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经查该公司共两名股东,注册资本均已实缴;该协议由王某提供,范某只重视了转让股权比例、价款和付款日期,未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谈判和争取。
【律师分析】
上述公司属非国有独资公司和非中小企业股权转让系统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也非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系于股东内部转让,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受《合同法》和《公司法》及其司法解释调整。本案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既不规范***,也不利于双方履行协议,容易发生***,对双方尤其是对范某更为不利,这也是实践中常常发生的事情,原因在于当事人不熟悉法律、不重视风险、不严格审核制订合同,出了事才想到律师。
在制订股权转让协议时,应当***考虑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条款务必明确,才能有力保障转让方或受让方各自的权利义务,避免风险和***。股权转让中需要特别注意的**重大条款包括但不限于: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福田区咨询股权转让价格优惠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1)股东会决议: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2)签订转让协议: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做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和规范双方的行为。(3)公司向新股改出具出资证明,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福田区咨询股权转让价格优惠受让方则无此限制,可以为注册合法的个人有限独资公司的自然人.
2、获得审批**的批准。并向登记**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若干规定”的规定,合资企业的投资者股权变更必须经过审批**的批准,审批**为合资企业设立时的批准**;股权变更的登记**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者其委托的企业设立时的登记**。
韩琳律师补充:
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在股权转让方面,我国《公司法》充分尊重公司章程的特别规定,如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特别的规定,股权转让将直接适用该特别规定。故公司股东可根据自身的意愿在公司章程中特别约束股权转让行为。
韩琳律师结语:正是因为受让方有一些条件限制,才使得股东,不能轻易的转让给想转给的人,也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裙带关系的滋生,使得股权的转让更加的公平公正,不会丧失人心。
六、公司股东可以退股么?
答:不能。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收购其股权。(公司法第75条)但这不属于退股,是特定意义的转让股权。
七、公司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以限制股权转让,但不得违反法律强制规定(公司法第72条)。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不可以做出限制性规定。
八、公司现有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么?
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可以依公司法规定自由转让股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间进行股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九、股权转让协议何时生效?
答: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对股权转让的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十、股权转让的价格一定要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么?
答:不一定。股权转让价格确定的原则是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及公司和其它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条件下,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与相应的出资额相一致是确定转让价格的参考方法之一。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法第75条)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而言,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前款***)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另外,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二是将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之外的投资人(外部股权转让)。龙岗区正规股权转让价格便宜
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福田区咨询股权转让价格优惠
案例】
某公司的股东王某与范某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王某系转让方,范某系受让方。双方约定了转让股权的比例为40%、转让价款100万、付款时间为自签订协议之日起5个月内(该协议签订于2016年1月18日);同时还约定了公司债权和债务各约50万由公司享有和承担等。双方签字捺印后,因王某拖欠转让金,范某遂起诉。
背景:经查该公司共两名股东,注册资本均已实缴;该协议由王某提供,范某只重视了转让股权比例、价款和付款日期,未对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协商谈判和争取。 福田区咨询股权转让价格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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