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民事律师基本参数
  • 品牌
  • 储君
  • 服务项目
  • 法律咨询
民事律师企业商机

    被考核对象的负责人才能够将考核任务进行分解,分配给下属的具体工作人员。以上两个要件欠缺其一,绩效考核制度就会丧失合理性和正当性,也就不可能取得预期效果。基于上述理由,行政机关之间进行绩效考核或许是合理的,因为上下级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负责人与其下属工作人员之间均是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的关系。绩效考核既是上级对下级进行管理和控制的重要手段,也是上级了解下级工作表现的重要途径。但具体到法院系统而言,以上两个要件均不具备,一方面,上下级法院是审判监督和业务指导关系,而非命令与服从式的上下级关系;另一方面,法院院长与庭长之间、庭长与普通法官之间也不是命令与服从式的上下级关系,因为没有任何一部法律赋予院长和庭长对法官如何处理案件发号施令的权力。因此,在法院系统推行上级对下级法院以及本级法院对内设部门的绩效考核是不具有正当性基础的。实践中一些地方强制推行的法院绩效考核已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审级监督和业务指导关系扭曲和异化为垂直领导关系,下级法院俨然成为上级法院的附庸,丧失了应有的独立性。具体体现就是变相剥夺当事人上诉权的案件请示与汇报制度。还有一个令笔者震惊的事实是。民事律师就找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没错,有想法可以来我司咨询!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

    要求公安机关及时查封冻结犯罪嫌疑人的财产,并将其绳之以法。不与门卫签劳动合同企业赔偿三个月双倍工资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日前,绍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动***案,一企业门卫因不满工作单位不签合同,干了4个月之后离职,并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企业因未签劳动合同要向门卫支付双倍工资。35岁的河南人郑师傅于去年5月10日进入浙江兴华利化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利”)做门卫,当时双方约定试用期一个月,正常月工资为1800元并按月发放,但事实上工资是隔月发放,如5月份的工资要到7月份发放。由于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郑师傅觉得没意思,便在同年9月10日辞职,但在结算工资时,公司扣除了郑师傅500元。郑师傅觉得很不公平,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郑师傅将“兴华利”告上了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被克扣的500元工资和去年6月10日至9月10日的双倍工资差额5400元。“兴华利”辩称,郑师傅进厂时间应为去年6月21日,他们的工资也是按月发放,只不过工资报酬每个月是有浮动的,计发方式为基本工资加津贴加伙食补助,是按上班天数确定的。公司还承认,双方确实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正因为如此,他们在去年10月11日发放的1960元是补贴给郑师傅的双倍工资。惠山区离婚民事律师负责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民事律师,期待您的光临!

    买这样的房子也不可能取得合法的产权。出现了上述问题后,购房者可以采取的对策有:一是协商或等待。直接与售房单位、开发商、物业管理单位进行交涉,求得问题的合理解决。如果问题不仅体现在自己身上,而是很多购房者都遇到的共同问题,则由其他购房者、开发商或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自己的问题也得到解决。二是调解。由第三方或有关部门出面,对双方在购房中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出面进行调解的单位可以是代理商、律师、行政部门、消费者协会或人民法院。三是行政裁定。根据问题的性质,提交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作裁定,还可以对行政裁定申请行政复议,即通过行政的手段使问题得以解决。四是仲裁。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订立发生争议时的仲裁条款,也可在问题出现后订立仲裁协议,把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裁决。五是诉讼。问题出现后,协商、等待、调解、行政裁定都没有使问题得到解决,又未达到仲裁协议,就应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求得法院的公正判决,如对方触犯了刑法,还应由检察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通过上述手段总会把问题解决,但这毕竟是事后的补救手段,解决办法是预防,也就是按购房的基本程序,逐步地、严格地行使自己的权利。

    在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发回重审案件只能发回一次的情形下,一些地方的上级法院仍然以前次发回重审在法律修改之前为由将已发还过一次的案件再次发还重审。对此,下级法院法官敢怒不敢言,一般都选择默然忍受。据笔者所知,在一些地方,上级法院的一些业务庭负责人或主审法官甚至要求,对于发回重审的案件,下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必须将讨论结果向上级法院汇报,上级法院同意拟处理意见的,下级法院才可以出判决;如果不同意,下级法院审委会要一直讨论到上级法院满意为止!如果下级法院胆敢违背上级法院意思作出判决,其年终绩效考核成绩肯定要因此受到很大影响。这种现象的出现恐怕与绩效考核导致的审级扭曲有极大的关系。而在案件之外的法院管理领域,上下级法院之间行政化倾向则更为明显。笔者认为,当前法院系统的种种乱象与法院自身缺乏独立性有很大关系,而法院缺乏必要的审级独立是法院缺乏独立性的重要表现。而实现审级独立的前提,就是彻底废除上级法院对下法院以及各级法院对其内设部门的绩效考核。当前,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已明确提出要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行使,法院改革正围绕着“去行政化”展开热烈的讨论并形成某些共识。民事律师,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是专业的,有想法可以来我司咨询!

    特点:民事诉讼既包括法院依法进行的审判活动,也包括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在这些活动中法院和各诉讼参与人之间发生诉讼法律关系;(2)法院的审判活动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决定性作用,双方当事人的诉讼活动则对民事诉讼的开始、发展和终结具有很大影响;(3)民事诉讼的整个过程,围绕解决民事矛盾这一基本任务,由若干各有其中心任务的阶段组成,同时各个阶段相互衔接,依次连续进行。对民事诉讼的涵义,国外诉讼理论有不同学说。大陆法系国家一般认为,民事诉讼是法院根据当事人请求保护其私法上的权益的程序。英美法系国家对该问题不甚重视,较少明确解释。 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是一节拥有民事律师、刑事律师等的公司,有需求可以来电咨询!栖霞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

江苏储君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专业的民事律师,有想法可以来我司咨询!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一条《民事诉讼法》百二十五条款规定的“新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一)一审程序中的新的证据包括: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新发现的证据;当事人确因客观原因无法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经人民法院准许,在延长的期限内仍无法提供的证据。 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

潘卫斌 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大学本科法律专业毕业。10年警察工作经历,积累了丰富的人生阅历和工作经验。1998起从事律师执业,以追求公正、正义为宗旨,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准则。执业中做到耐心解释、热情接待、据理力争。通过大量的诉讼案件的代理,和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将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有效的结合起来,比较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16年12月21日被无锡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聘请为刑事案件专家库律师。

民事律师产品展示
  • 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民事律师
  • 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民事律师
  • 浦口区继承民事律师负责,民事律师
与民事律师相关的文章
与民事律师相关的产品
与民事律师相关的问答
与民事律师相似的推荐
产品推荐 MORE+
新闻推荐 MORE+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本站不为信息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