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重点阐述了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制中相关技术要求之间内在的联系与其科学的内涵,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在研制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时能够科学、合理地运用已有的化学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达到研究的系统性、科学性要求。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申请中的化学药品。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研发和评价中,建议在本原则指导下,以科学性为根本,对具体问题作具体分析,以保证研究的科学性、系统性。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为您提供专业服务支持!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研发团队主要围绕选定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孵化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天津药物制剂原辅料研究
制剂工艺研究:工艺前研究的重点是对已有国家标准的制剂进行了解。对于已上市产品的制剂工艺情况应进行详细研究。这有助于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剂工艺一致性。如果能够获得已上市产品的制剂工艺,应提供其详细工艺过程与来源,并在对该工艺进行合理性分析后作为制剂工艺选择依据。如果无法获得上市产品的制剂工艺,则应按照《化学药物制剂研究基本技术指导原则》要求进行详细工艺前研究。如果有证据显示制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则可以免除制剂工艺研究过程。河北新型药物制剂研究费用研究院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了质量管理体系以实现全过程质量管理。
在研制新产品之前,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过程控制方法是否与已上市的产品一致:起始原料、试剂和溶剂来源及质量。如果不一致,需要进行质量研究,包括杂质分析和稳定性研究,以确定对终产品(原料药)质量的影响。如果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的制备工艺不同,应按照《化学药物原料药制备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的要求进行的工艺研究。此外,在准备申请生产已有国家标准的原料药时,还需考虑以下方面:工艺路线与工艺条件的选择依据。由于工艺路线和工艺条件的不同,原料药中可能会含有不同种类和水平的有关物质和残留溶剂。
研究不同类型注射剂时有不同的要求。对于注射用无菌粉针、注射液、大输液,注射用无菌粉针等可直接以水性溶液进入体内的注射剂,由于其活性成分已经充分溶解,可直接被吸收进入血液中,因此不需要考察药物释放和溶解的情况。在研发过程中主要需关注药品原料和辅料的安全性。如果研制的产品工艺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并且使用的原料和辅料也相同,则通常不需要进行非临床和临床研究。但如果研制的产品工艺与已上市产品不同,但使用的原料质量相同,所使用的辅料也是注射制剂中通常使用的,用量在常规范围内,制剂工艺也是常规的,则一般认为对研制产品的安全性影响较小。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立足淄博,拓展全国,形成多中心立体化星状辐射的产业布局。
局部给药制剂的有效性研究:局部给药制剂通常需要药物从制剂中释放,然后通过皮肤/粘膜屏障透过渗透吸收,终到达靶组织产生预期的药理作用。因此,我们应该通过考察其活性成分的释放和吸收行为来验证产品的有效性。影响活性成分释放吸收的因素包括与药物活性成分相关的因素和制剂相关的因素。我们需要关注药物活性成分能否在局部从制剂中释放溶出的情况,特别是要关注活性成分的粒径分布、中使用的促渗剂、表面活性剂与基质的成分和数量等因素,这些因素都会直接影响到药物的渗透吸收。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北京新型药物制剂研究单位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依托山东省药学科学院化学药物研究所等科研院所资源优势。天津药物制剂原辅料研究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稳定性研究具有以下特点。在稳定性研究中,样品应达到中试或更大规模,针对已经上市的产品的包装材料,可在分析其特性以及与主要成分相容性的基础上进行选择,与拟上市的包装材料相同。研究时间应通过分析已上市产品的稳定性研究结果和文献资料来考虑,如果说明了该化合物和制剂具有较好的稳定性,并且研制产品的试验结果与之相符,那么这些文献资料可以作为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稳定性研究的重要支持和补充,并且申请注册时长期稳定性试验的时间可短于有效期的长短。天津药物制剂原辅料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