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亚硝胺杂质水平高于AI限值的药品批次已经在销售中,制造商和申请人应联系相关机构。此外,如果测试表明任何一批销售的药品不符合相关申请中规定的规格,包括亚硝胺杂质的规格,持有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314.81(b)(1)条的规定提交现场警报报告。同样,持有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的申请人必须按照《美国联邦法规》第21篇第600.14条的规定报告生物制品偏差。研究新药申请赞助商应了解原料药和药品中潜在的亚硝胺杂质,以便在提交NDA或生物制剂许可证申请之前加以解决,并在整个产品开发过程中考虑本节所述的建议。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高层次人才研发团队主要围绕选定项目进行产业化开发、孵化并对外提供技术服务。天津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费用
人用药物中亚硝胺杂质控制行业指南:本指南是了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或机构)当前对此主题的看法。它不为任何人确立任何权利,对FDA或公众不具有约束力。如果替代方法满足适用法规的要求,则可以使用该方法。要讨论替代方法,请联系标题页上列出的负责本指南的FDA工作人员。本指南建议活性其药物成分(APIs)2和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采取的步骤来检测和防止药品中亚硝胺杂质含量达到不可接受的水平。本指南还描述了可能引入亚硝胺杂质的情况。江西NDSRIs杂质研究单位研究院以项目为中心整合各研究院高校相关的技术力量,为项目研发和重大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持。
此外,当API标准中包含已识别的亚硝胺杂质,且制造商依赖供应商提供的亚硝酰胺测试结果分析证书时,必须定期验证供应商分析的可靠性。其药品制造商和申请人在设计其控制策略时,应评估在使用有风险的原料药的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亚硝酸盐。制造商和申请人还应确定亚硝胺前体是否作为杂质存在于原料药中,因为它们在药品制造过程中可能会形成亚硝胺杂质。制造商和申请人也应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在成品药品的保质期内形成。如果亚硝胺是通过可以避免的外源性来源引入药品的,制造商和申请人应消除亚硝胺杂质的来源。
在这方面,API制造商应参考ICH M7(R2)和ICH行业指南Q7《活性其药物成分良好生产规范指南》和Q11《原料药开发与生产》中的建议。在工艺开发过程中应考虑以下因素:尽可能避免可能产生亚硝胺的反应条件;在合理情况下,通过适当措施进行净化研究,证明该过程得到了充分控制,能够在推荐的AI限值内持续减少亚硝胺杂质;如果合成途径中可能形成亚硝胺,则使用仲胺、叔胺或季胺以外的碱(如果可能);如果可能的话,避免使用酰胺溶剂(如N,N-二甲基甲酰胺、N,N-甲基乙酰胺和N-甲基吡咯烷酮),当不可避免地使用它们时要谨慎,要评估亚硝胺是否会形成。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以项目引进、联合开发、委托开发、项目孵化等模式开展工作。
进行确认性测试的结果应保存在设施中。在遵守CGMP的过程中,制造商和申请人必须确认,在发生变更(例如,修订配方或制造工艺)后,药品在发布时和到期日规定的使用时继续符合规范。FDA提供的这些建议,以帮助制造商和申请人降低其产品含有不安全水平的亚硝胺杂质的风险。含有或未能充分解决亚硝胺杂质风险的药品可能不符合FD&C法案的适用要求,包括第501和505条。例如,如果这些产品没有按照第501(a)(2)(B)条的CGMP进行制造、加工、包装或保存,则将违反该法案。山东大学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领域:生物医药、健康医疗、功能食品开发及相关大数据开发与应用等。青海NDSRIs杂质研究院
淄博生物医药研究院药物制剂研发平台致力于缓控释技术、透皮技术、脂质体技术等多剂型的药物的研发与服务。天津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费用
酰胺溶剂在某些反应条件下容易降解,是仲胺的另一个来源。例如,在长时间的高反应温度下,N,N-二甲基甲酰胺可以降解为二甲胺,二甲胺可以与亚硝酸反应形成NDMA。N-甲基吡咯烷酮、N,N-二甲基乙酰胺和N,N-二乙基乙酰胺也有类似的降解途径,形成仲胺,仲胺可以与亚硝酸反应形成亚硝胺杂质。仲胺也可能作为杂质存在于酰胺溶剂中。例如,可以与亚硝酸反应形成NDMA的二甲胺可能作为杂质存在于N,N-二甲基甲酰胺中。用作原料药合成试剂的叔胺和季胺可能含有其他胺杂质。天津药品中NDSRIs杂质研究费用