达”情况下决意转让股权的股东,我们认为可以寻求法律救济,要求法院“公告送达”,或其他能够证明已经将“书面通知”送达其他股东的方法,比如:双挂号信等。如果其他股东在法定时间段内不答复,即依法视为同意转让。另外如果公司章程有特别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就可以从约定,从而把股权转让进行下去。 只需要通知其他和股东即可,出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合意.深圳省钱股权转让咨询客服

1、合同约定转让公司全部股权及资产,在实际履行中*对股权办理过户手续的,未办理资产产权变动手续的,应认定当事人之间*实际发生了股权转让法律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2012]民二终字第64号民事判决书  

◆ 2、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方不需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的条款是以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为目的,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2)项的规定,应为无效条款。

★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54号民事判决书  

◆3、所涉股权系第三人所有情况下,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认定。裁判要旨:股权转让合同中,即使双方约定转让的股权系合同外的第三人所有,但只要双方的约定只是使一方负有向对方转让股权的义务,而没有实际导致股权所有人的权利发生变化,就不能以出让人对股权无处分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合同进而无效。    龙华区企业股权转让怎么联系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方不需向受让方开具发票的条款是以损害国家税收利益为目的.

28 挂名股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怎么办?

答:挂名股东如果故意侵犯“隐名股东”利益,作为隐名股东首先要对外界确立其实际“股东”的地位,这种法律风险隐名股东在一开始就应该有所预防,如果没有特别书面约定的话,就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在诉讼前首先要确定以下几点:同时符合下列3个条件的,可以确认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

1、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如在公司设立时一起签订内部协议并实际出资;

2、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如已经参加公司股东会议、参与公司股利分配等;

3、无其他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如外商出资应按外资企业规定进行审批,否则就不能确认为内资公司的股东。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权转让是利好消息还是利空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对于现持有人来说是利好消息,对场外散户是利空消息。股权登记后就要分红、配股,多数公司配股、分红后 一般都会下跌,调整好长一段时间。

我国的非流通股市场过去的流通受到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限制,导致股权转让十分困难。按照规定,超过总股本5%的非流通股股权转让清算中心才给过户,不足5%的原则上无法过户(交易所公关之后的地下通道不计)。

除此之外,要想过户只有走司法途径,需要至少两个月的时间和5%的费用。虽然也有一些私下的协议转让但不过户的办法,也有所谓二级半市场的存在,但总体上风险很高,信用存在问题。 公司经营范围发生变化或者被宣告破产,不影响以公司股权为标的物的转让合同的履行.

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方式有哪些公司股东内部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3、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 律上对于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南山区本地股权转让推荐咨询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深圳省钱股权转让咨询客服

10 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答:不一定。

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11 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股权转让协议是否有效?

答:转让价格是股权转让协议的实质性条款,没有约定股权转让价格的协议因缺乏主要条款而无效。但双方协商补充条款的或特别约定的比如:赠与等,则该协议仍然有效。

12 实际投资者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与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答:可以。

但这种转让协议不能直接对公司发生效力,必须要有公司的注册股东配合签定相应的股权转让协议。如遇争议,则首先要确立实际投资人的股东地位后才能使股权转让协议有效。 深圳省钱股权转让咨询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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