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南适用于目前在美国市场上销售的药品以及正在等待批准申请的药品。5.FDA一直与其他机构合作,分享与亚硝胺有关的技术安全和质量主题的科学知识和较新想法,并促进成员国之间的技术融合。在可能的情况下。这些机构包括欧洲药品管理局、欧洲药品质量和保健总局、加拿大卫生部、澳大利亚医疗用品管理局、巴西卫生监管局 (Anvisa)、日本卫生、劳动和福利部/药品和医疗器械局、新加坡卫生科学局、瑞士药品管理局 (瑞士)、世界卫生组织、亚 硝胺国际战略小组和亚硝胺国际技术工作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服务水平。河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随着新信息的出现和FDA对药物中亚硝胺理解的发展,FDA可能会建议某些药品成为风险评估的更高优先级。制造商和申请人应参考ICH Q9(R1)质量风险管理指南,了解危害识别、分析和管理相关的详细信息。原料药和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采取适当措施,在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防止其产品中亚硝胺杂质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可接受摄入限值(AI值),ICH M7(R2)中定义的AI限值是一个水平,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原料药和药品中致突变性杂质的保守假设,每100000名受试者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湖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中心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使命:创客户价值,助员工成长,谋民众安康!
ICH M7(R2)制定了一个毒理学关注阈值概念(TTC,每天1.5μg的可接受摄入量),以定义任何致ai或其他毒性影响风险可忽略不计的未经研究的化学品。被称为关注队列的有效诱变致ai物,包括N-亚硝基化合物、黄曲霉等,理论上其具有潜在重大致ai风险,摄入要低于TTC值的(即关注队列的化合物不适用TTC值)。FDA建议,当没有关于特定亚硝胺化合物的可靠致ai性数据和其他安全信息(包括细菌诱变性数据)时,应使用预测的致ai性分类方法来确定AI限值(有关致ai性分类方法的解释,请参阅RAIL指南)。
尽管一些药品中发现了亚硝胺杂质,并且当这些杂质的含量不可接受时,一些批次的药品被召回,由于使用易产生亚硝胺杂质的工艺和材料,其他API和药品中可能存在亚硝胺杂质。因此,本指南中的建议适用于以下情况:(1)所有化学合成 API;(2)含有化学合成 API 或片段的药品 (包括含有合成片段的生物制品);(3)因本指南中所述的其他因素而存在风险的药品。(4)半合成和发酵产品由于其结构而存在风险,类似于化学合成API。本指南修订了2021年2月发布的同名指南。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本着“开放、联合、竞争”的原则,与各高校、科研机构、大型药企开展密切交流。
此外,当API标准中包含已识别的亚硝胺杂质,且制造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亚硝酰胺测试结果分析证书时,必须定期验证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在设计其控制策略时,应评估在使用有风险的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确定亚硝胺前体是否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因为它们在药品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形成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也应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在成品药品的保质期内形成。如果亚硝胺是通过可以避免的外源性来源引入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消除亚硝胺杂质的来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21年,被纳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科学研究基地。安徽NDSRIs杂质研究分析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质量标准建立与稳定性考察等工作。河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
这进一步增加了材料回收中亚硝胺的风险。由于这些原因,一些使用某些“低”风险工艺制造的原料药的药品发现含有亚硝胺杂质。由于这一根本原因,该机构观察到以下情况:一个生产场所可以使用一种以上普通溶剂的合成工艺生产相同的API。如果这些合成过程中任何一种产生亚硝胺或含有前体胺,那么送去回收的溶剂都有风险。在没有控制和监测的情况下,使用从不同工艺或跨生产线混合的回收溶剂可能会引入亚硝胺质。如果使用含有亚硝胺杂质的回收溶剂制造API,即使合成路线通常不易形成亚硝胺,API也会含有杂质。河北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指南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