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装货时要注意包装上有无“不可倒置”、“平放”、“竖放”等装卸指示标志。务必正确使用装货工具,捆包货禁止使用手钩。箱内所装的货物要装载整齐、紧密堆装。容易散捆和包装脆弱的货物,要使用衬垫或在货物间插入胶合板,防止货物在箱内移动。8、要确切掌握集装箱内部尺寸和货物包装的外部尺寸,以便计算装载件数,以达到尽量减少弃位、多装货物的目的。9、装柜之前,实际度量一下尺寸,不要只凭纸箱厂的原始数据。而且很多时候装了货物的纸箱,中间比旁边会略凸起一点的,因此,计算的时候在集装箱内部周边保持两公分左右的空隙是谨慎的做法。由货运代理办理接交货物,并安排货物转运至收货人人指定的地点的称为进口代运。中国澳门铁路货运代理售后
国际货运代理行业早在公元十世纪就已建立,初期为报关行,其从业人员多系从国际贸易企业而来,人员素质较高,能为货主代办相当一部分国际贸易业务和运输事宜,随贸易发展,逐渐派生出一个专门行业,在其发展过程,有些国家曾试图取消它,让货主与承运人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减少中间环节,但都未成功,因为构成国际货运市场的货主、货代、船东(或其他运力)、船代四大主体,与港务码头、场、站、库等客体不能相混,兼营、交叉经营,会使国际货运市场竞争秩序出现混乱。这些工作联系面广,环节多,是把国际贸易货运业务相当繁杂的工作相对集中地办理,协调、统筹、理顺关系,增强其专业性、技术性和政策性,国际货运代理行业的形成,是国际商品流通过程的必然产物,是国际贸易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正因为如此,该行业被世界各国公认为国际贸易企业的货运代理。四川陆运货运代理货运代理必须及时掌握进口货源动向,积极主动承揽和接受有关进口企业成交的进口商品的租船、订舱委托。
货运代理公司哪些费用计入成本?运输费、人工费、车辆折旧、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装卸费、存储费、场地租金、其他机物料消耗等,总之与运输成本相关的一切费用都可记入成本。但不含记入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以及营业外支出等在营业利润以后计算的损益类支出。运输代理费记入什么科目?运输代理费属于企业经营发生的费用,计入销售费用是非常恰当的。借:销售费用-运输代理费贷:银行存款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在本科目核算。①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和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②发生的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关于货运代理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是这样介绍的:“货运代理具有许多专门知识,所以它可以采用非常安全、非常迅速、非常经济的办法组织货物;货运代理在世界各贸易中心建立了客户网和自己的分支机构,这样它就能够控制货物的全程运输;货运代理是工贸企业的顾问,它能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提供咨询;货运代理能对国外市场和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议;货运代理能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为成组货物,所以客户都可以从这种特殊的服务中受益;货运代理不仅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影响到新运输方式的创造、新运输路线的开发及新费率的制定……,’如今,国际海运货运代理已是一个世界性的行业,已渗透到运输领域内的各个角落,成为国际贸易运输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它的作用越来越明显。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B/L)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应托运人的要求所签发的货物收据。
①货运代理必须树立为货主服务的思想,密切联系货主,及时掌握货源动向,积极主动承揽有关进口企业成交的进口商品的租船、订舱委托。②一般情况下,货主的进口订舱联系单应于交货期前的35天递交到货运代理手中,货运代理根据订舱委托缮制货物清单并及时寄送有关装港代理,落实货源。③按照承运商品的性质、规格及其他货主要求向事先谈妥运价、装运、付款和代理佣金等条件的班轮公司订舱,合理配船。④配船后,应及时向国外代理发出航次安排指示,并督促其压缩船舶在装货港口的时间和合理利用舱容、载重能力,同时通知国内进口公司船名与受载期。⑤货运代理有责任做好船务单据的保管和分发工作,有关单据要及时寄送卸港。⑥掌握进口船舶动态、船期,做好港口工作、及时合理的安排进口船舶卸货,尽快把货物交到收货人手中极为重要。⑦进口货物到港后,应履行现场监卸任务,把好货物的数量质量关卡,同时必需配合港口的理货人员按票卸货、理货、严禁混卸。⑧进口货物卸船报关后,由收货人自行到码头提货。⑨认真审核账单(含装费、加班费、垫料费、捆扎费等)和班轮运费清单,并及时支付运费给船东。如买卖合同订有定滞/速条款,应及时与船东结算。危险品编号应填写相关部门危险品标志代码。江苏铁路货运代理公司
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接受进出货物的委托,签发运输单证,履行运输合同并收取运费和服务费的行为。中国澳门铁路货运代理售后
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2)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常见,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中国澳门铁路货运代理售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