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评审**组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质量管理处处长张河战任组长,上海有机所国家重点实验室郭寅龙研究员、青岛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副院长卢京光研究员组成。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英文缩写:CNAS)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CNAS认可在国内和国际上均被高度视为是技术能力的可靠表示,表明实验室或检查机构提供的检测、校准或测量数据是准确、可靠的。研究院专业技术服务团队:目前40余人,主要负责生物医药各技术单元的管理与运营,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湖北原料药质量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在临床前药物质量研究、杂质研究、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包材相容性研究等方面形成特色和优势,先后成功的突破一批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如:攻克生物样本分析技术(建立同时测定人血浆中二甲双胍、格列吡嗪两组分等效性研究方法)、遗传毒性杂质研究(建立同时测定二甲双胍中亚硝胺类遗传毒性杂质NDMA、NDEA含量的方法)、优良制剂技术(缓控释技术、透皮技术、脂质体技术)、医(药)用材料相容性研究技术(医疗器械的生物相容性评价)等。济南原料药质量研究所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高校联盟技术支持团队:主要依托驻淄博的9所高校研究院为纽带。
限度控制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策略建议参考ICH M7(R1)指南的相关规定,应保证较为终拟定的控制策略和杂质限度具有充分合理的科学依据。亚硝胺类杂质的致病症风险较高,不适合按照ICH M7(R1)提出的1.5μg/天的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控制限度。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应根据研发品种的物料属性、工艺路线、生产过程、降解情况、分析测试结果、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应该控制的亚硝胺类杂质种类。药物中亚硝胺类杂质的控制应在符合ICH M7(R1)要求基础上制订控制策略,以使该类杂质在原料药和制剂中的水平低于可接受限度。
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更好地为鲁中和山东医药产业发展做出贡献。论证会上,按照论证程序,**组听取了各项目组的汇报和答辩,对项目的可行性、技术路线、实施方案、风险与不确定因素等进行了评估和讨论,并给出了实施建议和立项意见。论证会期间,各位**和项目组成员还参观了生物医药公共技术平台,听取了研究院的运行状况和发展规划,对研究院的所取得的成绩和对外服务模式表示祝贺和关切。本次项目评审是研究院对2016年拟进行下一步技术开发项目的综合评判,保证研究院开发项目的准确性和可行性。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
元素分析仪(CHNS模式)基本原理:1.检测开始后,样品掉落到燃烧管中(燃烧管温度为1150℃),燃烧管内装有磺胺嘧啶,将样品中的N元素氧化为NO2,H元素氧化为H2O,C元素氧化为CO、CO2等,S元素氧化为SO2、SO3等,(若样品中含有卤素,如F、Cl等,会生成HCl、HF气体,对仪器会有损坏);2.上述产生所有气体通过下部连接桥进入还原管(还原管内装有还原铜,上部装填少量银丝),还原铜将NO2还原为N2;将CO2还原为CO,将SO3还原为SO2,(卤素生成的气体,被上部银丝吸收)。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是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年轻团队。淄博制剂质量研究服务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根据市场和项目需求灵活提供服务。湖北原料药质量研究单位
自国发布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相关政策以来,山大研究院紧握发展机遇,于2015年底成立“仿制药一致性评价技术服务中心”,并以中心为依托,引进企业合作运营,充分发挥好单位组织资源优势和企业的市场灵活性优势。则正公司作为研究院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领域较为早引进的孵化企业,自2016年初入驻以来,研究院通过人员、实验场地、仪器设备等方面给予大量扶持,帮助企业不断做大做强。目前公司拥有在职员工50余人,并分别在上海、北京设立分公司,签订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项目20余项,合同金额5000余万元。湖北原料药质量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淄博高新区生物医药研究院),是由淄博高新区管委会联合山东大学和当地药企共同建设的政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药物与健康产品技术创新研发和专业化孵化服务平台,成立于2012年12月,事业法人单位。被科技部认定为“****”,整合高校、地方优势资源,建设、运营生物医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依托平台开展科学研究、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人员培训、展览服务、对外交流合作、医药相关产品销售及技术研发,提升医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