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代提单HouseB/L,又称分提单,简称H单,严格意义上应称为无船承运人,经交通部批准备案NVOCC(Non-vesseloperatingcommoncarrier)合格货代签发的提单一般发给直接货主;有时同行申请提单,此时提单发给同行,同行将向直接货主签发自己的提单。现在出口一般都是HOUSE单比较多,尤其是去欧美的地方。对于FOB条款条款,货运代理通常需要将主单的收货人打电话给目的港的代理,然后货运代理将向客户发送订单。2、对于DDU,DDP对于业务,船舶公司只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目的港。如果发货人要求货运代理人提供一站式服务,货运代理人需要向目的港的代理人提供分票,代理人负责目的港的清关、送货甚至纳税。3、对于三角贸易业务,国内货运代理将要求船舶公司向自己发出整个订单,然后发货人为供应商,收货人是实际目的港的收货人的提单。4、对于几个客户的小货,把一个集装箱拼到同一个目的港,货运代理会采取一主多分的做法,即把主单的收货人CONSIGN给目的港代理,然后给每个客户发几张分单,分单号编成001A,001B,001C..目的港代理将提出集装箱,客户在目的港提取自己的货物。5、如果出口商不能在规定的交货期内生产,也不能按时装船,货运代理会要求出具担保函。履行现场监卸任务,把好进口货物的质量关、数量关,同时必需配合港口的理货人员按票卸货理货、严禁混卸。中国台湾铁路货运代理公司
近年来随着国际贸易和多种运输形式的发展,国际货代的服务范围也不断扩大,其在国际贸易和运输中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伴随着集装箱运输和国际多式联运的发展,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不断扩展,其法律地位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货运代理人不止可以作为代理人为委托人(货物利益方)代办货物报关、装卸、储存、保险等业务,还可以以本人身份作为运输合同的当事人,也就是说,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同承运人订立运输合同并作为当事人承担全程运输的责任。如我国1995年6月6日经相关部门批准,并于6月29日由外经贸部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以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1998年1月26日公布执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2条明确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也可以作为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的代理人,也可以作为单独的经营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国际货运代理企业作为代理人从事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是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口收货人、发货人或其代理人的委托。天津陆运货运代理价格货运代理在以空运货物为目的,制定的规则上,它被指定为国际航空协会的代理。
1988年3月相关部门下文,“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实行多家经营,他们分别由船公司和货主自主选择,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干预和限制”。在这之后的几年中,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陆续成立,且随着时间的推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纷纷上马,其发展态势不容忽视,中国国际货代业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1993年底,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代企业共510家。到了1999年底,全国共有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到1600家。如果没有这么多国际货代企业的积累,当然就不会有现在众多成绩显赫的国际出名货代企业,因为质的基础是量,量的积累终于达到了质的飞跃。中国国际货代业的有识之士,纷纷抓住1993年左右的大好形势,成立自己的货代公司。正如大家公认的真理一样,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几个机遇,1993年就是从事中国国际货代业有识之士的机遇。1993年左右成立货代公司的人就是敢于抓住机遇和善于把握机遇的人。一个公司在其发展的道路上,虽有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营销管理等许多需要决择的问题,但是能够抓住机遇仍然是非常重要的。
“国际货运代理”的概念可以等同于“第三方物流”,即除了发货人(卖家)和收货人(买家)外,买卖双方需要找到一家中介公司(第三方)来整合以上物流运输链条上的所有服务,来促成货物顺利的完成运输,并发货人或收货人不用对多个环节进行单独结费,而可以只对第三方进行结费,从而尽可能大的降低行政和财务管理成本。“国际货运代理”必须对所有的运输环节进行质量控制,“国际货运代理”需要保证每个服务之间的衔接按照预定时间及时准确地完成,这样才能保证整体货物运输项目的成功。“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的必然发展方向之一是需要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增值服务多则意味为利润点多并可以提高客户对国际货物运代理公司的依赖程度。顺着以上说明延伸第二个发展方向是“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必须加强自身IT研发能力,只有具备强大的IT能力才能把增值服务标准化,这意味着“国际货运代理公司”可以在经济运营成本和可靠运营构架的基础上提供个性化服务。在集中托运的情况下,除了航空运输公司签发主运单外,集中托运人还要签发航空分运单。
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职责和义务1.国际货运代理人的基本职责(1)按照代理协议(合同)规定和委托人的指示负责办理委托事项。(2)在办理代理工作中必须提供真实的情况及资料,如果有隐瞒或提供的资料不实,给委托人造成损失,委托人有权向代理人提出索赔并撤销代理协议。(3)在代理协议有效期内不得向第三者泄露在代理过程中得到的保密情报和重要资料。(4)代理应如实向委托人收账。2.国际货运代理应对自己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3.收货人在收到货物时发现货物灭失或损害,并能证明该灭失或损害是由货运代理人的过失造成的,即可向货运代理人提出索赔。4.国际货运代理人在作为承运人运输货物时,其责任从接受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定的地点也视为完成并已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5.委托方应支付给代理人因货物的运送、保管、投保、报关、签证、办理单据以及为提供其他服务而引起的一切费用,同时还应支付由于货运代理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而产生的费用。委托方在提货之前必须全部予以付清,方能取得提货权。否则货运代理人对货物有留置权,并有权以适当的方式将货物出售以此来弥补应收取的费用。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中国香港出口货运代理采购
航空运单不仅应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还必须有托运人签字。中国台湾铁路货运代理公司
对于采用纸质报关单形式的,海关接受申报的含义是:海关人员接到报关员递交的货物报关单及随附的有关单证后,需要进行登记处理,凡海关人员已对报关单作登记处理的即为“海关接受申报”。海关在接受申报后,报关单证及其内容不得修改和撤消;确有正当理由的,经海关同意,方可修改或撤消。正当理由一般情况下是指:1)由于计算机技术等方面的原因导致电子数据的错误;2)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的放行手续后,由于装运、配载等原因造成原申报货物部分或全部退关需要修改或撤消申报单证及其内容的。由于申报数据错误构成违反《海关法》有关规定的,海关可以给予报关单位相应的处罚。其中作违规处罚的,在处罚后方可准予修改或撤消原申报单证及其内容,重新申报;对构成私运没收货物处罚的,不允许再重新申报。中国台湾铁路货运代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