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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所述,以上五项即为笔者认为刑辩律师需要庭前积极准备的内容,当然,刑事辩护的庭前准备,一定是建立在专业知识储备的基础上。随着社会及经济包括法治的发展,刑辩律师一定要加强法律素养的培养及各方面知识的汲取,唯有如此才能应对纷繁复杂的案件类型,得心应手的处理案件问题。律师总结:14点刑事辩护小常识发布时间:2019-06-24来源: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浏览次数:29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最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刑事辩护是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1、什么是刑事辩护?任何人在遭遇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时,都有权对被指控的罪行进行无罪、最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申辩和辩解。这就是刑事辩护。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实际上,辩护权并不仅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提供律师服务,有需要可以联系我司哦!无锡辩护律师辩护

    判令:驳回原告宋文军要求确认其具有被告西安市大华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之诉讼请求。一审宣判后,宋文军提出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10月10日作出了(2014)西中民四终字第00277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终审宣判后,宋文军仍不服,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3月25日作出(2014)陕民二申字第00215号民事裁定,驳回宋文军的再审申请。裁判理由法院生效裁判认为:通过听取再审申请人宋文军的再审申请理由及被申请人大华公司的答辩意见,本案的焦点问题如下:1.大华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关于“人走股留”的规定,是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禁止性规定,该章程是否有效;2.大华公司回购宋文军股权是否违反《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大华公司是否构成抽逃出资。针对***个焦点问题,首先,大华公司章程第十四条规定,“公司股权不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团体和个人出售、转让。公司改制一年后,经董事会批准后可以公司内部赠与、转让和继承。持股人死亡或退休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继承、转让或由企业收购,持股人若辞职、调离或被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的,人走股留,所持股份由企业收购。无锡辩护律师辩护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律师服务,期待为您服务!

    律师不能满足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求。比如,毁灭或者伪造证据等。同时,律师也不能包打诉讼,保证辩护成功。律师的工作是提出正确而有效的辩护意见,并不是对案件做出决定。12、律师会泄漏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吗?在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律师可能会获知一些涉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个人隐私,其家庭以及商业方面的秘密信息。按照法律规定,律师不能向他人泄漏这些信息。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律师保密义务,也是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要求。13、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哪些权利?辩护律师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很多诉讼权利,比较重要的权利包括:(1)调查取证权。辩护律师就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既可以向有关单位、个人调取证据,也可以向被害人及其家属调查取证。(2)会见权。辩护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可以与他们通信。(3)阅卷权。辩护律师有权到法院、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法律文书与卷宗材料。(4)出庭辩护权。在法院开庭审理时,律师有权出庭为被告人辩护。(5)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提出申诉、控告、异议,等等。14、辩护律师有哪些法定义务?辩护律师(如:刑事辩护律师)在享有法定的诉讼权的同时。

    笔者建议至少搜集、整理十篇以上相同案由的裁判文书,主要研究案件争议焦点、控辩双方的立场和观点和裁判者的裁判倾向。五、辩护词辩护词是刑事辩护律师在辩论阶段运用的法律文书,很多时候庭前准备辩护词会因为庭审过程中出现的情况导致需要进行更改、增删。大多数情况下,刑事辩护律师需要在庭后重新制作最终版本的辩护词后提交法庭。而辩护词究竟应该怎么制作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因为个案的特殊性,并无章法可言,可由辩护律师根本个案情况自由发挥。而罪轻的辩护词笔者建议以如下的顺序展开——***部分,自我介绍及套话,如“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近亲属委托,特指派某某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参加本次庭审,为被告人某某提供辩护。辩护人在会见被告人、研读案卷、与公诉人充分沟通及必要的法律和案例研究之下,特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望贵院予以采纳——”第二部分一般是:“在本案的程序方面——”,在这一部分辩护律师可以提出案件在程序上存在的问题,比如是否超期羁押,是否有回避问题,是否有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问题等。其中最有价值的问题就是“非法证据排除问题”,当然,“排非”就像故事里的鬼,基本所有人都听到过,真正见到的却不多。江苏 储君 律师事务所 简称 储君 律所 ,是经由 江苏省司法厅 准许 成立 的合伙制 律师事务所 。

    被考核对象的负责人才能够将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分配给下属的具体工作人员。以上两个要件欠缺其一,绩效考核制度就会丧失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就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基于上述理由,行政机关之间进行绩效考核或许是合理的,因为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其下属工作人员之间均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绩效考核既是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上级了解下级工作表现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到法院系统而言,以上两个要件均不具备,一方面,上下级法院是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关系,而非命令与服从式的上下级关系;另一方面,法院院长与庭长之间、庭长与普通法官之间也不是命令与服从式的上下级关系,因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院长和庭长对法官如何处理案件发号施令的权力。因此,在法院系统推行上级对下级法院以及本级法院对内设部门的绩效考核是不具有正当性基础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强制推行的法院绩效考核已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关系扭曲和异化为垂直领导关系,下级法院俨然成为上级法院的附庸,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具体体现就是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权的案件请示与汇报制度。还有一个令笔者震惊的事实是。 在合同协议 、公司法务 、交通出行 ,离婚 等领域 有着 丰富 的解决 经验 ,挽回 了当事人 合法权益 ,欢迎大家 来电 咨询 。无锡辩护律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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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哪些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1、防卫人明知自己的防卫行为会明显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为了达到正当防卫目的而放任这种重大损害发生的,是间接故意的防卫过当。 2、防卫人知道自己的防卫行为可能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轻信这种重大损害不会发生,是过于自信过失的防卫过当。 3、防卫人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明显超过了正当防卫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至发生重大损害的,是忽视大意的过失。无锡辩护律师辩护

潘卫斌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10年警察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1998起从事律师执业,以追求公正、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准则。执业中做到耐心解释、热情接待、据理力争。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的代理,和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比较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21日被无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为刑事案件专家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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