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质量研究和质量标准制定是关于口服缓释制剂质量方面的重要工作。该工作包括确定研究项目、建立和验证方法、进行具体项目的研究和考察等方面。制定质量标准需要确定标准中包含的项目、采用的方法以及相关限度要求等。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项目主要包括性状、鉴别、释放度、重(装)量差异、含量均匀度、有关物质、含量测定等方面。其中,释放度研究及其限度的确定对于口服缓释制剂的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非常重要,在本指导原则的第四部分中进行了专门讨论。口服缓释制剂其他质量研究和标准制定的基本原则与普通制剂一致,有关技术要求可以参考《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和《化学药物质量标准建立的规范化过程技术指导原则》。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大中型仪器设备900余台(套),设备总投资近1亿元。安徽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
基于以上研究成果,建立的体外释放度检查方法,如果未经过体内外相关性验证,只可作为筛选的一个指标和控制产品质量的手段,无法预测产品在体内的药物释放行为。建议在临床研究阶段加强体内外相关性的研究,以便更好地改进工艺,优化体外释放度测定条件,并预测体内的吸收行为。缓释制剂的体外释放行为研究一般应考虑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特性,并进行药物释放模型分析,同时还需要研究产品在不同批次之间的重现性和批内的一致性。在研究不同条件下的药物释放特性时,虽然缓释制剂质量标准通常采用单一条件测定释放度,但在制剂的筛选和质量研究过程中,应考虑其在不同条件下的释放度,以了解所研发制剂的药物释放特性,并为确定质量标准中采用的释放度测定条件提供依据。安徽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
选择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时,必须符合《药品包装材料、容器管理办法》(暂行)和《药品包装、标签规范细则》(暂行),以及其他相关要求,并提供相应的注册证明和质量标准。在选择这些包装材料时,应该进行相关文献调查,验证其可行性,并结合药品的稳定性研究进行适当的考察。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或者缺乏充分的文献资料时,需要加强药品与直接接触药品包装材料的相容性考察。对于采用新的包装材料或特定剂型的情况,在选择包装材料时除了进行稳定性实验所需的项目外,还应增加相应的特殊考察项目。
现在,由于药品更新换代不断推进,一些已经上市的产品正在被更安全有效的新药所替代,另一些药品供应已经大于需求,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如果在立项时没有充分调研,而盲目投资仿制开发,就会导致资源浪费。此外,已有国家标准药品需要达到与上市产品相当的质量,具有生物等效性。但由于上市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如果没有进行充分调研,随意选择控制药物和生物等效性考察,就会导致一些研究结果难以评价。而且,质量控制研究工作不够系统,无法有效控制产品质量。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从事原辅料与制剂研究、基因毒杂质研究、生物样本研究等主要业务领域。
为了将某种结构单元引入到药物分子的指定位置,在药物合成中除了利用药物分子不同官能团的活性差异进行选择性反应外,还常常需要在反应前连接某种控制基团来促使选择性反应进行,以实现无法直接引入的官能团的加入。这种预先引入的控制基团称为“导向基”,其主要作用是引导反应按需要进行选择性反应。导向基包括活化基、钝化基、阻断剂、保护基等。导向基的加入使分子的某一部位变得比其他部位更容易发生反应,即导向基的作用是通过活化和定向导向双重作用实现的。反应结束后,导向基会被除去。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依托淄博当地的产业基础、企业资源、山东大学等高校资源。北京中药工艺开发公司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7年,获得CNAS认可、CMA资质。安徽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
针对制剂药物的释放时间长短,释放度整体考察的时间也会有所差异,一般建议不要低于给药间隔时间。药物释放量的测定,指已释放入介质中的药物进行的定量测量,其技术要求应符合测定药物含量的一般原则。目前常用的方法为UV法和HPLC法。在方法学验证过程中,除了要考虑一般原则外,还需要关注主药在释放介质中的稳定性、较佳取样量以尽量减小误差、以及滤器的性质,以确保有效成分不会在滤器上发生吸附。对于复方缓释制剂中的药物成分,需要进行研究和控制其释放行为。如果同一个方法无法有效测定每个成分的释放行为,则需要对不同成分选择建立不同的测定方法。安徽中药工艺开发及质量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