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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口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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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户口企业商机

上海户口迁入激励条件:1.办法第六条一)项所称“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是指持证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有关部门奖励,具有个人证书。2.办法第六条一)项所称“在本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是指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国家职业资格中明确可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视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较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较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第五条第(四)项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4.办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是指在本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连续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具体地区及岗位由教育、卫生、农业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分别提出,经认定后另行公布。上海居转户的公司不能有人事代理(人事外包)行为。随迁上海户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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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较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较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较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较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7年转上海户口入户需要什么条件上海户口申请时对不能提供原件的,应由存档单位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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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内户口迁入材料:办理上海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有关机构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落户又放宽!5大新城“居转户”年限缩短!外省市职工(家属)转沪包括——夫妻两地分居职工的转移(夫妻两地分居原则上按职工家庭生活基础(指配偶和子女)是否在沪为依据),“特困”职工的转移(“特困”是指职工在沪家庭中老人有特殊困难。)其他职工的转移。夫妻投靠落户: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与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上海户口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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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在上海工作,有上海户口,父母在外省,退休以后可以迁入上海吗?一、可以的。二、根据《上海市公安局关于执行本市投靠类户口迁移政策的若干规定》(沪公发2013166号):关于老人投靠,本市支内、知青,或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人员(以下统称“外迁人员”)及其配偶,按国家法定年龄退休,或者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老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回沪落户:(一)夫妻双方均为本市外迁人员的,按下列规定办理:1.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生育的子女户口所在地落户;2.无子女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3.外省市无子女,其在本市的子女因应征入伍、出国(境)、死亡(失踪)或判刑等原因被注销本市户口的,可以同时或者先后在其父母、兄弟姐妹户口所在地,或本人、亲属在本市的合法住所处落户。上海户口申请时由申请人、受理民警双方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该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父母转上海户口年龄限制

上海户口失业可领取失业金、生育可领取当地有关机构发放的生育津贴以及医疗补助。随迁上海户口渠道

上海户口申办条件:(一)项所称“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办法试行前按规定参加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的,可以在进行折算并补缴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差额后,予以认定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持证期间应当正常缴费未缴而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三)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外省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被聘任在相应岗位的,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持有外省市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需通过本市考核复评。此外,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认可的其他职业资格证书,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相关职业资格目录另行公布。随迁上海户口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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