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本指导原则中使用的术语亚硝胺是指N‑亚硝胺。4.本指南适用于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本指南还适用于向CDER提交含有化学合成片段产品的生物制品许可申请(BLA)的申请人、拟议药品的赞助商、药品主文件(DMF)持有人以及未获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制造商(例如根据《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D&C Act)第503B节(21 USC 353b) 由外包设施配制的药品和受《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第505G节(21 USC 355h) 约束的药品(即非 (OTC)专论药品))。本指南还适用于与 API 或药品制造商合作的合同制造商。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活力有冲劲,志同道合,开放平等。辽宁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
或者,制造商或申请人可以对其药品进行测试,以证明根据化学结构其药品中不会形成亚硝胺。例如,在API或API片段的亚硝化作用可能形成亚硝胺杂质的情况下,例如FDA在亚硝胺指导网页中确定的NDSRI,制造商或申请人可在风险评估中证明,使药物处于亚硝化条件下(即有针对性的强制降解)不会在药品中形成亚硝胺杂质。在这些情况下,风险评估可能会证明不进行验证性测试是合理的。在没有风险评估这种数据证明的情况下,如果制造商或申请人或FDA确定了风险(例如在FDA的亚硝胺指导网页上确定了特定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则应进行确认性测试(验证+检测)。辽宁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较高的服务水平。
当存在亚硝胺杂质的风险时,进行确认性测试。由于亚硝胺的理化性质(低分子量、一些挥发性和高毒性),亚硝胺分析测试方法需要具有特异性、出色的色谱分离和高度灵敏的检测能力。向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为防止或减少原料药和药品中的亚硝胺杂质而实施的变更。这包括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420(c)条提交任何药品主文件(DMF)修正案,以及根据《美国法典》第21章第314.70、314.97和601.12条的要求对已批准的申请进行更改,以及根据第21章《美国联邦法》第314.60和314.96条对未决申请进行更改。
API制造商应控制亚硝胺杂质,以确保使用原料药的药品符合推荐的AI限值。如果总亚硝胺水平低于26.5 ng/天,则除了需要证实低于26.5 ng/天数据外,不需要额外的数据。推荐的三步缓解策略,API和药品生产企业和申请人应采取以下三个步骤来减少其产品中的亚硝胺杂质:(1)评估原料药、上市产品以及已批准和待批准的产品中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应根据药物的优先级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制造商和申请人不需要向管理局提交风险评估文件,但他们应保留这些文件,以便在需要时可以使用。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致力于固体制剂、注射剂、喷雾剂等药物与健康品剂型技术研究开发与服务。
对于已批准的药品,当这些变更符合§314.70(b)或§601.12(b)中描述的主要变更标准时,必须在事先批准的补充中提交给管理局。如果制造商或申请人提出了亚硝胺杂质的替代AI限值,或确定了未包含在亚硝胺指导网页上的NDSRI,则应向FDA提交拟议的AI限值或与AI限值相关的预测致ai效力类别以供评估。对于批准的药品,必须根据§314.70(b)或§601.12(b)提交此信息。如上所述,非药(OTC)专论药物和其他未经批准申请的上市产品的制造商应遵循本指南中所述的适用建议,包括进行风险评估、进行验证性测试和根据需要实施变更以减少其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的建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化学合成药物平台拥有微波化学合成仪、制备高效液相色谱仪、中低压制备色谱等。原料药中亚硝胺杂质研究公司
研究院功能实验室占地面积1.2万㎡,分为技术研发与中试研究两大板块,共设有15个功能单元(在建3个)。辽宁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
这些杂质一旦被引入,就可以进入下游工艺。即使淬灭过程在主反应混合物之外进行,如果将含有亚硝胺杂质的回收材料引入主过程,也存在风险。缺乏过程优化和控制,亚硝胺杂质形成的另一个潜在来源是,当反应条件(如温度、pH值或添加试剂、中间体或溶剂的顺序)不合适或控制不佳时,原料药的制造工艺缺乏优化。FDA已经发现,对于同一API,不同批次之间的反应条件差异很大,甚至在同一设施中的不同加工设备之间也存在差异。此外,当空气中的氮氧化物与原料药发生反应时,使用强制空气的某些制造工艺,如高温流化床干燥和喷射研磨,可以为高危原料药中亚硝胺的形成创造有利条件。辽宁药品中亚硝胺杂质研究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