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代理的责任:1、基本责任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承担责任(由其签发货运单据,用自己掌握的运输,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收取运费)。作为承运人完成货物运输不直接承担责任(由他人签发货运单据,使用掌握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租用他人的运输工具,或委托他人完成货物运输,并不直接承担责任)。货运代理过程中所得到的资料向第三者泄漏。同时,也不得将代理权转让与他人。2、责任期限从接收货物时开始至目的地将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或根据指示将货物置于收货人指示的地点业已作为完成并以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货义务。3、对合同的责任国际货运代理人应对自己因没有执行合同所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4、对仓储的责任货代在接受货物准备仓储时,应在收到货后给委托方收据或仓库证明,并在货物仓储期间尽其职责,根据货物的特性和包装。集中托运人在办理集中托运业务时签发的航空运单被称作航空分运单。四川陆运货运代理服务
1988年3月相关部门下文,“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业务实行多家经营,他们分别由船公司和货主自主选择,任何部门都不得进行干预和限制”。在这之后的几年中,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陆续成立,且随着时间的推进,中国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纷纷上马,其发展态势不容忽视,中国国际货代业呈现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1993年底,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代企业共510家。到了1999年底,全国共有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达到1600家。如果没有这么多国际货代企业的积累,当然就不会有现在众多成绩显赫的国际出名货代企业,因为质的基础是量,量的积累终于达到了质的飞跃。中国国际货代业的有识之士,纷纷抓住1993年左右的大好形势,成立自己的货代公司。正如大家公认的真理一样,人的一生总会遇到几个机遇,1993年就是从事中国国际货代业有识之士的机遇。1993年左右成立货代公司的人就是敢于抓住机遇和善于把握机遇的人。一个公司在其发展的道路上,虽有经营管理、人才培养、营销管理等许多需要决择的问题,但是能够抓住机遇仍然是非常重要的。黑龙江进口货运代理费用航空运单不仅应有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字,还必须有托运人签字。
人力装货时要注意包装上有无“不可倒置”、“平放”、“竖放”等装卸指示标志。务必正确使用装货工具,捆包货禁止使用手钩。箱内所装的货物要装载整齐、紧密堆装。容易散捆和包装脆弱的货物,要使用衬垫或在货物间插入胶合板,防止货物在箱内移动。8、要确切掌握集装箱内部尺寸和货物包装的外部尺寸,以便计算装载件数,以达到尽量减少弃位、多装货物的目的。9、装柜之前,实际度量一下尺寸,不要只凭纸箱厂的原始数据。而且很多时候装了货物的纸箱,中间比旁边会略凸起一点的,因此,计算的时候在集装箱内部周边保持两公分左右的空隙是谨慎的做法。
货运代理的一般结算方式现在货运代理和客户一般的运费结算方式有以下几种(1)如果是国外指定货代,那么一般这边只收你比如定舱,拖卡,报关等费用,这些费用一般是他们压你核销单,就是说你要把费用给他们,他们才收关给你退核销单。(2)做CNF就是FREIGHTPREPAID的,那么如果你做单票而且整箱(就是说没有连续性出货,1个月或者更长的时间没有后续单子出运),那么货代公司有以下2种做法:要么压核销单同前面的方法,要么做付款买单(就是说拿提单的时候,运费结清)(3)做CNF而且后面有连续的单子,那么你可以和货运公司谈一下付款期限问题。货运公司会根据你的量会给你1个月或者更长时间的帐期。1993年底,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货代企业共510家。
关于货运代理的作用,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是这样介绍的:“货运代理具有许多专门知识,所以它可以采用非常安全、非常迅速、非常经济的办法组织货物;货运代理在世界各贸易中心建立了客户网和自己的分支机构,这样它就能够控制货物的全程运输;货运代理是工贸企业的顾问,它能就运费、包装、单证、结关、领事要求、金融等方面提供咨询;货运代理能对国外市场和国外市场销售的可能性提出建议;货运代理能把小批量的货物集中为成组货物,所以客户都可以从这种特殊的服务中受益;货运代理不仅组织和协调运输,而且影响到新运输方式的创造、新运输路线的开发及新费率的制定……,’如今,国际海运货运代理已是一个世界性的行业,已渗透到运输领域内的各个角落,成为国际贸易运输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贸易竞争激烈的情况下,它的作用越来越明显。货运代理是为运输公司(海、陆、空)代理收运货物揽货,在完成货主与客商之间的贸易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河南海运货运代理服务
货运代理必须及时掌握进口货源动向,积极主动承揽和接受有关进口企业成交的进口商品的租船、订舱委托。四川陆运货运代理服务
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2)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常见,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四川陆运货运代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