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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基本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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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灏思瑞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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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灏思瑞律所
  • 诉讼业务
  • 经济案件代理仲裁,民事案件代理仲裁,行政案件代理仲裁,刑事案件代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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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项法律服务,咨询及文书服务
婚姻家事企业商机

在众多业务领域当中,婚姻家事案件因上手容易、案源数量也逐年增多,随着经济发展,个人财富的不断积累,代理婚姻家事案件成为前景光明的业务领域。当然,虽然婚姻家事业务门槛相对低一些,但做一名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却并不简单。婚姻家事案件不同于其他案件,光靠判决书上争个输赢,未必能帮到当事人争取更多财产,而且还可能破坏了和气,让当事人以后再见面很尴尬。为了在法庭上帮到自己的客户,很多律师很努力的跑银行查明细,走访派出所、邻居收集各种证言、证据,结果还是不尽人意。成为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需要具备过硬的能力。近几年实务中出现了很多的打印遗嘱,这一形式突破了上述法定的遗嘱形式。上海抚养权婚姻家事资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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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夫妻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一方反悔可以撤销吗?实务中有两种观点:第1种认为,在未过户前可以适用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自由撤销权的规定;第二种认为,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不同于单纯的赠与行为,不能适用自由撤销权的规定。小编同意第二种观点:离婚协议中的房产赠与条款与整个离婚协议是一个整体,不能单独行使任意撤销权。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解除、财产分割、子女抚育以及债务承担等涉及人身财产事项协商一致的协议,并带有感情因素,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可以理解为是附条件的赠与。并不因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就当然有权撤销赠与,因此对离婚协议的审查不能简单适用合同法等价有偿的原则,而应着重从是否有违当事人真意、是否侵害子女和女方利益等角度进行考量。静安财产婚姻家事事务所以夫妻双方名义共同订立的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遗嘱,符合遗嘱形式要件的应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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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立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一个有效的口头遗嘱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情况危急;二是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对“情况危急”状态的认定,通常需要结合医学诊断或其他多方证据加以判断。比如在我们曾经遇到的案例中,被继承人生前在朋友、医生面前反复陈述其去世后财产由其独生子女继承,但并没有在过世前正式的请两位以上见证人进行见证,那么其之前的表述能否定性为口头遗嘱?我们认为,这就需要根据法律对口头遗嘱的规定,结合被继承人之前表述时的状态等来综合判定。

《法律适用》杂志2014年刊发的文章中认为,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重点在于明确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受赠的夫妻一方对另一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赠与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的规定行使法定撤销权。法定撤销权是基于法定事由,由赠与人行使的撤销赠与的权利,故,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定撤销权。合同法第1百九十二条第1款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故受赠人若出现上述情况,则赠与人有法定撤销权,但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遗产涵盖的内容多种多样,而其中“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更是让遗产的范围有了灵活延伸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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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事误区:只要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就不会判决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经调解无效的,即使另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仍应判决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暴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另外,即便不符合以上几点,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法院驳回之日起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判决离婚的概率较高,无论另一方是否同意都影响不大了。但婚姻生活,既然都在一起都是缘分使然,互相包容,互相理解,才能保证婚姻的长久。约定的范围:婚前财产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家暴婚姻家事律所

动产从交付时起权利转移、不动产则从过户登记时权利转移。上海抚养权婚姻家事资讯专家

婚姻家事误区、离婚,谁有钱,孩子归谁: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上海抚养权婚姻家事资讯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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