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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企业商机

现行《公司法》承认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虽然只有一个,但是该股东也只是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和公司两者在法律上都是**的个体,一人有限公司具有**的意志,是一个**的法人。[1]1999年6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由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当然属于刑法的“公司”[2]符合单位犯罪的主体资格,因此符合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构成。



你知道单位受贿罪的主体都是谁吗?企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根据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行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但对于该罪

的客观方面,理论界有不同理解:一般认为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两种情况,(1)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2)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6]也就是说“情节严重”不是单位行贿罪客观方面两种行为方式的共同要件而*是后一种行为方式的必备条件。



奉贤区公司合规刑事辩护怎么选职务侵占罪是什么意思?

       挪用资金给他人使用,但挪用人与使用人对所挪用资金的具体用途认识不同的,如何认定?

       现行刑法将挪用资金归个人使用的三种不同用途作为不同情形的挪用资金行为成立犯罪的必备要件,因而行为人对资金的具体用途的认识就关系到挪用资金罪的认定。在挪用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而他们对所挪用的资金的具体用途认识又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以挪用人的认识,还是以资金的实际用途作为认定共同犯罪的标准?这个就要进行具体分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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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营业主即私营企业资产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通常私营企业的法定**人就是私营业主。根据1988年7月1日施行的《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私营企业就是指企业资产属于私人所有、雇工8人以上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

     它分为三种: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由于修订后刑法第三十条只规定了公司、企业实施的单位犯罪,并未区分公司、企业的所有制性质,因此,修订后刑法施行后,司法实践中,许多同志对私营业主以自然人身份和以私营企业法定**人身份实施的犯罪不能准确界定,对私营业主以其私营企业法定**人身份实施的单位犯罪存在一些模糊认识,直接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只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放纵了私营业主的犯罪,既破坏了修订后刑法的正确贯彻实施,又不利于准确打击私营业主犯罪,不利于保护私营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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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是一定要判刑的吗?

《中华人民***刑法》第 161 条规定:“公司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这是我国刑法典对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的罪名、罪状以及处罚的规定,刑法理论界对本罪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以下两种观点,有些学者认为:“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向股东和社会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

有些学者认为:“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是指公司违反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严重损害股东和社会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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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财务报告损害到了知情人的权利.黄浦区公司刑事辩护哪位律师好

签订\履行合同中失职怎么判?企业刑事辩护专业律师

      公司企业犯罪具体包括以下各罪:虚报注册资本罪;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欺诈发行股标、债券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妨害清算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犯罪是妨害对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罪的简称,是指在公司、企业的设立、经营和清算过程中,违反公司法、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秋序,情节严重,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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