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期间,各位参会分别参观了淄博高新区MEMS研究院和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会议同期商讨成立山东药品智能制造联盟,初步拟定了联盟协议书、确定首批联盟成员单位,并设立**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工信部智能制造推进办公室及行业内有名**组成。联盟成立后将推动制药领域智能化建设,促进医药智能制造产业得到更好的发展。3月9-10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组对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进行了2019年度监督评审。**组按照新颁布的认证标准要求对研究院的运行体系、管理体系及技术体系等进行了的审查,各项考评指标达到CNAS标准要求。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被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淄博化药质量研究单位
限度控制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策略建议参考ICH M7(R1)指南的相关规定,应保证较为终拟定的控制策略和杂质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学依据。亚硝胺类杂质的致病症风险较高,不适合按照ICH 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控制限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研发品种的物料属性、工艺路线、生产过程、降解情况、分析测试结果、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应该控制的亚硝胺类杂质种类。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在符合ICH M7(R1)要求基础上制订控制策略,以使该类杂质在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烟台制剂质量研究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立足淄博,拓展全国,形成多中心立体化星状辐射的产业布局。
通过CNAS认可后,企业即可列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获准认可的机构名录。11月27日,我院与山东化药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关于合作开展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究与技术服务的协议》,共同开展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究与服务。该中心整合研究院与企业、高校等各方资源,以药品审评中心2017年12月22日发布的《已上市化学仿制药(注射剂)一致性评价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为基本指导原则,合作建立注射剂一致性评价研究及技术质量管理与服务体系,为淄博及山东省注射剂生产企业提供规范、完善的全链条技术服务。
2017年6月23日,山大生物医药研究院在孵企业—山东则正医药技术有限公司与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战略合作签约仪式成功在研究院会议室举行。省食药检院胡德福副院长、高创中心王军主任、山大研究院邵伟副院长及则正公司贺敦伟总经理出席签约仪式。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是我国于2015年8月起推出的一项重大医药产业改变举措,是按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原则,通过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开展质量评价,以期实现提高我国仿制药疗效、降低百姓用药支出、提升我国医药行业发展质量的目的。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可开展药物以及中间体的化学合成、药物分析、药物模拟设计和药物分子筛选等工作。
因此,RPN 可能会对 S 、O和 D 的不同组合产生类似的风险数,使团队无法确定如何进行优先级排序。根据不同的S(严重性)、O(可能性)、D(可探测性) 组合,可以通过查表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的优先级(AP),示例见表一。对不同AP优先级,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降低风险级别,同时也可以判定现有的控制是否充分。高优先级(H):高级别的改进优先级,团队必须(shall)确定适当的行动以改进预防和/或探测控制;如果没有改进措施,应有文件化的理由说明。中优先级(M):中等级别的改进优先级,团队应当(should)确定适当的行动,以改进预防和/或探测控制。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江苏多肽质量研究机构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可从事化药、中药、多肽、生物制药等原料药及制剂的药物质量研究。淄博化药质量研究单位
淄博作为鲁中医药产业密集区的主要城市,是山东省制药大市,其产业历史悠久、基础雄厚、产业体系完善,是山东省重要的药物研究与生产基地,聚集了一批有名的制药企业。研究院依托淄博当地的产业基础、企业资源、山东大学等高校资源、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化学药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资源的优势,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中心,引进、汇聚外部医药科技创新资源,着力培养创新型项目、人才、团队,为其提供转化孵化平台,免除实验室房租、物业费、实验仪器租金等项目优惠,共享优良员工,及融资服务、人资服务等技术支持。淄博化药质量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成立于2012年12月,事业法人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整合高校、地方优势资源,建设、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依托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展览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医药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提升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