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告自行在凭证上的记载相互印证,本院予以采纳。在双方委托理财关系中,被告称案涉款项已经投资失败,但未提供相关证据支持,故其主张投资失败不同意返还的抗辩意见,不予采纳。原告在委托理财关系中不能说明其案涉款项收益支付存在明确约定,故其主张的相关利息及保险费,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无证据证明案涉债务属于二被告夫妻共同债务或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故其主张被告李xx对案涉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提出减少部分诉求主张金额为34700元,是其对自身权利的自由处分,本院予以准许。据此,法院依照《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七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判决接受的被告向原告返还投资款34700元;七.吴律师对法院判决的法律分析严格按委托投资的性质及法律后果,委托投资所造成的风险及带来的收益,都是由出资人承担全部法律风险、也是由出资人享有全部收益,风险及收益本身与接受一方是没有直接关联性的,接受一方即不承担风险也无权享受收益,也就是说委托投资假设出现亏损了,接受一方本身是不需要对这个亏损进行赔偿的,即接受一方无义务亏损亏损后的返还责任。吴剑勇,上海经济案件律师,法律问题的终结者。奉贤区经济纠纷律师顾问
案件基本情况合作双方以合伙形成共同投资医疗项目,投资项目共计240万元,投资人出资,其余全部由管理人出资,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投资份额。因为投资双方关系较为紧密,在合伙之初没有签署书面的合伙协议,而是以口头约定的方式进行合伙合作。合伙开始不到一年时间,因为合伙项目还在市场开拓早期,按项目投资规律,项目早期基本上是投入多收益少,所以一开始是处于亏损状态,投资方看到亏损之后就提出退伙,而且是直接要求退回全部投资,不承担任何亏损,管理人及公司则要求退伙可以,并找各种理由与借口影响合伙体的正常经营,甚至是扰管理人的日常生活。管理人在不得以的情况下,未经清算审计先付退回了100万元。之后投资人作为原告又向法院提起诉讼,将公司及管理人列为共同被告要求退回余款,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之后,以公司为反诉原告提出了反诉,要求依据合伙合同进行司法审计清算资产结余,要求投资人向公司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55万元。二、一审法院审理要点原告起诉要求返还合伙投资款,被告反诉要求返还多退回的投资款,法院是否应该受理反诉,在同一个案件一并处理本诉与反诉,并根据司法审计的合伙体资产结余作出退伙与结算投资款余额的民事判决。黄浦区借贷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吴剑勇律师,经济律师咨询的信赖之选。
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均无异议,故争议焦点为陈x、唐xx是否就2015年4月3日的转账20万元达成借贷合意,陈x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首先,陈x、唐xx之间不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近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系争20万元转账的当日另有6万元的转账,陈x对该6万元钱款性质也辨识不清,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院难以甄别每笔钱款的性质。其次,陈x为证明借贷合意提供微信聊天内容及银行流水中“利息”的备注,关于“利息”的备注,鉴于双方之间有商业投资合作行为,不宜作狭义的借款利息的解释,唐xx辩称系投资款的股息,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即便是借款利息,也难以认定是哪笔钱款,按多少年利率计算的利息,且标注了三次,不能因此推断每笔2,000元均系利息,更无法推断均系系争20万元的利息;关于微信聊天内容,暂不论是否完整,就陈x提供的聊天文字来看,虽然双方都提及了20万元,但均未明确是哪笔转账,也未就20万元系陈x、唐xx之间的借款达成一致意见,反而陈x有要求唐xx承担担保责任及提供唐xx所说的朋友借条之述。
吴律师还拥有的人脉资源,能够在必要时刻为客户争取到更多的支持和帮助。那么,如何判断一个律师是否是的经济合同律师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看其是否有相关的职业资格和执业证书;二是看其过往的案例经验和成功案例;三是看其在行业内的评价和口碑;四是看其是否持续学习和更新法律知识。对于吴剑勇律师来说,以上几个方面他都完全符合。后,我们来谈谈为什么选择吴剑勇律师作为您的律师是一个明智的选择。首先,他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确保您在法律问题上得到准确的指导;其次,他的本地化服务能够帮助您更好地适应上海的法律环境;再次,他的人脉资源能够在关键时刻为您提供额外的帮助;后,他的职业操守和服务态度也得到了客户的认可。总之,无论您是面临的企业还是个人,选择一位的律师都是至关重要的。经济案件,找吴剑勇律师,专业可靠。
一审法院也正是因为没有借条、借据、收条等有效的法律凭证,无法直接证明汤某向程某借款的基本事实,无法证明诉讼双方之间存在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之后被一审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也就是说程某败诉了。原告程某委托上海经济律师网吴剑勇律师上诉到中级法院之后,中级法院经过重新对诉讼双方全部证据及抗辩意见进行审查,依法撤销一审判决重新改判,直接判决汤某向程某返还借款及利息,更终得到了合法的wei权,没有造成借款的损失。虽然中级法院二审判决原告程某胜诉,但本案的教训却值得注意,不论是基于朋友还亲戚,建议借款时都应该出具借条等有效的借款凭证。二、一审法院判决的理由本案由上海杨浦法院一审审理,杨浦法院审理认为的主要观点大致如下:民间借贷关系的成立需要双方具有借贷合意及出借钱款的实际交付行为。本案中,虽然有银行的转账流水为证,双方对钱款往来本身没有异议,争议焦点为转账是否达成借贷合意,原告程某应就此承担举证责任。杨浦法院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只存在商业合作关系,且互有几十次、金额高达百万元的转账行为,在无借条等明确借款意思表示的情况下,法院难以甄别每笔钱款的性质。银行流水中关于利息的备注,鉴于双方之间有商业投资合作行为。吴剑勇,经济纠纷律师,法律问题的解答者。金山区经济纠纷律师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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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故此两位被告应承担向原告承担法律责任。故此诉讼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嘉定区法院原告:上海XX机械有限公司法律法规中华民法典百零二条非法人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非法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服务机构等。百零四条非法人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第六百一十条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人承担。中华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十一条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奉贤区经济纠纷律师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