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API标准中包含已识别的亚硝胺杂质,且制造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亚硝酰胺测试结果分析证书时,必须定期验证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在设计其控制策略时,应评估在使用有风险的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确定亚硝胺前体是否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因为它们在药品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形成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也应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在成品药品的保质期内形成。如果亚硝胺是通过可以避免的外源性来源引入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消除亚硝胺杂质的来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2019年,被山东省认定为首批新型研发机构。甘肃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一般来说,任何发现亚硝胺杂质含量高于FDA推荐的AI限值的药品批次都不应被制造商放行,并可能需要从市场上撤回,因为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FD&C法案)第501条,这些药品可能被视为掺假,例如,如果它们没有按照CGMP进行制造、加工、包装或保存。如下文进一步讨论的,FDA在必要时可以行使执法自由裁量权,以防止或缓解药物短缺。当测试发现亚硝胺水平不超过AI限值10%时,请参阅第V.A.节,了解FDA的建议。在某些情况下,与第V.C.节所述的情况一致,制造商或申请人可能会提供科学合理的理由,以制定不同于FDA推荐的AI限值。河北小分子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研究院药物质量中心拥有600MHz核磁共振仪、LC-MS/MS、GC-MS/MS等分析仪器。
例如,由于来自多个客户的催化剂批次的组合,在被第三方承包商回收时,亚硝胺杂质就被引入到大量的三-N-丁基氯化锡催化剂(用作三-N-丁基叠氮化物的来源)中。淬灭过程作为亚硝胺杂质的一个来源,当直接在主反应混合物中进行淬灭步骤时(即当向反应混合物中加入亚硝酸以分解残留的叠氮化物时),存在亚硝胺形成的风险。这会让亚硝酸与制造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中的残留胺直接接触。如果没有适当的去除或纯化操作,或者如果没有针对去除特定杂质的优化操作,亚硝胺杂质可能会被带入后续步骤。
此类产品可能包含有一种以上API的固定组合药物产品。如前所述,根据ICH M7(R2),每100000人中增加一例ai症风险的近似水平是基于终身(70年)每天暴露于杂质的保守假设。鼓励制造商、申请人和实验室公开验证的测试方法(例如,通过在方法开发人员的网站上发布),以促进其他类似药品的更快检测。根据质量管理原则,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考虑在产品生命周期内可能影响亚硝胺杂质潜力的制造变更和转变,包括新的原材料或辅料来源,应定期重新评估风险(见ICH Q9(R1))。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技术平台包括合成实验室、仪器室、药物设计/计算机辅助室、分析室等四个功能区域。
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本节所述的三步缓解策略,确定并解决(如适用)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包括NDSRI。较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一些制造商或申请人对一些药品的小分子亚硝胺杂质进行了风险评估,但没有将NDSRI纳入评估范围。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建议,如果之前没有考虑NDSRI,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重新评估其风险评估;一般来说,作为风险管理的一部分,应定期重新审视风险评估,见ICH Q9(R1)。如果检测到NDSRI的水平高于推荐的AI限值,FDA建议制造商和申请人制定控制策略和/或设计方法,将NDSRI控制在可接受的水平内。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形成了从源头发现到中试的临床前研究链条。山东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
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领域:生物医药、健康医疗、功能食品开发及相关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等。甘肃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
关于已批准申请和DMF的变更报告,请参见第V.C.节。API制造商应审核其供应链,并监控其是否存在任何风险的API原材料和中间体。API制造商应保存记录,包括原材料或中间体供应商的名称、原材料或中间制造商的名称、以及API制造前处理材料的任何重新包装商和经销商的名称。在适当的情况下,API制造商应制定控制措施,并考虑风险材料的附加规范,以防止亚硝胺杂质的形成。为了避免交叉污染,API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溶剂、试剂和催化剂等回收材料时,应只在回收材料的同一步骤或同一工艺的早期步骤(如果有足够的纯化)中使用回收材料。甘肃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实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