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说博伊斯的“7000棵橡树”是当代公共艺术的一个里程碑事件,我认为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是敏感的、宏伟的问题意识。作为德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先驱,博伊斯所关注的是关系人类生存和未来的大问题,这需要艺术家有大智、大爱,有非凡的洞见和勇气。其次,他采用了激进的艺术方式。尤为重要的,就是普遍的发动民众参与艺术的创作过程,把当地居民的看法意见和日常情感容入到艺术的创作过程中,因为终这个作品毕竟是在当地居民的家门口,必须得成为社区生活的一部分。在这里,民众也是艺术的创作者,而不只是艺术的被动接受者。这与1970年代以来,当代建筑和设计思想中越来越强调用户和利益相关方的参与是相通的。公共艺术是人类优化生存状态、优化自身境况的一个重要方面。上海文化公共艺术造型改造
公共艺术的概念近年来在中国使用频率越来越高。公共艺术在中国不只是只是一个名词的借用,也不是环境艺术、景观艺术、城市雕塑的同义词,公共艺术应该有它自身的规定性。公共艺术的概念在西方有其特定的社会、历史、文化的背景,它在当代中国的出现和使用不是偶然的,它是转型期的中国社会在公共事物中所呈现的开放性和民主化的进程在公共空间的反映。公共艺术的前提是公共性,只有具备了公共性的艺术才能称之为公共艺术。“公共”这个概念在西方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后出现的。杭州公共艺术造型改造我们应该要求艺术家针对具体的地点确定自己的作品的形式和规模。
公共性本身表现为一个单独的领域,即公共领域,它和私人领域是相对立的。公共性的前提是对公民参与公共事物权利的肯定。美国1776年《美国单独宣言》指出:“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他们的“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种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法国1789年《法国人全和公民权宣言》写到:“思想和意见的自由交流是可宝贵的人全之一。人人享有言论自由、写作自由和出版自由,但要对滥用法律所规定的这种自由承担责任”。
总体来看,公共空间的大特征是开放性,即公共空间艺术活动场所的开放性以及由此产生的对场所公众的开放性。它对处于此空间当中的所有观众都具有开放性,公众可以与之交流,提出意见和建议。从一定意义上说,公共艺术的开放性在于它所处空间的开放性,要求一旦公众对其提出建议和意见,公共艺术的管理机构和制作机构就能够以此对公共艺术作品加以评估和修正。公共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审美,它的标准必须处于被解读与修正当中。公共艺术是多样介质构成的艺术性景观、设施及其它公开展示的艺术形式,它有别于一般私人领域的、非公开性质的、少数人或个别团体的非公益性质的艺术形态。空间的公共性与私人性是相辅相成、共生共成的。
随着社会经济水平和人民物质生活的提高、城市化进程的深入,城市公共空间的艺术情趣和社会功能越来越受到重视,这是近代公共艺术得以蓬勃发展的源动力之一;另一个原因是当代艺术的民主化运动,使得艺术品从博物馆中走出来,走到公共空间,走向公众生活。公共空间虽是公众共有,但多由有关部门管控,因此公共艺术创作需要考虑当地政策规章,有时需要与有关部门沟通合作。应包含一切视听艺术,如戏剧、电影、舞蹈、演唱、环境艺术、博物馆艺术作品、甚至还应有行为艺术、大地艺术和观念艺术等前卫试验性艺术。但实则它是一个特称名词,主要是在美术和视觉造型艺术领域内使用,更准确的名称应是“公共造型艺术”。公共艺术增加了城市的精神财富,在积极的意义上表达了当地身份特征与文化价值观。江西城市公共艺术订制
这种具有开放、公开特质的、由公众自由参与和认同的公共性空间称为公共空间。上海文化公共艺术造型改造
显然,我们前面所探讨的公共空间应该属于第二种空间,即社会空间。社会空间存在着可变性,它在公共和私人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因此,我们所探讨的公共空间会触及更普遍的能够归结到公共空间当中的艺术,但是从空间的层面上来讲,公共艺术所在的空间可以包括物理公共空间、社会公共空间以及象征性公共空间三种,在信息时代这三种空间共同构成了公共艺术的外部存在方式。城市与农村空间的公共性差异十分明显。空间的公共性与私人性是相辅相成、共生共成的,没有一定的私人空间也就不可能存在一定的公共空间,没有开放自由的公共空间也就不能存在隐秘安全的私人空间。上海文化公共艺术造型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