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氮二异丁腈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局部排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呼吸器,戴安全防护眼镜,穿透气型防毒服,戴防毒物渗透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2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必须密封。应与醇类、氧化剂、、醛类和烃类、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防护用品及合适的收容材料。偶氮二异丁腈 AIBN 废弃化学品:建议使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偶氮二异丁腈
偶氮二异丁腈的亚急性与慢性毒性:大鼠经口32mg/m3,30d致死,重复吸入本品加热至70~80℃的挥发性物质,每天2h,8~10d,引起兴奋,呼吸困难,有时发生痉挛。解剖见肺局部有出血和水肿等改变;肝肾有病理改变。所以应急泄露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立即切断泄漏源,冷却盛装容器,移出事故区,应急处置人员应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水润湿,使用无火花工具收集于密闭的塑料桶或纸板桶中。应将泄漏现场、清洗废水,污染产品,应急处理用具等进行无害化处理酯达到环保要求。湖北引发剂二异丁腈反应温度偶氮二异丁腈 AIBN溶解性:不溶于水,溶于乙醇、 、甲醛、甲醇等多种有机溶剂及乙烯基单体。
中文名称:偶氮二异丁腈熔点102-104°C(dec.)(lit.)沸点281.68°C(roughestimate)密度1.11折射率n1.495闪点4℃储存条件2-8°C化学性质:白色柱状结晶或白色粉末状结晶。不溶于水,溶于甲醇、乙醇、、、石油醚和苯胺等有机溶剂。用途1、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丙烯腈等单体的聚合引发剂;2、有机合成中间体;3、用作高分子聚合物的引发剂;4、用作醋酸乙烯和丙烯酸酯等聚合或共聚合的引发剂。也可用作发泡剂;5、甲基丙稀酸酯包埋组织时的催化剂。高分子聚合物的引发剂。橡胶、塑料、发泡剂。聚氯乙稀塑料激发剂。
偶氮二异丁腈AIBN废弃处置废弃化学品:建议使用焚烧法处置。焚烧炉排出的氮氧化物通过洗涤器除去。污染包装物:将容器返还生产商或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处置。废弃注意事项:废弃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危险货物(UN)编号:3234运输名称:C型自反应固体,控制温度的(正式名:2,2’-偶氮二异丁腈)危险性分类:4.1包装类别:Ⅱ类包装包装标志:易燃固体,自反应物质和固态退敏品包装方法: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偶氮二异丁腈 发泡剂Vazo AIBN稳定。
偶氮二异丁腈引发温度:它是一种特别出色的自由基引发剂,加热至约70°C时会分解放出氮气并生成自由基(CH3)2CCN,自由基受氰基的影响,较为稳定。它可以与另一个有机底物发生反应,在自身进行湮灭的同时,再生成一个新的自由基,从而引发自由基的链反应(见自由基反应)。同时,它也可以两分Chemicalbook子偶联,生成毒性很强的四甲基丁二腈(TMSN)。加热AIBN至100~107°C时熔融并发生急剧分解,放出氮气与对人体有毒的数种有机腈化合物,同时可能引起着火等。在室温下缓慢分解,应在10°C以下贮存。远离火种,热源。有毒。在动物的血液、肝脏、脑等组织内代谢成氢氰酸。偶氮二异丁腈 AIBN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湖北2,2-偶氮二异丁腈熔点
偶氮二异丁腈 AIBN小量泄漏:用惰性、湿润的,用洁净的非火花工具收集于一盖 子较松的塑料容器中,待处理。偶氮二异丁腈
偶氮二异丁腈英文名2,2-Azobis(2-methylpropionitrile)别称2,2-偶氮二异丁腈;2,2-二偶氮异丁腈化学式C8H12N4分子量164.21CAS登录号78-67-1EINECS登录号201-132-3熔点102-104℃水溶性Insoluble应用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丙烯腈等单体的聚合引发剂用作聚氯乙烯、聚乙烯醇、聚苯乙烯、聚丙烯腈等单体的聚合引发剂;作为氯乙烯、乙酸乙烯酯、丙烯腈等单体聚合时的引发剂,也作为橡胶、塑料的发泡剂,用量为10%~20%。本品也可用作硫化剂、农药和有机合成的中间体。偶氮二异丁腈
偶氮二异丁腈AIBN法规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8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第144次常务会议修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201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2009)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30000.2-2013—GB30000.29-201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等法律法规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偶氮二异丁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