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第六章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人有权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十六条税务代理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第三十七条税务代理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务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第三十八条税务代理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代理业务时,必须向有关的税务工作人员出示税务师执业证书,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谎报,并在税务文书上署名盖章第四十条税务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偷税、骗取减税、免税和退税的行为,应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具体来说,税务代理就是指税务代理人在国家法律规定的代理范围内。东莞公司税务代理机构
如果是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的手段,造成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税务机关将依据《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解读词条背后的知识快法务一站式创业法律服务长期零申报,税务查的就是你!(附新办企业8大涉税风险点)长期零申报可能面临的后果:被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填写零申报说明;影响纳税信用等级;被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或税务稽查;发票降版降量;按成本费用公式直接核定纳税人收入;纳税人为走逃户的,可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盐田区公司税务代理方案税务代理人在执行税务代理业务时也应得到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应依照国家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确定。
税务代理人是指具备丰沛的税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税款、出纳专业学说学问以及法规基本学问,经国家税务总局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许可,专门从事税务代理事务的税务师。[1]中文名税务代理人属性代为办税务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范围法规规定的代理范围相关法律成立单位逃税罪(1)代理人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置税款事务的,税务代理人的逃税行为应该视为代理人的逃税行为;且成立单位逃税罪,税务代理人成为单位逃税罪的直接义务人员而应受处罚。(2)委托代理人提供的各项应税实情资料正确性,但税务代理人单方面逃税而事后又为代理人所追认的,代理人组成逃税罪,税务代理人组成逃税罪的共同犯罪。(3)代理人提供虚假的应税实情后授权税务代理人全权处置税款事务,代理人按照虚假的实情展开税赋处理,仍组成代理人逃税罪,义务由代理人自傲;税务代理人明知应税实情虚假而展开税赋处理的,可以成立逃税罪的协同犯罪。参考资料1.胡志民.经济法: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年词条标签:科研机构,法律税务代理业务范围文章来源:互联网著者:admin税务代理业务范围?《税收征收管理法》中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办税务事务。
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办理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手续;制作涉税文书;审查纳税情况;建帐建制,办理账务;税务咨询、受聘税务顾问;税务行政复议手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业务。第二章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第四条税务代理关系的确立,应当以委托人自愿委托和税务师事务所自愿受理为前提。第五条委托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委托代理意向后,税务师事务所应派人对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及委托事项进行了解。重点应了解委托人的生产经营、销售、纳税以及财务会计制度等情况。第六条税务师事和所经过了解,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接受委托:(一)委托的税务代理事项,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业务范围;(二)委托人能、真实地提供税务代理工作所需要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有关的数据、财务账册及文件资料;(三)税务师事务所对委托人的事项具备相应的承办能力。第七条税务师事务所决定接受委托的,应与委托人委托事项进行协商。双方达到一致意见后,签订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第八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及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和住址;(二)委托代理项目和范围;。在税务代理的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履行职责,不能超越代理范围和代理权限。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代理人在委托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一)被代理人死亡或解体;(二)被代理人授意税务代理人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经劝告仍不停止其违法活动的;(三)被代理人提供虚假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造成代理错误或被代理人自己实施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第三十三条被代理人或税务代理人按规定单方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终止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向当地税务机关报告,同时公布终止决定。第六章税务代理人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四条税务代理人有权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代理由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委托的税务事宜。第三十五条税务代理人依法履行职责,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团体、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第三十六条税务代理人有权根据代理业务需要,查阅被代理人的有关财务会计资料和文件,查看业务现场和设施。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提供真实的经营情况和财务会计资料。第三十七条税务代理人可向当地税务机关订购或查询税务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资料。第三十八条税务代理人对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第三十九条税务代理人在办理代理业务时。一般来说,您可以在注册税务师的帮助下,减少纳税错误,用足,用活税收优惠政策,做好税收筹划。福田区便民税务代理机构
受委托方的相关法律责任,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且还给被代理人带来损害的应当及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东莞公司税务代理机构
委托代理的方式;委托代理的期限;双方的义务及责任;委托代理费用、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违约责任及赔偿方式;争议解决方式;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第九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自双方法定人签字、盖章时起即具有法律效力,并受法律保护。第十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中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税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执业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直接接受委托。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办税务代理业务由税务师事务所委派。第十一条税务事师务所应根据委托事项的复杂难易程度及税务代理执业人员的经验、知识等情况,将受托业务委派给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承担。第十二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情况变化,需要变更或修改补充的,双方应及时协商议定。第十三条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履行期满,双方如有续约意向,应及时协商并另行签订。第三章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第十四条税务代理业务的实施是整个税务代理工作的中心环节,税务代理执业人员应严格按照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约定的范围和权限开展工作。第十五条实施复杂的税务代理业务,应在税务代理委托协议签订后,由项目负责人编制代理计划,经部门负责人和主管经理(所长)批准后实施。东莞公司税务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