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API制造商对API批次进行再加工或返工,以控制亚硝胺杂质水平,质量单位应监督此类批次的再加工或返工。再加工或返工操作应遵循ICH Q7中的建议。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的控制,如果检测到亚硝胺杂质高于LOQ,API制造商应制定策略,确保亚硝胺水平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或低于推荐的AI值。制造商应制定适当的控制策略,以确保API中亚硝胺水平可靠地保持在推荐的AI限值以下,同时考虑到批次与批次的变化。鉴于亚硝胺杂质及其在药物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对于杂质检测量超过推荐AI限值10%的风险原料药,制造商应在每批放行时对其进行测试,并在复验日期对稳定性样品进行测试,以确定是否存在亚硝胺杂质。研究院围绕“分析检测—研究开发—中试优化—临床研究—报审注册—OEM”的药物创新技术研发与服务链。四川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亚硝酸盐杂质存在于一系列常用的赋形剂中,这可能会导致药品在生产过程和保质期储存期间形成亚硝胺杂质。生产厂家的供应商资格认证计划应考虑到亚硝酸盐杂质因赋形剂批次而异,并可能因供应商而异。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注意,饮用水中可能存在亚硝酸盐和亚硝胺杂质。此外,当亚硝胺前体,如仲胺、叔胺和季胺,包括API片段,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时,这些前体可以与辅料中的亚硝酸盐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其他来源的亚硝酸盐反应,并在药品中形成小分子亚硝胺或NDSRI。一些封闭系统的容器,包括二次包装部件和制造设备,可能是亚硝酸盐或亚硝胺杂质的来源。四川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可开展新药配方开发、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包材相容性研究等多项技术开发服务。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
FDA建议的亚硝胺AI限值,包括NDSRI,直接传达给申请人或制造商,或通过FDA的指导(例如,本指导或RAIL指导)传达。FDA建议,制造商和申请人在制定控制策略和确定其原料药和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AI限值时,应参考FDA推荐的AI限值。制造商或申请人可以提供科学合理的理由来制定一个不同于FDA建议的AI限值。推荐的AI限值反映了杂质的允许暴露水平,通常以ng/day为单位。为了建立规范限值等控制措施,AI限值转换为ppm(百万分之一)因产品而异,并根据药物的MDD(ppm=AI(ng/天)/MDD(mg))计算。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按照新型研发机构管理模式,以市场为导向、以项目为中心,引进、汇聚外部创新资源。
自2018年以来,FDA一直在调查某些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存在情况。在血管紧张素受体、阻滞剂、组胺‑2阻滞剂 (雷尼替丁和尼扎替丁)、抗糖尿病药物(二甲双胍和西他列汀)、(利福平和利福喷丁)和戒烟药物 (伐尼克兰)中发现了亚硝胺杂质。FDA继续了解各类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存在情况,并与制造商和申请人合作评估其产品并确定适当的措施。由于亚硝胺杂质问题不只限于美国药品供应,FDA和其他监管机构已合作共享某些信息,协调检查工作,交流有效的分析方法来检测和识别各种亚硝胺杂质,并制定快速解决方案以确保药品供应的安全和质量。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本着“开放、联合、竞争”的原则,与各高校、科研机构、大型药企开展密切交流。云南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研究院以国际化为目标,按照CNAS和GMP、GLP要求建立符合国际标准与规范的药物创新研发质量体系。四川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应至少对三个是性批次进行验证性测试。根据结果,制造商和申请人应使用以下因素来确定是否应进行更改以防止或减少亚硝胺杂质的存在:如果确认性测试表明亚硝胺水平不超过推荐AI限值的10%,则不需要制定规范(方法和验收标准),前提是充分了解根本原因,并建立和验证生产过程控制。如果生产工艺、辅料、API或生产工艺中使用的其他材料发生变化,则应在工艺验证研究期间和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内重新评估亚硝胺水平和控制需求。相反,如果在生命周期的任何一点,结果都高于推荐AI限值的10%,则应制定规范。四川人用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