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商机
原料药再注册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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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ZB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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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料药再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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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料药再注册企业商机

目前,国家标准药品的开发存在以下问题:---在立项过程中缺乏对已上市产品的了解。国家标准药品是指在我国已上市或曾上市的药品。由于历史因素的限制,其中一些药品在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等方面的研究与目前的药品注册要求存在一定差距,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人在立项时缺乏对已上市产品的了解,因此无法有针对性地开展研究以弥补不足,未能有效解决问题,导致陷入低水平重复的困境。原料药登记人依法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CDE)平台进行相关登记。境内原料药生产商作为原料药登记人对所持有的产品自行登记。境外生产原料药可委托中国代理机构进行登记。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基本涵盖化学药物、生物技术制品、天然药物(含中药)三大药物类别的技术服务。辽宁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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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制剂通常采用外购原料药,来源众多,质量存在差异。因此在选择原料药时,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质量,还需要观察具体项目的检测数据,择良选用。在选用辅料时,除非有证据表明某些特殊的辅料已被使用在已上市产品的中,否则通常优先选取安全性有保障的常规辅料,并且辅料的级别应符合给药途径的要求。如果有证据表明研制产品的组成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包括所使用的辅料规格也完全一致,那么筛选过程就可以被免除。辽宁原料药再注册申请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拥有市级基因毒性杂质研究工程实验室、市级医(药)用材料相容性研究实验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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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药品安全性的主要是原料药中的杂质。为确保研发产品的质量,原料药的质量应保持与市场上已上市产品使用的原料药的质量一致。研发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药中的杂质种类和含量应与已上市产品所使用的原料药相同,否则应进行相应的非临床和临床研究,以验证产品的安全性。制剂中的辅料,如金属络合剂、抗氧化剂、助溶剂、抑菌剂等,可能会影响药品的理化性质,如pH值和渗透压,从而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应选用可供注射途径给药的辅料,并应有该辅料的安全性试验或文献资料支持其注射给药途径。辅料的用量应在常规用量之内,若超过常规用量,则应有相应的安全性文献或试验资料支持其使用。

研制局部疗效制剂时,如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完全一致,一般可不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但若工艺与已上市产品存在差异,需进行人体药效学研究、体外释放或局部吸收试验等,证明该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才可只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而不进行临床研究。若难以证明工艺之间的差异不影响药物的安全有效性,则需要进行局部刺激性和/或过敏性试验研究以及临床研究。该要求已在国家标准化学药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中有所说明,且“已有国家标准药品”概念是我国仿制药概念的扩展延伸。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质量研究中心可提供满足数据合规性要求的质量研究及注册申报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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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研发符合国家标准的药品时,若原材料的制备工艺和药剂与已上市的产品相同,理论上两者的物质基础应该是一致的。因此,质量控制的研究可适当简化,重点是检测研发产品和已上市产品的各项质量指标,以确保其相当。若需要研发产品的质量控制,需分析是否需要在国家药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拟定注册标准。若原材料的制备工艺和药剂不一致,则会导致物质基础不一致,可能影响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包括有关物质、残留溶剂的种类和水平不同,晶型、结晶水/结晶溶剂不同,辅料的种类和用量不同等。研究院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确保具有相应权限的用户方能对系统进行使用操作和维护。辽宁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研究院生物技术研发与服务平台可开展生物药物活性评价和给药系统、抗体制备与活性评价等研究工作。辽宁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质量对比研究不能只限于采用三批研制样品和一批已上市对照样品,按照国家药品标准进行简单的质量对比"检验"。质量对比研究的中心在于“研究”,而不是“检验”。在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研发中,质量对比研究具有多种作用,例如:产品质量验证。通过质量对比研究,可以分析研制产品与已上市产品在有关安全性、有效性等重要指标上的一致性,为预测这两种产品在临床学上的一致性提供依据。此外,由于原料药制备工艺和制剂工艺的不同,研制产品的杂质种类可能与已上市产品不同,因此,质量对比研究还可用于相关物质的检测。辽宁原料药再注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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