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分析点评模型,又被称为“黑箱子”模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地质灾害勘察,地质灾害评估)
创建在数理统计剖析基本上的地质灾害风险评估重点理念,把地质灾害看做为不确定性的相互独立,具备不经意的灾变性。因而,从概率数据分析视角表明地质灾害的遍布规律性和动态性全过程,创建风险评估模型。其关键取决于对目前地质灾害状况、信息内容、标示以及相近不稳定状况所处环境条件标准和影响因素开展数据分析,并在预估概率的基本上,根据统计学和概率论基本原理创建线性拟合模型,预测点评地质灾害的时、空遍布规律性。
在地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中远期時间概率预测层面有一定的成果。可是,它忽略了地质灾害纷繁复杂的个性特点,特别是在取样统计分析全过程中,人为因素影响因素很大(了解水平的差别),因此通常在重要例证上只有具有过后改动认证的功效。另一方面,它规定统计分析样本数大,必须创建系统软件的调研编录材料数据库查询。 如果地质灾害危险性高、易损性大,则应采用躲避或搬迁措施;昭通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三十六条 承担专项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经省级以上人民相关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资质审查合格,取得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一)有**的法人资格;(二)有一定数量的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三)有相应的技术装备;(四)有完善的工程质量管理制度。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勘查、设计、施工和监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第二十七条 承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资质单位,应当在项目合同签订后十日内,到工程所在地的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跨行政区域的,资质单位应当向项目所跨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昭通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风险管理和减灾管理的基础。
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属于工业工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根据工程规模和资金不同,所需资质也不同。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就其遭受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以及工程建设中、建成后和规划实施中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做出评价,提出预防治理措施等活动。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分为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城镇规划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是指有资质的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接受委托,按照相应的技术规程和规范要求,收集相关资料,进行现场调查和技术分析,以及编制评估报告和组织报告评审等收取的费用。
主要计算依据:发改办价格(2006)745号、财建[2007]52号、令第394号、国土资发〔2004〕69号
计算公式:
(1)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1士20%);
(2)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地质灾害评估基本收费×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地区调整系数;
(3)工程规模调整系数、工程类别调整系数按照本办法附件确定;地区调整系数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土资源部门在规定范围内确定 地质灾害评估收费基准价。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对风险区发生不同强度地质灾害活动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主要包括危险性、易损性及期望损失分析3方面的研究。目前使用较多的方法有层次分析法、经验模型法、数理统计模型法、神经网络法、信息模型法、模糊评判模型法、灰色模型法、模式识别模型法和非线性模型法等。此外, 还派生出了多种方法结合的评价方法, 如模糊聚类综合评价、灰色聚类综合评价、物元模型综合评价等方法。整个系统分析一般采用层次分析法。地质灾害危险性通过各种危险性要素体现,分为历史灾害危险性和潜在灾害危险性。昭通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地质灾害风险评价是对风险区发生不同强度地质灾害活动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的定量化分析与评估。昭通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
地质灾害的主要的法律制度
地质灾害调查制度。由国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全国的地质灾害调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相关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建设、水利、铁路、交通等部门结合地质环境状况组织开展本主管区域的地质灾害调查,在调查的基础上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地质灾害预报制度。预报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成灾范围和影响程度等。地质灾害预报由县级以上人民相关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气象主管机构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地质灾害预报。 昭通道路工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