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受害方在离婚时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案情:李某(男)与华某(女)于2002年4月结婚,2004年9月26日生一子。2012年8月,李某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婚姻关系。法院审理中,华某认为李某经常殴打自己,多次严重受伤,存在家暴,请求损害赔偿。李某对此不予认可,认为华某受伤是自己摔倒的,而非其殴打。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李某是否具有实施家暴的行为;如存在家暴,无过错方是否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判决:法院认为,华某提供的证据及法院调取的证据可以证明李某对华某实施家暴的事实,华某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据此判决:1.准予李某与华某离婚;2.婚生子由华某抚养,李某每月给付抚养费2000元,至李某某十八岁时止;3.李某给予华某赔偿款。作为家事律师,要精研业务,提高能力。虹口专业婚姻家事调解
在众多业务领域当中,婚姻家事案件因上手容易、案源数量也逐年增多,随着经济发展,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代理婚姻家事案件成为前景光明的业务领域。当然,虽然婚姻家事业务门槛相对低一些,但做一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却并不简单。婚姻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光靠判决书上争个输赢,未必能帮到当事人争取更多财产,而且还可能破坏了和气,让当事人以后再见面很尴尬。为了在法庭上帮到自己的客户,很多律师很努力的跑银行查明细,走访派出所、邻居收集各种证言、证据,结果还是不尽人意。成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需要具备过硬的能力。杨浦股权分割婚姻家事辅导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这里的内容是指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比如遗嘱人对遗嘱中处理的财产必须有处分权、必须保留对缺乏行为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份额等。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该部分遗嘱无效。比如夫或妻一方将夫妻二人共有财产写进遗嘱留给子女,这样会因处分了另一半的财产而导致该部分遗嘱无效。然而,现实生活中由于立遗嘱人对遗嘱的法定要件不甚了解,或者订立过程中出现瑕疵,导致遗嘱效力存在不确定性,引发较多争议。
婚姻家事案情:杨某(女)与陈某(男)于2005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2006年1月生下一女。2008年陈某被派驻外地办事处工作,之后,在当地与一女子同居。2009年起陈某两次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均被判决不准离婚,但陈某仍未对家庭尽自己的责任和义务。2011年4月,杨某诉至法院要求与离婚,陈某同意离婚。本案主要争议焦点:1.陈某对于婚姻破裂是否存在过错;2.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判决:法院判决:一、准予杨某与陈某离婚;二、婚生女儿由杨某抚养,陈某自2011年10月起每月给付陈某某抚养费4500元至陈某某十八周岁时止;三、婚后共同财产中:房屋一套(含家具、家用电器等)归杨某所有,该房屋的银行借款由杨某偿还。陈某持有公司的内部股份归陈某所有;陈某名下的因购买公司内部股份的借款由自己承担;四、杨某与陈某各自的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出轨方在离婚时,财产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暴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对于有出轨行为的对方必须在离婚诉讼中明确提出要对方赔偿,否则法院不告不理,其次赔偿的范围只能是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失,而实际上物质损失一般不存在,精神损害赔偿的额度虽然没有明确约定,但是一般不超过20万。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宝山退婚彩礼婚姻家事纠纷律师
法律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时,以后面所立公证遗嘱为准。虹口专业婚姻家事调解
向第三人赠送的财产可以要求返还吗?案情:周某(女)与杨某(男)系夫妻关系,杨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与商某某发展婚外感情,并于2012年起先后向商某某帐户转款计37万余元,另代商某某支付房款、购车款、保险费等11万余元。后商某某返还杨某10万元,余款38万余元未予返还。周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杨某擅自将夫妻共有财产赠与商某某的行为无效,并要求商某某归还38万余元。判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在赠与商某某48万余元时并未经其配偶周某的同意,该处分也并非用于夫妻日常生活,属于无权处分。商某某在接受赠与时,已经知道杨某的婚姻状态,仍无偿接受,其行为不属于善意取得,故法院认定该赠与行为无效,据此判决:商某某给付周某38万余元。虹口专业婚姻家事调解
上海灏思瑞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务服务,以科技创新实现***管理的追求。灏思瑞律所拥有一支经验丰富、技术创新的专业研发团队,以高度的专注和执着为客户提供婚姻家事法律服务,房屋、动拆迁法律服务,房产遗产法律服务,债权法律服务。灏思瑞律所继续坚定不移地走高质量发展道路,既要实现基本面稳定增长,又要聚焦关键领域,实现转型再突破。灏思瑞律所始终关注商务服务市场,以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实现与客户的成长共赢。
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
【详情】离婚诉讼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基于法定原因向人民法院提起的、由人民法院对婚姻关系的维持与否进行判决的诉讼...
【详情】离婚后,自己一人带孩子的单亲妈妈本身就面临着巨大的经济压力,如果抚养费约定不明确,导致无法执行,对于...
【详情】家事案件涉外在如今看来已经并不鲜见。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开放以及国际交流的增多,涉外家事逐步演变为现在的...
【详情】“夫妻忠诚协议”常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前或者婚后,自愿签订的,因在婚姻存续期间违反法律所倡导的夫妻相互忠...
【详情】婚姻家事类案件也是民事领域比较主要的案件类型之一,涉及争议类型多样复杂,感情、证据收集、事实认定以及...
【详情】在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问题是法院必须处理的重要事项之一。法院在判决子女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子女的年龄...
【详情】离婚一方当事人对配偶的重婚行为不追究,只是要求处理离婚问题,法院是否准许?法院对发现的重婚问题是否应...
【详情】女方以同居期间多次怀孕人流等原因影响身体健康为理由要求男方赔偿,法院应否支持?以上情形属于同居造成的...
【详情】离婚诉讼中,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时,是否必须委托中介机构评估?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竞...
【详情】在提起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的主张和诉求的合理...
【详情】在外国离婚国内法院可以承认吗?如果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经过申请法院会承认判决的效力...
【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