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确认的具体步骤是什么?(3)上传照片阅读报名确认须知完成后,跳转至“上传照片”页面。仔细阅读“照片要求”及“有关说明”内容。选择“照片处理工具”处理后的照片,输入验证码,点击“上传照片”,审查通过后进行下一步操作。(4)选择考点城市照片上传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选择考点城市”页面,只有一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系统会自动选中,点击“下一步”即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多个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人员选择考点城市后,需点击“保存”按钮方可完成考点城市的选择;如果选择的考点城市显示“该考点城市已满,请选择其他考点城市参加考试”,请报考人员选择其他考点城市。(5)确认信息考点城市选择完成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跳转至确认信息页面。报考人员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完成信息确认操作。考公考试申论是什么?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河北区机构考公比较好
网上报名确认流程的状态标识(1)未完成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灰色”,表示该步骤还未完成。(2)正在进行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红色”,表示该步骤为正在进行状态。(3)已完成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表示该步骤为已完成。(4)不可修改状态若流程图中的操作步骤颜色为“蓝色”且标有红色“—”符号,表示该步骤已完成且不可修改。常见问题(1)报考人员照片已经上传成功,能否修改?在报名确认时间段内,未缴费报考人员的照片可以修改,已缴费报考人员不可修改。(2)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出现“文件流丢失”,如何解决?报考人员上传照片过程中若出现“文件流丢失”的提示信息,请检查使用的浏览器是否为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和版本,使用推荐的浏览器类型及版本即可解决。河北区考公哪家好考公考试笔试满分是多少?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第二章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第八条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一)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二)3人以上串通或者参与有组织的;(三)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四)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器材的;(五)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六)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第九条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组确认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作答内容雷同的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保存注册信息时,提示注册信息有误,怎么办?对不符合填写要求的信息,如电话号码、密码、邮箱等未按要求填写,会有红框标注提示。出现注册信息有误的提示后,请考生查找红框标注的信息,按照红框旁的要求修改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注册后不能登录怎么办?有可能是考生上次登录时没有点“退出”按钮正常退出,请考生先打开浏览器删除缓存,关闭浏览器重新打开网站登录;也有可能是网速慢或密码输入错误,请考生重新登录。往年报名参加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考时的注册信息(如账号、密码等)今年能否使用?不能用。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怎么办?一个身份证只能注册一次,不能重复注册。如果在注册中出现“该证件号已经注册过”的提示,请在咨询时间内拨打技术咨询电话。穿什么衣服像考公?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
报考者在公务员考试过程中有情节特别严重的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1)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以及其他证明材料参加考试的;(2)3人以上串通或者参与有组织的;(3)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4)使用本办法第七条第四项所列器材的;(5)非法侵入考试信息系统或者非法获取、删除、修改、增加系统数据的;(6)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对公务员考试答卷雷同的报考者,将如何处理?在阅卷过程中发现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组确认的,考试机构将给予其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为零分的处理,录用程序终止。报考者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行为成立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具体情形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或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近视会影响考公考试体测吗?考公考试培训就选考公会。南开区报考考公怎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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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章纪律与监督第四十七条报考者有违反报考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由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按照管理权限,分别采取纠正、批评教育、答卷不予评阅、当科考试成绩为零分、终止录用程序等方式进行现场处置或者事后处置。报考者有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情节较轻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五年内限制报考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给予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第四十八条公务员录用工作接受监督。报考者可以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考试机构提出意见建议;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可以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申诉、控告或者检举;对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考试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按照规定程序和权限处理。河北区机构考公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