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过程中的公司企业犯罪
1.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申请公司登记使用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虚报注册资本,欺骗公司登记主管部门,取得公司登记,虚报注册资本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报注册资本罪。单位可犯本罪。
2.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单位可犯本罪。
3.刑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或者公司、企业**,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发行**、**罪。单位可犯本罪。
上海万英军律师在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上理论深厚,经验丰富。 挪用公司资金罪一般怎么判?行贿罪刑事辩护哪位律师好
刑法修正案(六)比较大的变化就是在原来“公司、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缩小了本罪犯罪主体的范围,修改后本罪犯罪主体为“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而所谓依法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公司、企业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和发行人以及基金管理人等,与原来的主体相比,修改后的主体具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开放性。
原来主体中所包含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人数是有限的,他们的设立和经营往往体现出很大的人合性,这种人合性也决定了他们在公司运行和管理中的封闭性,所以一般他们不需要对外报告其财务情况,但是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它是真正的开放性公司,股东众多且分散,随时处于流动状态的,这就决定它不可能一一向其报告财务状况,所以它必须向社会公告其财务报告,以使其股东和潜在投资者都能通过财务报告来了解公司运行状况。
这种开放性的公司其经营和影响都是面向整个社会的,正是由于这种开放性,决定了其犯罪的后果将更加严重,所以公司法和证券法都特别强调了这些开放性公司的信息披露问题,对行为构成犯罪的,刑法必须予以严处,这也是本次刑法修正案限定本罪犯罪主体范围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
海万英军律师在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上理论深厚,经验丰富。 静安区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哪位好合伙企业,企业主拿自己企业的资金算罪吗?
承包企业是指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取得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并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笔者认为,对承包企业能否成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这一问题,不能
一概而论,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以发包单位在被承包企业中有无资产投入为标准,承包企业分两种:(1)发包单位有资产投入的。是发包单位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表现,
发包单位自主选择经营方式的结果,不因采用发包经营方式而改变其资产属性和单位的性质。因此,对于该种个人承包企业所实施的行贿犯罪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2)发包单位没有资产投入的。其实际表现是企业的经营资本实际由承包人个人投入,发包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届时按约收取固定的承包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所获得的利润主要由承包人所得。所以这种承包企业的承包人虽然以单位的名义去行贿,但行贿的不正当利益主要由承包人获得,对此应按个人行贿来处罚。
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单位可犯本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 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构成职务侵占罪。
上海万英军律师在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上理论深厚,经验丰富。 提供虚假财务报告一定会获罪吗?
公司从设立到消灭可能涉嫌的犯罪你知道多少?
公司、企业犯罪是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简称,是指在公司、企业的设立、经营和清算过程中,违反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秋序,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上海邵鸣律师就带您了解公司从设立到消灭可能涉嫌的犯罪有多少可能!
公司企业犯罪具体包括以下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标、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上海邵鸣律师在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上理论深厚,经验丰富。 你知道单位行贿罪的主体都是谁吗?普陀区家事刑事辩护排名
个人独资企业,企业主自己拿自己企业的资金可以吗?行贿罪刑事辩护哪位律师好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单位可犯本罪。
上海万英军律师在经济类犯罪的刑事辩护上理论深厚,经验丰富。 行贿罪刑事辩护哪位律师好
上海贸悦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务服务,是一家服务型的公司。公司业务涵盖法律业务培训,公司法律顾问,公司商事诉讼,专项制度订制等,价格合理,品质有保证。公司将不断增强企业重点竞争力,努力学习行业知识,遵守行业规范,植根于商务服务行业的发展。在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下,持续创新,不断铸造***服务体验,为客户成功提供坚实有力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